「雲中逆旅」專欄/兩岸繼承法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的差異(二):配偶|法律百科 Legispedia
大陸繼承順位中,配偶不具有特殊性,和子女及父母同為第一順位的繼承人。
除此之外,最主要的差異反映在夫妻財產制,大陸的法定夫妻財產制是共有財產制,因此在發生繼承時,生存配偶原則上可以先分得財產的一半,剩餘的一半才是被繼承人的遺產。
「雲中逆旅」專欄/兩岸繼承法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的差異(二):配偶|法律百科 Legispedia
大陸繼承順位中,配偶不具有特殊性,和子女及父母同為第一順位的繼承人。
除此之外,最主要的差異反映在夫妻財產制,大陸的法定夫妻財產制是共有財產制,因此在發生繼承時,生存配偶原則上可以先分得財產的一半,剩餘的一半才是被繼承人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