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於一件事情,我總是會先設想它最壞的情況;還有最好的情況。而通常現實並不會是我所設想的這兩種情況,而我也總在這極端的思想中尋找到適合於當下的最佳解。這般情況通常被稱之為:「兩難論證」,但我更喜歡叫它:「兩面論證」。
以我自身為例:理學上所假設的兩難論證是將兩個選項強制擺在人面前,創造你非得選一個不可的情況,在這中並沒有第三解或中庸之道。相較於我而言,所謂的兩面論證是先考慮一件事情的最壞和最優解,在依據現實和假想所發生的量級去做取捨和推演,用以讓我能找到當下最能解決事情的方式。
我或許是個天生的哲學家,畢竟我在讀過兩難論證的相關文章之前,就已經在使用我認為的兩面論證在處理事情和尋找自己的活法了。而我會提到兩難論證也只不過是想用來解釋我處理事情的方式罷了。
而這獨屬於我的「兩面論證」是否也有其弊端呢?很明顯是有的,但它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都還是挺耐用的,所以我總是會用這樣的思考方式。那它的弊端又何在呢?
很簡單,只要是人類就會有屬於自己的價值觀,而從中就會衍生出好與壞、善與惡、喜歡和討厭等等……每個人的價值觀都有些許不同,而這之中又存在著屬於社會、社交場合、工作場所、學校等等……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就會有各種各樣不同的價值觀。
兩面論證是很好用沒有錯,但只適用於一個人的情況下。要是這件事牽扯到複數的人時,它通常就會令人變得為難。究竟要以自身的價值觀為基準呢?還是以他人的?社會的?對所有人都好的?……總的來說,兩面論證是個很自私的思考方式。因為它的最壞和最好的情況,都只是對於使用這個思考方式而言的那個人,他所代表的好壞、喜惡等……
而這也表明了我不過是個自私自利的傢伙,在我的心中絲毫不存在任何大義、為了他人犧牲、犧牲自己之類的東西,我只要自己過得還行,其實對於其他都沒有太多所謂。畢竟,我們的終點都是同樣的,不過都是先到和後到罷了。
既然終點都已決定了,那奔跑還存在意義嗎?我認為意義並不存在,因為存在的一直都是人,都是當下正活著的我們。人的存在本身就是意義的父母,或許我們一直都是倒因為果的尋找著意義。總用他人的意義去找意義,卻未曾想過只有獨屬於自己的意義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意義。或許聽上去有些繞口,但我一直以來都是這麼認為的。
「人生有什麼意義呢?」這般從古至今一直存在的哲學思考問題,我是這麼回答它的。
「我即意義。」
倘若沒有意義,我將賦予我的意志來創造意義。
倘若擁有意義,我將讓其帶上我的一部分,我將成為那意義的其中之一。
有沒有第三個選擇呢?
我想,選擇總是很多的,我們都可以擁有自己的選擇。
只要將視線望向前方,不斷往前行,直至終點時再回頭就行了。
死亡或許沒有意義,它只是我們的終點。
但在那之前,我想我會留下很多只屬於我的意義,即使某天全部都煙消雲散也無妨,我想會有人看見的。
另外一個,和我很相似的人,他會幫我繼續替事物賦予和我相似的意志。
那樣就足夠了吧?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