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看最近很紅的陸劇<難哄>嗎?如果你有看,想必你會對女主角溫以凡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反應(做惡夢、夢遊、人際關係疏離、對人不信任或過度警覺、有罪惡感或自責、逃避、沉默等)不太陌生。其中有兩個片段的場景是溫以凡切斷原有生活圈來往的所有親友關係,離開自己原先熟悉的環境,到新的地點開啟新生活。第一個場景是她放棄原先的大學志願,向男主角桑延說出無情的話語後,就隻身離開南蕪,於大學時期跑到宜荷念書,為的是保護自己不再遭受性暴力;第二個場景是她成年出社會、和桑延交往之後,再度受到性暴力加害人的騷擾,就突然一聲不吭地收拾行囊,離開與男友同居的家、獨自跑到香港生活,為的是保護身邊的愛人不受加害人惡意的騷擾。
溫以凡是典型的複雜性創傷個案。她早期經歷了父親的早逝,失去了一個可以愛她、保護她的人,這種感覺就有點像是:被自己所愛之人拋下。在她遭遇如此的家庭重大變故之後,她媽媽因為個人的私慾,所以就把她丟在親戚家,自己跟新男友成立重組家庭、開始過新的家庭生活,當以凡在親戚家遭受某位遠親的性騷擾與脅迫時,即便以凡打電話向媽媽求助,甚至還被迫自己想辦法跳樓逃生,並在跳樓、腳受傷後再度向媽媽求救後,她媽媽還是無心理會以凡內心的恐懼,也沒有意願做出保護或照顧她的動作,反而還繼續丟下以凡,讓她繼續在不安全的親戚家中生活,讓以凡持續經歷「被自己所愛之人拋棄、不被保護、疏忽照顧、遭受不同親戚的精神暴力還有性暴力」的創傷,因而覺得自己不值得被愛、不值得好好被人對待,即便面對很要好的朋友,她也無法袒露內心深處的傷痛,總是與人保持距離,在人際關係中不敢涉入太多情緒、情感,以防自己被人嫌棄或再度被拋棄。
本文第一段提及的「離開」的行動,就是以凡為了「保護自己或保護身邊的人不再受害」而做出的極端反應,每次她「主動切斷關係」的大動作,都讓身邊的人一頭霧水、感到錯愕,甚至也讓她的愛人桑延重複經歷與她一樣的傷痛(被所愛之人拋棄),在與他人的關係中重演兩次以上的創傷循環模式。以上是以陸劇<難哄>女主角溫以凡的故事,來讓大家了解複雜性創傷的個案,在與人保持距離甚至主動切斷關係時,內心的心路歷程是什麼,並讓大家看到,這類型個案會做出切斷關係、離開原有生活圈、到新的地方開啟新生活等大動作,常常都是為了逃開原有的暴力威脅、逃開過往的陰影或傷痛,試圖保護自己、保護身邊的人不再受到過往傷痛影響或不再遭受加害人騷擾。甚至,有些個案還會因為覺得受傷後的自己很糟糕,認為自己的存在會對別人造成麻煩,自己不配得那麼好的人善待自己或愛自己,而主動切斷關係,提出分開(或分手、離婚)等決定,甚至有些連一聲都不吭,就突然音訊全無、人間蒸發,離開原有的生活圈,留下錯愕不已的親友。
複雜性創傷的個案,有時不太知道怎麼樣好好向所愛的人說出自己內心的傷痛,也不知道怎麼好好道別,於是,只好用外界相對難以理解或較為極端的方式來切斷一段關係。
他們切斷關係的方式可以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切斷「自己跟他人」的連結關係。就像是:溫以凡拋下自己愛的桑延,收拾行囊,沒有交代清楚就到別的城市居住跟生活。而晤談室中,我最常碰到也最經典的案例狀況(見備註一)就是:當諮商師與個案談到最關鍵的議題時,個案下一次晤談,會對上次晤談談了什麼暫時完全忘記,並重開別的晤談話題;又或者,個案會直接請假兩三週,甚至突然傳訊說他有其他要事要忙,這次先取消晤談,後來就再也沒有預約下次晤談了。
另一種切斷關係的方式,就是切斷「自己與自己」的連結關係,也就是「解離」(見備註二)。個案有時候會失憶,有時候則是失去跟自己感覺的連結,覺得「沒什麼感覺」,或者在心理上忽略一些重大事件對自己的影響,跟自己的情緒隔一層。例如:個案最近發生了一般人會困擾的事,像是被職場霸凌,但是個案還是用一種輕描淡寫、雲淡風輕的口吻敘述這件事,覺得自己不該大驚小怪,不需要有太多情緒,「別人欺負我,那就欺負啊,我又不能怎樣,就這樣吧!」問及個案心情上是否受影響,個案雖然隱約覺得不舒服,卻回應:「還好,我已經忘記他們具體說什麼話了」,因為個案的邏輯是:之前還遇過更糟的校園霸凌狀況,相較之下,現在這種霸凌方式根本沒什麼!甚至有個案還會幫同事找台階下:「唉唷,他們只是開開玩笑,講話比較直一點,他們不是故意欺負我的啦!」合理化同事對待自己的惡言惡行。又例如:個案最近被人提分手,在內心深處某塊角落有「難過」的情緒,但個案不想去想自己是否難過,也不想去感受自己的難過,所以就反覆對自己說「談戀愛本來就可能遇到分手,這也沒什麼」,把難過的情緒封在心中的某個角落,這樣,自己就不一定會「覺得」難過了!
上述提及的「切斷跟人/跟自己的關係」的狀況,都是有可能發生的,但沒關係,離開了還可以再回來。不管是你暫時切斷跟別人的關係,還是切斷跟自己的關係,只要記得回來,你的親情、友情、愛情、職場關係還是有可能可以修復,並且繼續維持下去,你的生活也可以在脫軌之後,慢慢重回軌道,繼續下去。以諮商關係來說,「再回來」的方式就會是:有些個案會在諮商一段時間,狀況比較好、也比較穩定之後,就暫停諮商幾個月甚或半年、一年、數年,等到狀況再度變不好到自己無法接受的程度後,再回來預約原先的諮商師、延續諮商。
至於,以日常生活的人際關係而言,或是以自己跟自己的關係而言,具體來說,要怎麼樣做才可以「再回來」?我想,透過文字比較難讓大家理解或體會,如果你不太清楚「再回來」的具體行動可以怎麼做,我還是鼓勵大家找到合適的諮商師,協助你「和你自己在一起」,恢復你身體、心理、認知思考三者的連結關係,也協助你修復之前你「離開或切斷關係時」對他人或關係造成的破壞,透過諮商,好好重建、修復你和別人/自己的關係吧!
l 備註一:為了保密的專業倫理,也為了保護個案的身分不會外流,本文所述的案例狀況,是筆者依據長年累積的接案實務經驗修改、刪除許多個案的背景資訊、案情細節後,呈現出多數個案可能呈現的通盤狀況。
l 備註二:我在2024年8月撰寫的文章中有詳細說明「解離」在心理學中的定義,並舉例說明。有興趣的讀者可以進一步點入「【創傷治療札記9】暫時沒有感覺,是幫助過往的我們活下來的方法」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