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敏感但重要的問題。要誠實面對它,必須把焦點放在制度、文化與權力結構上,而非將婚姻本身簡化成單一的壓迫模型。
✅ 在某些歷史與現實脈絡中——女性確實曾經或仍然被視為婚姻中的「次等存在」,甚至近似奴隸:
- 歷史角度
在許多傳統社會中,女性結婚後被視為「從夫」,需聽從夫家安排、失去繼承權與自主權,甚至被視為交換物(如聯姻、聘金)。 → 這類情況的確與奴役相似。 - 文化與宗教壓迫
某些文化中,女性不能離婚、不能自主擇偶、婚後需承擔所有家庭勞務,男性可多妻,女性卻只能忠於一夫,權力極不對等。 → 婚姻變成一種制度性束縛。 - 經濟依賴
婚後女性若無收入、無財產繼承權,經濟上完全依賴丈夫,將面臨「不自由就無退路」的處境。 → 這讓婚姻成為不得不忍受的牢籠。
❎ 但這不能一概而論——現代社會中,婚姻也可以是自由、平等、合作的關係:
- 現代婚姻制度已逐步建立女性的法律權益,包括財產共享、婚姻自由、離婚權、家庭暴力防護等。
- 女性自主意識抬頭,許多女性選擇不婚、不生育,或只與真正平等尊重的伴侶共度人生。
- 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浪潮,也顯示婚姻不再是「父權結構」的單一模型,而是可被重新定義的情感與生活契約。
✅ 所以,關鍵在於:婚姻的運作方式,以及女性是否有選擇的自由。
- 若女性不能選擇、不被尊重、不被公平對待,那麼婚姻就是一種壓迫。
- 但若雙方平等、自主、互相尊重,那麼婚姻就是一種契約關係,絕非奴役。
小結:
問題不在婚姻,而在不平等的權力結構與觀念。要改變的不是「婚姻」這個形式,而是人對彼此的態度與制度背後的邏輯。婚姻本身不是奴役,但當制度、文化或家庭使女性失去自主,那就是一種奴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