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不會告訴你找到好工作的方法,而是透過作者所採訪的各行各業的人他們描述的工作經歷讓讀者們審視現代工作文化中所存在的迷思。
你覺得什麼樣的工作才算「夠好」呢?
也許第一聯想到的就是「錢多、事少、離家近」。薪水高、雜事少、離家又近,這樣的工作誰不想要呢?不過現實往往不是這麼完美,工作過於輕鬆,老闆不願意給高薪;運氣好找到薪水高、內容也不算辛苦,但離家太遠,也很難抉擇。
那麼,到底什麼才是「夠好的工作」呢?
作者西蒙.史托佐夫是一位來自舊金山的作家與設計師。他在前言提到曾在旅館遇到一位智利人,於是問對方:「你是做什麼的?」 那位智利人反問:「你是指工作嗎?」
這段話讓我想起和對方初次見面時,對方會問我:「你是做什麼的」,我內心都會有疑問:是指公司?職業?還是生活角色?
本書不會告訴你方法,而是透過作者採訪各行各業的人他們描述的工作經歷讓讀者們審視現代工作文化中存在的迷思。
如果你工作一段時間後也有產生疑慮,不妨透過這本書重新檢視,除了薪資之外,還有哪些因素讓工作不再只是「工作」。
工作不滿意,找熱愛的事情當工作比較好?
並非每個人都有相同的跳板和安全網,可以把自己的熱情轉化為有報酬的工作。
研究工作者成就感社會學家艾琳.賽奇
熱愛一件事情我們可以完全投入其中,但放在工作上就會截然不同。<熱愛工作的迷思>篇訪談者芙巴茲.艾達在十五歲就決定成為校園圖書館員工作,因為她想幫助人就像圖書館員幫助過她一樣,然而進入後和她想的完全不同。經常過勞、低薪,以及歧視有色種人,最後她回到學校唸書,準備成為資訊學教授,也說道:不再追求夢想工作。但並不說熱愛工作不好,也有許多人熱愛自己的工作,過著幸福穩定的生活,而須明白:工作始終是一種經濟關係。
福利不錯的公司就會快樂許多?
〈辦公室福利迷思〉篇的受訪者布蘭登.史普雷格,是一名 Google 軟體工程師。
他說每天的通勤路線會穿過特斯拉與餐車的停車場(員工可以免費充電、享用美食),接著進入紅杉林區,會經過一家健身中心、兩家高級咖啡廳,以及一條小溪流,最後才走到自己的辦公桌。
讀到這裡,也許會覺得 Google 員工生活令人羨慕,能享受公司提供的各種福利。然而,這些便利也讓工時隨之拉長。並非員工熱衷於健身中心或咖啡廳,而是公司希望他們「綁在辦公室裡」。
華頓商學院管理學教授南希.羅斯巴德指出,職場上存在兩種類型的工作者:整合者與分割者。整合者習慣將工作與家庭混在一起,分割者則會將工作與私人生活明確區分。
布蘭登在 Google 任職期間,正是一位典型的整合者。他不僅長時間待在辦公室工作,連三餐、洗澡、運動都在公司解決。直到某天,意識到自己生活有一大半圍繞在 Google 的業務目標上,最終決定離職。
要與工作建立健康關係,首先必須先想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樣的工作模式?
是想要努力晉升職位,還是陪伴家人?如果你沒辦法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老闆很樂意幫你定義。
職位更高代表愈成功?
<地位等於成功>篇訪談者凱希從小父母嚴厲禁止他約會,也目睹過金錢是如何重壓在他父母身上,因此將注意力轉移到賺錢上,他認為只要賺夠錢,就能獲得地位,認為有四種職業收入最多:律師、銀行家、工程師和醫生。最後選擇了銀行業,迅速升遷進入貝萊德。儘管得到巨大成就,但經常工作得七十小時、對獎金略高的同事感到不滿,長期壓力的關係,和其他相同年齡的男生蒼老許多,顯然財富和地位並沒有讓他更快樂。
薪資和職位的提升,往往會認為自己更受公司重視,不斷追求下個目標,對地位的渴望會愈來愈強。但時間一拉長,工作壓力逐漸累積,容易對同事、對環境、甚至對自己產生不滿,開始懷疑:自己追求的,究竟是成就感,還是名利?
後來凱希逐漸明白,公司只有在對自身有利時才會關心員工的狀況。最終他決定離開貝萊德。離開年薪七位數和令人稱羨的職位後,許多人覺得他瘋了,其實他自己也感到慌張,因為當時家裡有一名剛出生不久的小女嬰。話雖如此,他也發現自己所看到的影片分享給朋友獲得不錯的回饋。於是他開始經營電子報、線上課程以此維生。
雖然他放棄未來龐大收入,但如今他找到了更符合自己心意和生活步調,也擁有了真正想要的自由。
把公司當家、同事當家人工作起來會更快樂?
<把公司當家迷思>篇訪談者泰勒.摩爾某天朋友介紹他有間成立三年的Kickstarter新創公司,專門協助藝術家為創意計畫募集資金。創辦人表示,員工能在一家有社會使命的公司工作,並與價值觀相似的同事共事,也承諾將盈餘百分之五用於藝術教育和對抗制度不公的組織,讓大家知道我們不是一家只會關心賺錢的企業,這些話深深打動了泰勒。
在公司期間,與同事和創辦人相處融洽,公司時常舉辦聚餐、桌遊,他們不僅是同事,更像是朋友與家人,讓人覺得公司像是一個家。研究顯示,透過團隊活動培養情誼,能降低離職率和請假天數。儘管如此,也是會有公司的文化機制出現,例如與同事工作發生意見不合,而你們剛好又是朋友,就會產生摩擦。
職業諮詢部落格「問問經理」創辦人艾利森.葛林說道:「那些聲稱職場像家一樣的企業文化,從來不會對員工有利。這通常意味著:你將被在工時過長、工作量過大和薪資過低情況下工作。」
最後,公司和員工之間產生裂痕,泰勒看到公司把同事趕走,自己也被解雇。為了保護自己和其他人的權利組織工會,成功讓Kickstarter成為美國科技公司史上首個獲得全面承認的工會,意思是離職員工得到補償是四個月的薪水和至少四個月的健保,而不是最初提議的二至三周遣散費。
這代表著,家庭與職場本質並不相同,家人能給予無條件的愛與關懷,而公司上表面會互相關心,實際上是缺乏法律上保證和自己應有的權益。
加班薪資變高就會快樂?
<工作時數越長越好迷思>篇訪談者喬許.艾柏森曾經在企業工作十幾年,職位不斷攀升收入也增加。當承擔更多責任時,會議和企業官僚壓縮了他的空間及想法,儘管如此,依舊埋頭苦幹,因為他想爭取到創意總監。有天與他的導師到公司停車場走走,以為多年的努力終於被公司看見能如期升職,結果導師跟他說你沒辦法拿到這個職位,聽到這個消息他無法接受,直接離開公司。
書內說道美國人每週工時比法國人多六小時,比德國人多八小時,甚至比過勞出名的日本多了三個半小時。以律師為例,在大城市平均最低計費時間通常落在每年兩千小時左右,相當於服務客戶四十多個小時,這些計費不包含通勤、吃飯。
會有這樣的管理文化主要是受到菲德烈.溫斯格.泰勒影響,他覺得不努力是一種人身毀辱,因此發展一套管理理論,找出榨取每位工人最多的工作量。他用碼表研究機器人和操作人員的效率,然後測量每個動作需要的時間,要讓效率最大化,進而替公司賺錢。看到這樣的管理理論,可以想像以前的工人過勞情況是多麼的嚴重。
離職後,喬許給自己定三個月的休假,沒有安排行程、睡到自然醒,幾天後他得出了答案:想被敬畏和驚奇所感動。他不在往大型企業尋求職位,而是到傳統產業就業,有更多的空間,工作表現變得更好。將工作時間縮短、擁有更多休息時間都能有助於提高我們的生產力。
這本並非工作指導書
本書並不是要你看完就立刻覺得現在工作不好而辭職,而是去思考:工作對我而言的真正意義是什麼?
也許每天工作內容大同小異、感到乏味,但在重複的流程中,是否還存在一些自己不夠理解、可再深入學習的地方?比方說和同事、廠商或客戶溝通方式是否可在更流暢?整理資料屢屢被退回是否有更精簡跟快速的方法?這些微小細節都值得去思考與改進。
也許有些人因工作環境、人際關係問題,三不五時就會問自己:我到底是在為誰而努力?
生活道路上總會出現一些人,讓我們產生想為對方而努力的心態,但什麼時候,我們才能真正說出:「我是為自己而努力」呢?
工作賺錢不只為他人,也是為了訓練自我、提升價值,無論待在大企業或者傳產,只要能思考現有的職位提高效率、減少多餘動作,都是在為自己累積工作價值。
讓工作不再只是工作、讓工作不再只是為了薪水。
或許這才是工作真正的意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