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續上回)
而關於不自私的愛常有的狀態,我們生活中也很常見,例如:●強調我都是為了你的情人(這樣就不必負責自己的人生,因此自己是穩態不變的)、
●有錯都是對方錯的另一半(這樣就可以保持自己的完整)、
●努力活出對方心中模樣或總是配合對方的情人(這樣感情才不會因自己而不安定)。
諸如此類等。
處於安全需求的愛之特色,就是穩定發展為第一,任何會破壞安定感的事物都會被排除或遺忘。
「不自私」即是其促使安穩發展的傾向特質。
因為兩人的「不自私」才不會有意外產生。
例如「我們都是為了這個家」、「如果不是為了孩子」。
此外,面對逼婚,處於安全需求追求的不自私者,也可能為了親人的期盼及自己精神的安寧而快點找人成婚,或是為了不想去承擔「不能生小孩的年齡限制」所帶來的恐懼而快點成婚。
所以,不自私的愛還有一種追求一般人常態生活基模的傾向。
符合社會道德的期待對於不自私的愛來說,向來都是首選。
因有安全的需求,處於該階段者沒有太多冒險精神,容易刻意避開任何不熟悉的事物。
比起前一個本能的階段,處於不自私階段者,雖有本能階段的衝動,卻多了踩煞車的能力,如果以消費行為舉例:前者是衝動性消費,後者則是慎重型的消費,也是實用型的消費。
但也可能只是能用就好,長期處於相同商品的採購,損壞了也繼續修理使用。
也很節儉又省錢,專挑便宜的買。
但也可能專挑品質好的,不容易壞的。
不過,是不是自己想要的就不一定了。
例如過去聽過的傾向大男人主義的發言:「男人娶妻要取賢慧」、「妻子與情婦是不同的」、「有些女人可以當情人,但有些女人可以當老婆」之類的。
而現在女性也可以挑男人了,例如有房有車有事業的也常是首選。
他們還會講究公平、彼此之間會協調,遇衝突時如何各退一步,求取一個平衡點,甚至以完全不爭吵為目標,可是卻沒有讓事情真正的得到解決,然後在相同的點重新爆發,連帶過去的種種一起牽扯出來,或者隱忍不爆,卻在更小的事上計較。
從生物學來說,本能是「物競天擇」的原則,那不自私就是源於物競天擇的「互利共生」。
只是這種「互利共生」是生物性的互利共生。
是動物社群中,為了讓群體可以延續而選擇忽略個體需要的互利共生。
這也是佛洛姆所稱的「不成熟的愛」──共生結合(symbiotic union):在心理上的共生結合,身體雖然各自獨立,但在心理上則以相同的情況互相依賴。
被動形式的共生結合是屈服性的共生結合,或者如果用醫學上的術語,是被虐狂的共生結合。
被虐狂逃避無法忍受的孤獨感和隔離感的方式,是變成另一個人的重要部份,這個人指揮他,引導他,保護他;這個人就像是他的生命,是他的氧氣。
那個我對之屈服的人,能力被鼓吹得很大,不論他是一個人,或者是個神;他是一切,我什麼也不是——如果我能說我是什麼,我只能說我是他的一部分。
以宗教範圍來說,受崇拜的對象稱之為偶像;就像俗世的範圍來說被虐狂式的愛之關係,其本質的結構仍是相同的,是偶像崇拜。
這個屈服者放棄了自己人格的完整性,將自己變成某人或某種外在事物的工具,他用不著再創造生產性的活動來解決生存問題。
主動型式的共生結合是統制,或者,用相應於心理學的詞彙來說,是虐待狂。
有虐待狂的人逃避孤獨感和監禁感的方式,是把他人變成自己的重要部份。
他用合併他人——那些他的崇拜者——的方式來使自己膨脹起來,來加強自己。
虐待狂者依賴向他屈服的人,正如後者依賴他;這兩種人沒有對方都不能生活。
他們兩者的不同,僅在於虐待狂者命令、剝削、傷害和屈辱他人,而被虐狂者被他人命令、剝削、傷害和屈辱。
在實際生活方面,這兩種人相當不同;但在更深一層的情感意義上,他們之間的不同並不如他們的相同處那麼重要;他們的相同之處是:融合而不具有完整的人格。[228]
經由上述,我們可以發現,這種關係類似7.4〈愛的故事與愛的實踐(表現)之本質與改變〉中我們提到思騰伯格的愛情故事理論中的不對稱故事類型,即
(1)政府(支配):(a)獨裁(Autocratic),一方支配或者控制另一方。(b)民主(Democratic),雙方平等享有權力。
(2)恐怖:當你恐嚇伴侶或伴侶恐嚇你時,愛情關係變得有趣。
(3)警察(監督):你需要密切注意伴侶不越雷池;或者處於伴侶的監督下,從而注意自己的所作所為。
(4)色情:愛情是骯髒的,愛就要降低自己身份或被降低身份。
(5)犧牲:愛就是奉獻自己或一個人把他/她自己奉獻給你。
(6)學生─老師:愛情是一種師徒關係。
此六種類型的愛情故事。
這些故事類型都有不平衡的雙方,不對稱的角色狀態。
我們在此節中所列出的關係皆有佛洛姆所言的共生結合的狀態,其關係也是不對等的。
而且不只是人與人之間的不對等,即使是人對事、人對物、人對團體、人對歷史、人對命運、人對自然等,均有種某方被貶為低等,或自貶為無能為力。
而關於兩性之間存在權力關係的相關理論,如:
●資源理論(Resource Theory):兩性之間的相對權力是來自於個人的相對資源;
●相對的愛與需要理論(Relative Love and Need Theory):認為愛得深的人和對這感情有需要者,其權利會較低;
●文化背景資源論(Resources of Cultural Context Theory):文化背景資源影響戀人也影響家庭中夫妻權力的分配,因此除了個人的社會經濟地位(包括個人所得、教育程度、職業聲望)可以作為兩性互動或婚姻權力的資源指標,不同的「社會化型態」(即指個人學習社會規範與期望的過程)也是需要考慮的主要因素之一;
●社會交換理論(Social Exchange Thenry):採用經濟學的觀點,將社會關係視為是「市場」概念的延伸,認為個人的行動是以擴張自我最大的利益為主。
......等,以上皆能歸屬在此「不自私」階段中。[229]
講述共生結合的最後,佛洛姆以希特勒的例證做為該段的收場:「希特勒對人民主要是出以虐待狂的態度,但對於命運、歷史及自然界的「更高力量」則出以被虐狂的態度。他的結局——自殺於眾人的毀滅之中——與他成功的夢想同樣表現出他的特質:完全統制。」
對於此,我們曾在7.1.2〈愛的意念的兩面性〉曾有探討。
我們認為,這是有限視野的資訊落差所造成的後果。
如果人有得選擇時,而且是自覺有得選擇,且又能肯定選擇的正確,向來都不會選擇合作以外的路線。
然而,處於安全需求未能滿足的狀態,其能接收到的訊息挺多只有生理與安全兩層的訊息,對於一個人要做出所謂理性的決定,其內容是遠遠不夠的。
所以,處於不自私階段者,若想做出自己所能了解並認知以外的探索,我們可以知道,那是一種需要勇氣的決定。
但是,即使不自私之愛,它仍是一種愛的過程,它是一種未成熟的愛,但對許多人來說,它是進入穩定關係的入口,也是婚姻關係的開始。
它脫離了本能之愛的衝動即逝、轉瞬即消的愛之洪流,是為了一段關係中更穩定發展而前進的深耕時期。
互惠利他是我們脫離孤獨的野性動物,成為社會性動物的起點。
正如《隱藏的邏輯:掌握群眾行為的不敗公式》所提到的:「強烈的互惠行為和社會凝聚的基本機制有關,而且是一種更基本的社會機制,使我們的祖先能夠凝聚成一個有分工機能的群體。讓我們身為社會性的動物的核心因素,可能就是這個。」[230]
[注釋]=================
[228]埃裡西.佛洛姆(Erich Fromm).孟祥森譯.愛的藝術(M).臺北市:志文出版社.2003.08.p35-p37
[229]彭懷真.婚姻與家庭=Marriage & fanily(M).四版.臺北市:巨流.2009.08.p29-p33
[230]布侃南(MarkBuchanan).隱藏的邏輯:掌握群眾行為的不敗公式(M).臺北市:遠見天下文化.2007.06.p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