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教會從來不是一個沒有問題的群體,而是上帝在歷史中塑造的「不完美卻真實」的群體。初代教會就曾面對內部的抱怨與外部的敵視,卻在這些張力中被上帝建立與擴展。今天,我們要從《使徒行傳》第六章來思考:教會如何在埋怨與對立中被建立,並活出上帝的榮光?
一、從經文看見教會在埋怨中的成長(6:1–15)
1. 面對埋怨:語言與文化差異下的資源不平衡(6:1~7)
隨著門徒人數增加,來自希臘文化背景的猶太信徒發現他們的寡婦在日常供給中被忽略,抱怨聲隨之而起。使徒並沒有逃避或壓制這些聲音,而是設立七位有名望、聖靈充滿、有智慧的人負責照應,使教會治理更加有序。這表明教會在制度與人事上需要分工合作,才能健康發展。
2. 面對敵意:福音挑戰體制,引發逼迫(6:8~15)
司提反滿有恩典與能力,在福音辯證上無人能敵,卻因此遭會堂人士敵視。他們買人作假見證,誣控他褻瀆摩西與上帝,企圖用輿論與制度打壓他。即使如此,司提反臉上仍顯出天使的榮光,表明他雖處爭議,卻站在上帝的真理與同在中。
二、埋怨是教會真實性的印記,而非軟弱的證據
1. 埋怨是信仰生活的一部分
面對張力,我們常誤以為埋怨是負面情緒的表現,但《聖經》本身容納了這樣的聲音。基督徒作家楊腓力指出:「神不但容忍禱告中的埋怨,聖經也提供埋怨的話。畢德生算出2/3的詩篇都是哀歌。聖經並沒有急著要完滿的結局。」[1]這讓我們明白,誠實的情感表達也是信仰的一部分。
2. 教會的多元與衝突並存
今天的教會也面對類似處境,例如語言群體的張力(國語堂與台語堂)、世代差異與文化認同的碰撞,甚至政治立場的對立。初代教會的分歧,不正是我們今日的鏡子?教會若只為一致性壓抑差異,就會扭曲合一的真正精神。
在神學上,貝萬斯與施羅德指出,基督論在多元文化中有三種回應:排他性(基督是唯一的救主)、包容性(基督為普遍救恩的核心)、多元性(基督只是眾多途徑之一)。[2]這反映出教會如何理解並回應差異,是信仰真誠與成熟的試金石。
靈修大師畢德生牧師說:「信徒同時蒙受雙重的呼召,既要合一,又要多元,是眾信徒的合一。」[3]而方舟群體創辦人范尼雲(Jean Vanier)更提醒我們:「沒有所謂理想的社群。社群是由許多人組合而成的,帶著所有成員的豐富多元,也有他們的軟弱貧乏,在當中人們彼此接納寬恕,彼此剖心置腹地深談。社群的基礎是人性與信任,更甚於完美。」[4]
三、埋怨中需要制度與靈性的雙重建造
1. 建立制度,是為了廣傳上帝信息
七位助手的設立,不是使徒權力的削弱,而是教會機能的擴展。今日的教會亦然:牧者、長執、會友各司其職、分工合作,才能讓上帝的信息廣傳。《教會法規》第九章指出:「長老與執事受選都是上帝的僕人,應以謙卑服事的精神,共同藉制度的整合與協調興旺福音。」
《教會法規》第五章小會的說明:「小會為本宗教會體制上治理教會最基礎的代議單位,由牧師和長老組成,牧師為小會議長是中會所指派的代表,長老則由會員選出,兩者共同組成小會,體現本宗中會中心,及長老治會之體制精神。」
《教會法規》第四章長執會的說明「長執會是由小會成員加上所有執事及傳道師所組成的會議。長執會是教會事工執行的一個單位,專責教會事工之協調與施行。」教會法規的說明,正體現初代教會的精神:制度的建立是為了體現基督的精神,一同興旺福音的見證。
2. 對話與辯證,是改革傳統的必要途徑
司提反的辯論並非出於爭權,而是為了真理。今天教會需要的,不是維穩與沉默,而是在聖靈的引導下開放辯論,理解彼此,修正錯誤。法國經濟學家托瑪.皮凱提說:「重要的是開放辯論,而不是終止辯論。」[5]
正如神學家莫爾特曼指出:「門徒的饗宴並非排他式的義人饗宴,而是參與『尋找失喪的人』的使命的耶穌的朋友的饗宴。」[6]因此,教會若只接納「同聲同氣」的人,便失去改革教會的勇氣。
四、結語:在埋怨中活出上帝的榮光
司提反面對謊言與逼迫,臉上卻如天使,這是上帝的榮光臨在見證者身上的記號。今天的教會也許不會像司提反那樣受審,但我們卻需要在制度矛盾、文化差異、神學張力中,勇敢選擇站在真理與愛裡。
就算我們自認寬容,也要警醒自己:如《改變大腦的靈性力量》提醒,人腦中仍有本能的「排他反應」,容易對陌生與不同產生敵意。[7]信仰的成熟,正是在這種本能中被上帝更新的過程。
願我們學會在埋怨中建立教會,在對話中成全彼此,在多元中持守信仰的核心,使上帝的道在我們中間興旺。願主幫助我們,在挑戰中看見恩典,在破碎中活出榮光。
[1] 《禱告》,楊腓力(Philip Yancey),徐成德、黃梓恩、應仁祥譯,台北:校園,2008,p400。
[2] 《演變中的永恆:當代宣教神學》,貝萬斯(Stephen B. Bevans)、施羅德(Roger P. Schroeder),孫懷亮、柯博識、雷立柏譯,香港:道風書社,2021,p42。
[3] 《復活的操練》,畢德生(Eugene Peterson),屈貝琴、黃淑惠譯,台北:校園,2012,p214。
[4] 《褥子團契》,奧伯格(John Ortberg),屈貝琴譯,台北:校園,2005,p66。
[5] 《資本與意識形態(下)》,托瑪.皮凱提(Thomas Piketty),徐麗松、陳郁雯、陳秀萍、黃明玲譯,出版社:衛城出版,2022,p571。
[6] 《聖靈大能中的教會:論彌賽亞式教會論》,莫爾特曼(Jürgen Moltmann),曾念粵、杜海龍譯,出版:道風書社,2019,p305。
[7] 《改變大腦的靈性力量:神經學者的科學實證大發現》,安德魯紐柏格(Andrew Newberg)、馬克瓦德門(Mark Robert Waldman),鄭伯宸譯,台北:心靈工坊,2010,p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