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的義務教育制度中,資優班早已是一項高度爭議,卻長期缺乏制度性檢討的教育安排。它打著「照顧資優」的旗號,實質上卻是一種制度化的分層機制,這顯然是鞏固社會階級差距,更直接違背「教育平等與全人發展」的基本理念。令人不解的是,這項深刻影響全臺學生受教權與資源分配正義的政策,竟長期未被立法院與教育主管機關嚴肅檢討。立法委員作為監督政府與制定政策的民意代表,對義務教育中這種形式化階級劃分的沉默與縱容,已不只是怠忽職守,更是對教育正義的背叛。
我從日本完成研究返臺,正準備參與本週的罷免投票。我不禁要問:那些理應主動作為卻選擇不作為的立法委員們,是否真的有資格繼續每月領取納稅人辛苦繳納的薪資?一個不敢直面體制不義、只為私利精算的國會,根本無法承擔公共政策改革的重任。不但立委該被問責,不稱職的行政官員同樣也應該全面檢討。每當政策出現問題,就將責任推卸給學者或歸咎於制度,這種推諉心態本身就是對公共治理的不負責任。甚且,這種制度已經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22條明確保障人民的受教育權;違反《教育基本法》第4條所規定的「全人發展」宗旨與「受教育平等」原則;違反《特殊教育法》第3條提倡「融合原則」,強調資優教育應融合於常態班級教學中,透過課程差異化滿足不同學生的學習需求。然而,目前的資優班制度卻走向制度性分流:資優學生集中編班、師資優先配置、設備補助先行,普通班則面臨班級人數過多、空間不足與課程資源匱乏的困境。
政府與多數立委之所以對資優班制度噤聲,根源在於赤裸的政治利益計算。他們非常清楚,「資優班」在主流社會認知中象徵著「孩子出類拔萃」、「光宗耀祖」與「教育資源加持」的榮耀。一旦質疑這項制度,便容易被解讀為「反對進步」、「打壓優秀學生」、甚至「妨礙教育升級」。在這個升學導向高度強化、家長競爭焦慮蔓延的社會氛圍中,任何挑戰資優班制度的政治人物,都有可能被選民誤解與排拒。於是,原應守護制度正義的國會,竟淪為教育階級化的共犯。除了選票壓力,多數立法委員對國中教育政策的理解與關注也極為有限。他們的立法與監督焦點長期集中於高等教育改革、技職體系轉型、大學招生制度,或教師人力與年金議題。相比之下,國中教育,尤其是資優班這類被視為「教學行政細節」的內部機制,往往被認為不易激起輿論、無法轉化為政治效益,因此被邊緣化為冷門與次要的政策領域。結果是,資優班制度這項涉及教育資源分配與社會「階級再製」的關鍵政策,在立法院與教育部長年默許下悄然擴張,幾乎未經實證檢討與公共監督。
最令人感到諷刺與憤怒的是,許多立委本身出身菁英體系,甚至曾是資優教育的直接受益者。他們對這套制度的運作與潛在不公心知肚明,卻也因此更難、也更不願提出質疑。對這些人而言,資優班制度理所當然,因為它正是他們學業成功與社會地位的養分來源。他們寧願相信「能力應當領先」的表面正當性,卻刻意忽略家庭資本如何深刻影響學生表現,如何透過測驗制度將教育資源再度集中在少數特權者手中。
制度之所以無法改革,從來不是因為社會無法看見它的不義,而是因為太多人從中獲利,不願承認問題的存在。臺灣許多家長早已清楚資優班如何排擠教育資源、如何標籤學生,卻在現實考量下選擇噤聲。沒有人願意讓自己的孩子「吃虧」、落於體制之外。於是,整個社會集體妥協,默許這個不義制度繼續運行。這種沉默,不是出於無知,而是一種有意識的體制共謀。
面對資優班制度所揭示的體制性不公,政府與立法委員若仍選擇逃避與沉默,那不僅是無能,更是對教育理念與公共責任的刻意放棄。他們必須重新檢視這個制度在義務教育階段造成的結構性排除與資源壟斷,重新討論資優教育的設計依據、實施方式與政策方向,誠實面對:當我們讓少數被定義為「優秀」的學生享有特權時,就等於讓更多孩子默默承擔被邊緣化與剝奪的代價。
教育不該是鞏固階級的機器,更不該在國家保障每一個孩子受教平等的義務教育階段,變成少數人享有特權的特區。當立委不敢改革、不願面對、不聞民意,教育公平的希望只能寄託於社會的集體覺醒。若我們繼續默許這種披著「選擇性照顧」外衣的分班制度,它就會繼續成為階級複製的引擎。如果沒有很多人勇敢發聲、直指問題本質,政府與國會根本不可能從權力與利益的遮蔽中醒來,面對這個早該改革、卻長年被迴避的問題。若臺灣社會無法嚴肅面對資優班制度的制度性不義,那麼「可持續教育」將只是口號,毫無實質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