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都個人立場,不是通則。

【談長期諮商】
要生命影響生命,需要長期諮商
而長期諮商需要:結構穩固,頻率密集與固定,時間也久了,才有兩人互相影響的可能。就像生活在同屋簷下的兩人,會互相影響。長期諮商要定期定額,一週至少一次,如果間隔太長,一個月才談一次,然後說談了兩年,其實效果都不大。
【談短期諮商】
3~6個月內每週談一次,定義就是「短期諮商」。
在這時代,鼓勵大家往此方向籌劃,存一筆錢,以每次2000元去算,然後初期1~2次先確認跟心理師合不合,沒有一定標準你喜歡就行,規劃一次短期諮商。
短期諮商一般都能整理核心議題到某個地步。
如果是「心理治療」,則一定要走長期。
短期諮商,或更短、間斷式的心理諮詢,我的比喻是:心理師只是提燈人
他幫忙把案主心理整個空間照亮,或者集中焦點看某個沒被注意到的某處。真正自主決定者是案主。
這預設案主是有能力的,只是成長過程中他用力錯方向,他的視野被情感罩住,很執著要看某個地方罷了(例如很執著父母到底是否愛他,這是情感影響認知)。
心理師的提燈是輔助,讓案主看見了這層遮蔽,然後案主是否要去找、是否要去撿,都端看個人。
若短期諮商產生效果,八成是案主自己的功勞,可以說是案主因「頓悟」而「改變」,其他才是心理師提燈的諮商技巧、諮商關係/態度。
短期是提燈,不是生命影響生命。案主的生命是他自己面對而振作起來的,心理師順便當個見證人而已。如果你是案主也因此改變了,你要好好肯定、謝謝、欣賞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