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第六感叫直覺,第七感叫頓悟,那麼當我們談論文學與藝術的欣賞與領略時,第六感與第七感提供了極為精微且深刻的觀照角度。
第六感「直覺」,是面對詩句、畫作或音符時那一瞬間的悸動與感知,彷彿未經思考便已與作品心神契合。這種直覺使我們超越語言的表層,直達創作者靈魂的波動。
例如當你站在一幅畫前,或讀著一段文字,而心中湧現難以言說的共鳴,那便是第六感在發聲。第七感,則是「頓悟」。頓悟是在某一刻,理解與體悟驟然貫通的驚雷;是作品在你心中點燃了新的智慧與洞察。它不是慢慢領會的理解,而是瞬間爆裂的穿透,是當你凝視一幅畫已久,忽然之間,那構圖、那色彩、那空氣中的無聲,竟化為一種來自內在的回應。
或是說一本小說,例如紅樓夢、金瓶梅或說某部電影裡的腳色與故事,策動你對於人性的光暈,這時你不僅看見了作品,你看見了自己——心中的能量與思想,看見了世界某個被忽略的真相。這是一種「悟」,而悟,是一種主動的自由——它讓心智不再是受限的工具,而成為創造與覺察的源泉。
文學與藝術,從來不是用來解釋世界,而是讓你重返本我、超越小我。直覺如獸性中的敏銳,也如神性中的感通;而頓悟,是本我與超我交會時的光明閃現。
藝術的感知過程,往往就是在迷霧中見光的歷程。直覺是雲的流動,頓悟是雲破之光。而唯有同時打開這兩扇感知之門,我們方能進入藝術最深處的靜謐之境,也讓心智成為我們最有力的工具,不是為了征服世界,而是為了理解、連結與回歸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