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和你分享的啟發關鍵詞是:「上癮」。
你有沒有想過,上癮和幸福,其實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機制?
斯坦福大學神經科學教授**安德魯・休伯曼(Andrew Huberman)**曾說過一句令人深思的話:
「上癮,是讓你感到快樂的事物在不斷減少;幸福,則是讓你感到快樂的事物在不斷增加。前者是被動的,後者需要努力。」
這句話讓我重新回想起生活中那些讓人「無法停止」的瞬間。
我們總以為上癮是那些極端的案例:酗酒、抽菸、沉迷賭博或藥物。
但其實,它可能只是你一天滑了幾百次手機;你說你只是在放空、在查資料,但身體的慣性早已告訴你:這是你的快樂來源。
它也可能是你習慣性地打開某個APP、吃下某種食物、依賴某種人設來獲得他人的認可——
當我們開始無法沒有某件事,卻又越來越覺得它無法真正讓我們快樂時,上癮就悄悄發生了。
—
第一層啟發:上癮,常常來自一種逃避感,而非選擇感。
我們上癮的,不是某個行為,而是那種「讓我暫時不用面對真實生活」的感覺。
有時候,我們之所以反覆做一件事,不是因為它真的讓我們快樂,而是它讓我們暫時不痛苦。
這也是為什麼「上癮」會讓人越來越空虛——因為它只是短暫地消除了焦慮,卻沒有真正填補意義。
但這正是它最危險的地方。當大腦習慣了「想逃避就靠這個東西」,它就會把這條神經路徑強化,久而久之,我們就越來越容易陷入依賴。
也許我們該問問自己:
我做這件事,是為了靠近什麼,還是為了逃離什麼?
我是「想做」,還是「只能這麼做」?
—
第二層啟發:幸福,是需要練習與選擇的能力。
我們常誤以為快樂越即時越好、越強烈越幸福。
但其實,真正讓人穩定而長久的幸福,往往不是讓你立刻快感爆棚的刺激,而是那種「做了對的事」之後,悄悄出現的安定與滿足。
這就像**詹姆斯・克利爾(James Clear)**在《原子習慣》中說的:
「每一次你做出一個選擇,都是在投票給你想成為的那個人。」
快樂可以被給予,但幸福只能靠自己建造。
幸福不是被動地被取悅,而是主動地選擇過怎樣的生活。
這也正如《被討厭的勇氣》中所說:
「自由不是為所欲為,而是做自己該做的事。」
若說上癮是讓大腦習慣被獎賞、追求「想要」;那麼幸福,則是一種訓練「選擇什麼值得」的能力。
它不是一種天生的感覺,而是一種後天養成的行為模式。
—
親愛的你呢?
你最近是否有什麼小習慣,讓你察覺到自己正在傾向依賴?
又或者,你是否做過某個雖然不即時快樂,但讓你事後踏實的選擇?
期待聽聽你的分享。
祝願你今天的每一個選擇,都能帶來一點點更長久的幸福。
——企鵝不捨小書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