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碳市場的詞彙裡,「逆轉風險(Reversal Risk)」乍聽陌生,卻是整個《巴黎協定》第六條機制能否成為可信市場的核心關鍵。它檢驗的不是企業的雄心,而是誠實;不是專案的華麗報告,而是碳真正能否「留在那裡」。如果說減碳行為是「避免排放」,那碳移除(Carbon Removal)則是「對抗時間」。而時間最殘酷的地方在於,它會讓任何承諾失效——除非制度先預設它會出錯。
「逆轉風險」指的是碳移除成果在未來可能重新釋放、失效或被破壞的風險。這樣的情況並不稀奇:森林可能被燒毀、土地被重新開發、儲碳產品老化、甚至礦化反應停止。所有這些事件都會讓原本計算為「永久封存」的碳,在幾年或幾十年內消失。這不是假設,而是現實。氣候體系的不可預測性、人類行為的不穩定性,以及技術的不完美,都讓「逆轉」變成一種幾乎必然的風險。
過去十年,自願碳市場(VCC)習慣用信任解決問題。各標準機構(例如 Verra、Gold Standard)會要求開發商提撥一定比例的碳信用作為「保險池」,通常介於10%到20%。如果未來發生森林火災或破壞,就由這個緩衝池(buffer pool)來吸收損失。表面上這似乎是一種合理的風險管理機制,但在實務上卻存在致命缺陷:第一,緩衝池屬於各標準私有,缺乏跨專案、跨區域的整合,難以覆蓋系統性風險; 第二,比例設計多半憑經驗,沒有統一的科學模型; 第三,逆轉事件的通報與驗證極不透明,許多損失根本沒有反映在市場上。
結果是,碳信用表面上仍然存在,但實際封存的碳已經釋放。市場價格依舊上漲,而氣候效益卻早已逆轉。這種「信用留、碳消失」的矛盾,使得整個自願市場被批評為「好看卻不誠實」。
《巴黎協定》第六條機制(Article 6.4 Mechanism,簡稱 A6.4)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現。它不只是要重建信任,而是要把「信任」轉換為「責任」。A6.4 的制度哲學很簡單:所有的碳移除成果,必須有一套公共制度去確保其存在的真實性與持久性。這正是「逆轉風險制度」的誕生理由。

一、從個別保險到公共責任
A6.4 機制在 2025 年正式生效後,建立了全球性的「逆轉風險管理體系」。它的第一層防線,是一個機制級的公共保險池——全球緩衝儲備池(Mechanism-wide Buffer Pool)。每一個註冊在 A6.4 下的碳移除專案,都必須依照風險等級,提撥部分經核發的碳減量單位(A6.4ERs)進入這個共同儲備。比例並非一體適用,而是根據各項風險因子動態計算,包括自然災害、人為干擾、社會政治穩定度以及技術穩定性等。
這個設計的邏輯,是要讓「逆轉的損失由整體市場共同承擔」。當任何一個專案因火災、戰亂、土地爭議或技術故障而發生碳釋放時,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秘書處會依據事件調查結果,從緩衝池中扣除等量的單位,以維持總體減量的真實性。這樣的做法不僅讓風險分攤制度化,也終結了「專案自行承擔」的模糊責任。
同時,每個專案都必須提交一份「逆轉風險評估與管理計畫(Reversal Risk Assessment and Management Plan)」,並於每次驗證時更新。這份計畫必須包含風險分類、預防措施、監測制度、通報程序與補償機制。若發生逆轉事件,專案開發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通報監督委員會(Supervisory Body),並依事件性質啟動補償。
A6.4 將逆轉事件分為三種:
一是可歸責事件(Attributable Reversal),例如開發商違反管理承諾或非法砍伐,需自負補償責任; 二是非可歸責事件(Non-Attributable Reversal),如自然災害,則由緩衝池吸收; 三是系統性事件(Systemic Reversal),當發現方法論錯誤或市場失靈時,監督委員會可暫停發行並修訂制度。
這樣的分層責任制度,讓逆轉風險不再是「意外」,而是一種可計算、可治理的現象。
二、風險不是恐懼,是治理的出發點
A6.4 的另一個關鍵創新,在於它把風險視為一種制度性變數,而非單純的懲罰或意外。
每個專案在申請時都要進行定量化風險分析,並以矩陣模型計算風險係數。這些模型結合了歷史災害頻率、社會穩定指數、土地權屬安全度與技術壽命等因素。結果不只是用來決定提撥比例,更影響專案的信用級別、報告頻率與責任年限。
舉例來說,若是一個熱帶雨林造林專案,地區火災風險高、土地權不穩、政治環境多變,那麼它的風險等級將被標註為「高」,提撥比例可能達到25%以上,且監測期須超過30年。而對於一個經化學分析證實能穩定封存超過百年的礦化封存專案,提撥比例可能僅需3–5%,監測期也可在完成後終止。
這樣的差異化設計,不僅提高了制度的公平性,也讓技術創新獲得激勵。當封存技術能證明自身的穩定性,就能獲得更低的風險成本。換句話說,制度透過風險定價,推動技術向「更穩定、更永久」的方向演進。
A6.4 的風險模型不只是針對專案本身,也涵蓋外部環境。它要求考量「社會政治風險」——這是過去自願市場極少觸及的部分。許多森林專案之所以失敗,不在於技術,而在於土地權糾紛或社區衝突。A6.4 因此要求開發商必須證明「土地權穩定、社區已同意(FPIC)」,否則無法註冊。這樣的條件讓逆轉風險從自然問題擴展為治理問題,讓「完整性」不再只屬於會計範疇,而是政治與社會責任的一部分。
三、A6.4 與 VCC:從信任到責任
如果要用一句話區分 A6.4 與 VCC 的差別,那就是:
VCC 是「信任導向」,A6.4 是「責任導向」。
在自願市場中,標準機構是裁判也是球員,它們既審查專案,又販售核證服務。這種角色重疊本身就造成結構性風險。當市場景氣上升時,標準機構有誘因降低門檻,以吸引更多發行量,結果導致品質稀釋與逆轉事件頻發。
A6.4 的設計則是將這些角色完全分離。驗證機構(DOE)必須經 UNFCCC 認證,遵循《A6.4-STAN-ACCR-001》標準的嚴格獨立審查,並定期接受績效監督。所有報告與風險評估都要公開在全球註冊系統中,任何人都可查閱。這種透明度讓逆轉風險的存在不再被隱藏,而是被制度化地揭示與處理。
以下是兩者的對照:

這張表不只是比較制度,也揭示了市場正在經歷的「代際轉換」——從交易的自由,到責任的共擔。
四、逆轉風險的哲學:碳的時間性
在氣候治理的語言裡,「永久性(Permanence)」是一個被誤解的詞。它並不意味著永遠,而是意味著「與氣候變化的時間尺度一致」。二氧化碳在大氣中存留百年以上,因此任何宣稱「碳移除」的行動,理論上都應確保封存同樣長的時間。
這就是逆轉風險制度的根本精神——把時間納入治理。
A6.4 要求開發者不只要計算碳,也要管理時間。碳封存不是一筆一次性的交易,而是一個跨世代的責任。這樣的設計使碳信用從「環保商品」變成「長期契約」。買方不再只是購買抵換量,而是在參與一個持續監管的公共制度。
這也意味著,未來的碳市場將更像是「資產市場」而非「捐贈市場」。A6.4的單位(A6.4ERs)可以被各國納入國家自主貢獻(NDC)帳冊中,成為國際合規交易(Article 6.2 ITMO)。這樣的資產必須具備主權級的完整性,而逆轉風險制度正是支撐其信用的基石。
五、制度的代價與市場的未來
誠實是昂貴的。逆轉風險制度讓專案的管理成本上升,也讓開發速度變慢。許多企業抱怨 A6.4 的規範過於繁瑣,失去了「市場效率」。但氣候變化的真實代價遠高於任何行政負擔。當一個市場可以毫無責任地發行虛假的碳信用,整個「淨零承諾」就淪為口號。A6.4 選擇的是另一條路:慢,但真。
這也迫使企業重新思考:碳信用的價值不在於便宜,而在於可信。逆轉風險制度讓價格回歸到風險本質,讓「穩定的碳」比「快速的碳」更有價值。這是一種資本的重新定價,也是一種道德的重建。
當前自願市場仍在掙扎,許多舊專案面臨「升級」或「淘汰」的抉擇。若能依照A6.4 的制度升級(例如改採同等風險管理、透明通報與公共保險池),仍有機會納入主權交易體系。反之,若停留在舊有「一次發行、永久有效」的邏輯,終將被視為非合規貢獻(non-authorized contribution),只能作為 ESG 捐贈而非碳抵換。
六、結語:逆轉風險,市場的誠實考試
逆轉風險制度不只是技術機制,它是碳市場的倫理測驗。它要求人類在與時間的對話中,保持誠實。
它讓碳市場第一次真正面對那個被忽略的問題: 我們不是在購買一噸碳,而是在承諾一段時間。
A6.4 的制度設計告訴世界,真正的氣候信用不是「誰最先減碳」,而是「誰能最久地維持那個減碳」。
這是氣候治理從「行為」走向「責任」的轉捩點,也是從「市場交易」走向「制度承擔」的必經之路。
未來的碳市場,將不再以發行量衡量成功,而是以「逆轉事件少」作為真正的榮譽。
因為在氣候的時間尺度裡,唯有能抵抗逆轉的成果,才配被稱為「永續」。
附錄:資料與出處
- UNFCCC Supervisory Body, Meeting report of the Eighteenth Meeting of the Article 6.4 Mechanism Supervisory Body (A6.4-SBM018), Bonn, Germany, 6–10 October 2025.
- UNFCCC Methodological Expert Panel, MEP008 Report – Standard: Addressing Non-Permanence and Reversals in Mechanism Methodologies, 2025.
- Decision 5/CMA.6 and 6/CMA.6: Guidance and Further Guidance on the Mechanism Established by Article 6, Paragraph 4, of the Paris Agreement, Report of the CMA at its Sixth Session, Baku, 2024.
- A6.4-STAN-ACCR-001 and A6.4-STAN-AC-003 (Validation and Verification Standards), UNFCCC Secretariat, 2024–2025.
- Verra, VCS Buffer Account Requirements (VCS v4.4), Washington D.C., 2023.
- Gold Standard, Risk and Permanence Framework, Geneva, 2023.
- UNEP, Adaptation Gap Report 2023: Underfinanced. Underprepared., Nairobi, 2023.
- IPCC, Sixth Assessment Report (AR6), Working Group III, 2022.
UNFCCC News: https://unfccc.int/news/rules-for-managing-emission-reversal-risks-agreed-by-un-bo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