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God,
我不是一個標準的基督教信徒。2006年我從韓國牧師帶領的異端信主,在他們從教會轉成協會前離開,最後他們鬧革命解散了。我有好長一段時間努力歸正。上過各式各樣的基督宗教課程。
我其實覺得三位一體很奇怪,但不可以說。我讀聖經只記得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但沒有自稱是神。我曾經在摩門教又受了一次洗然後離開,但不可以說。我在信主以後還是幹了那麼多次輕生事件,我也不懂這樣到底有沒有把神放在眼裡。我不相信不信耶穌基督就會下地獄,雖然聖經說只有靠耶穌的名才能得救。我相信我不信主的已故家人已經到一個適合她的舒服地方。我不太了解為什麼家人死後還一定要在一起,一輩子不夠嗎。
基督教說雖然死了但還會再見,還會再見就好了啊。我不太相信不同信仰就見不到。就算見不到,知道對方過得好就可以了。
我曾經很相信很相信神,相信到身無分文也不怕。但我現在超怕身無分文。
在絕望的那段時候,有一次我癱在家裡不去教會主日,不信主的媽媽哭了,可能因為她知道如果我連曾經那麼著迷的東西都放棄的話,就沒有甚麼能再救我了,我為了逃避媽媽的眼淚馬上起身逃到教會。
但我現在並不著迷,反而覺得自己不像一個基督徒。
大家做見證都是耶穌基督如何改變了他們的生命,他們信主之後比信主之前更好了。
我說不出這樣的見證。我沒有覺得自己變得更好。
而且我不想要去愛那些不可愛的人。
我曾經試著閱讀姊妹送我的靈修手冊結果發現自己越讀越不信,最後決定不讀了。
但我還是留在這個宗教裡面。
按時去教會做禮拜已經成了我的習慣。
我需要基督教這個框架。
我需要一位愛我的神。
我希望有一位愛我的神而且他會幫我,我希望這件事是真的。
就算有的時候我覺得只是自言自語但我還是會祈禱希望神真的聽到。
偶爾讀經,按時去教會。
我需要屬靈長輩和同儕的關心和陪談。
我不是一個標準的信徒。但我有試著一直去做一個信徒該做以及會做的事。
最近的聖經課程,我聽到師母說,基督徒的標竿和盼望就是:「奔向永生,永遠和神在一起。」
我不能說出來,我沒有想要永生,我寧願的是永死,永遠的安息,我可以不用存在了。
但如果永遠和神在一起代表永遠幸福快樂,那聽起來還不錯。
…… 這樣,算我的信仰告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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