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我用盡我剩下的生命來告訴你我有多抱歉,那也沒辦法表達我真正感覺的萬分之一。你會有原諒我的一天嗎?」

因為一起性侵案 直接、間接成為受害人的兩位作者
《認錯》的其中兩位作者「湯姆森」與「卡頓」,因1984年的一場性侵案而認識彼此;當時22歲的湯姆森在受到攻擊後,指認同為22歲的卡頓為加害者,後者則因為無法提供有效的不在場證明,加上年少時的相關前科,被判處無期徒刑。然而,無辜的卡頓卻在獄中巧遇了自稱犯下該起案件的另一位收容人,並展開了平反的漫漫長路,最後因DNA技術的幫助在11年的牢獄之災後終於重獲自由。
在這本作品中,兩人分別以自己的角度重述這起事件,讓讀者能夠重回他們當下的心境,想像這樣的一起事件到底是怎麼發生的。從卡頓的角度,這是一場冤獄,他一度想要透過殺害元兇來「復仇」,卻還是選擇了更困難的堅持與寬恕,最終也盼到屬於他的正義來臨。
錯誤指認導致的冤獄 背後是受害者普遍的困境
對於湯姆森來說,情況又複雜了許多。從一開始被暴力摧殘的身心靈、憑自己的指認抓到兇手所帶來的寬慰、發現造成冤獄的罪惡感,以及面對錯誤所必須具備的勇氣,更不用說這一路以來對於自身安全的焦慮,這一切都讓她同樣也被困在自己心靈了牢籠超過10年。藉由不加修飾、真實呈現當下心境的過程,讀者也將更沈浸在這樣的過程當中,並且能夠更貼近地體驗到其中的情緒轉折,進而體驗到湯姆森所面臨的掙扎。
那這又是在怎樣的條件下造成的?除了被害人對記憶的錯誤認知,警方帶著偏見的辦案方式、不斷給予受害者心理暗示,其背後大概還有那個年代,依舊普遍存在的種族歧視與性別刻板印象,這些都讓與白人女性交往,同時又有前科的卡頓成為完美的罪犯選項。但更深層的或許在於社會對受害者的「期待」,奢望她們在受到侵犯、極度驚慌的當下,還能夠擁有像平常一樣的心理狀態及反應,在創傷後還不能有太久的療傷時間,這些無疑都加深了受害者的孤獨感,並且促使她們去扮演一個理想的受害者,縱使這代表必須檢討完全沒犯錯的自己,甚至因此造成更多人受害。
「寬恕」很困難 但我們的正義可以從勇敢認錯開始
因為在嫌疑人指認時的「認錯」(人),導致一連串的蝴蝶效應,最後以鼓起勇氣的「認錯」,結束彼此的心結,並開啟一段神奇的緣份;湯姆森與卡頓直接或間接地成為了這起案件的受害者,他們的故事儘管動人卻也是少見的特例。在科技發達的現代,冤獄還存在嗎?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因為人總會犯錯,但《認錯》教會我們的是,掩蓋並不能夠解決事情,唯有鼓起勇氣面對錯誤並且持續不懈地嘗試回到正軌,才是持續前進的唯一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