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說——我終於理解了什麼叫「洞察不是提出來,而是被容納」。
最近在工作裡,我遇到一個反覆出現的現象:
當我以為自己在定義一個洞察時,我其實是在測一個組織的敏感度。
個人品牌很單純。
你感覺到什麼、思考什麼、決定什麼,路就照著你的直覺往前走。
洞察對不對,時間會給答案。
但企業品牌完全不是這樣。
你提出的不是觀點,而是一顆要丟進不同腦袋裡的球。
它會被既有經驗吸收、被偏好左右、被資源限制調整,
最後呈現出來的樣子,往往已經不是你最初的想法。
在這樣的環境裡,洞察不是一句話,而是一次次試探:
這個概念會被理解嗎?
會被防衛性反射擋掉嗎?
會被視為遙遠、不 urgent、或不值得投入嗎?
還是,它剛好踩到一個組織願意往前一步的點?
我才真正看懂:
企業品牌的策略,從來不是「找到最好的答案」,
而是「找到足夠好的、能被推動的答案」。
這和個人品牌的自由度差異非常大。
個人可以從抽象切、從哲學切、從生活切,
只要你願意背後執行,路就能走得下去。
但企業品牌永遠存在一個更現實的考量——
不是你想講什麼,而是整個團隊能不能一起抵達那裡。
也因此,所謂的「提出洞察」其實只是一半;
另一半是觀察組織的反應:
哪些詞會卡住?
哪些角度會讓人下意識退縮?
哪些方向讓人忽然冷靜、提防、或無感?
這些反應,比洞察本身更能決定接下來能走到哪裡。
如果說個人品牌是「挖深自己」,
那企業品牌就是「在限制中協商」。
不是浪漫的,卻真實。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自己在做策略,
其實是在做一個更隱性的工作:
透過洞察,測量組織的想像力、風險承受度、與願意往前一步的幅度。
理解這件事後,我對「行銷企劃」這個角色的想像也變了。
不是去堆滿最好的想法,
而是讓那些本來過不去的想法,有可能慢慢過去。
在企業裡,進步不是巨大的跳躍,
而是一個可以讓大家一起跨出的步伐。
這是我最近最清楚的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