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黃帝問曰:願聞刺淺深之分。歧伯對曰:刺骨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脈,刺脈者無傷皮,刺皮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骨。
2. 注釋
1. 刺淺深之分:針刺深淺層次的區別與法則。
2. 骨、筋、肉、脈、皮:由內而外(或由深而淺)的不同組織層次。
3. 無傷:針刺時不可越過本層而損及他層。
3. 白話文
黃帝問說:希望了解針刺在深淺上的分別。歧伯回答說:針刺到骨的時候,不可以傷到筋;針刺到筋的時候,不可以傷到肌肉;針刺到肌肉的時候,不可以傷到脈;針刺到脈的時候,不可以傷到皮;針刺到皮的時候,不可以傷到肌肉;針刺到肌肉的時候,不可以傷到筋;針刺到筋的時候,不可以傷到骨。
4. 總結
本段重申針刺必須嚴守層次分際,所刺之處只及其層,不可上下逾越,否則易由局部損傷而引發更深層的病變。
啟示
針刺之道以分層為本,精準勝於深入
越層傷害,往往由治轉害
熟知組織次序,是臨證施針的根本原則
二、
1. 原文
帝曰:余未知其所謂,願聞其解。歧伯曰:刺骨無傷筋者,鍼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無傷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無傷脈者,至脈而去,不及肉也。刺脈無傷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脈也。所謂刺皮無傷肉者,病在皮中,鍼入皮中,無傷肉也。刺肉無傷筋者,過肉中筋也。刺筋無傷骨者,過筋中骨也。此之謂反也。
2. 注釋
1. 所謂:所說的意思。
2. 鍼:針。
3. 至而去:到達該層即退針,不再深入。
4. 不及:沒有到達、更未傷及。
5. 過:越過、超過。
6. 反:與正確刺法相反的錯誤操作。
3. 白話文
黃帝說:我還不明白你所說的是什麼意思,希望聽你解釋。歧伯說:所謂刺骨而不傷筋,是指針刺只到筋的層次便退針,並沒有真正刺到骨;所謂刺筋而不傷肉,是指針只到肌肉層便退針,並沒有刺到筋;所謂刺肉而不傷脈,是指針只到脈的層次便退針,並沒有刺到肌肉;所謂刺脈而不傷皮,是指針只到皮的層次便退針,並沒有刺到脈。所謂刺皮而不傷肉,是因為疾病就在皮層之中,針只入皮層,而不傷及肌肉;所謂刺肉而不傷筋,是指針越過肌肉中所屬的筋層;所謂刺筋而不傷骨,是指針越過筋層而未及骨層。這些情況,都稱為反,也就是違反正確刺法的錯誤情形。
4. 總結
本段進一步解釋刺淺深之義,指出名義上所說的刺骨、刺筋、刺肉,實際上多為未及其層而止,或越層失序的錯刺,凡違背病位與層次對應者,皆屬「反刺」。
啟示
名稱所指與實際針刺深度必須相符
未及其層或越層而刺,皆為失法
分清病位所在層次,是避免反刺的根本
★免責聲明:
本文為《黃帝內經》古籍翻譯與分享,內容僅供傳統文化參考,不具醫療指導意義。文中描述之古代病機與治療原則,不得直接作為個人疾病診斷或治療之依據。
文中提及之古法請勿自行模仿。讀者如有任何健康問題,務必諮詢合格之專業中醫師或現代醫學專業人士。若讀者未經專業諮詢而逕行嘗試,需自行承擔相關風險,作者概不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