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黃帝問曰:願聞禁數。歧伯對曰: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部於表,腎治於裏,脾為之使,胃為之巿。鬲肓之上,中有父母,七節之傍,中有小心,從之有福,逆之有咎。
2. 注釋
1. 禁數:針刺時必須避忌的重要法則與禁忌部位。
2. 藏:五臟。
3. 要害:關鍵而不可損傷之處。
4. 心部於表:心之氣機多應於上與外。
5. 腎治於裏:腎主深藏,居於內。
6. 使:輔佐、調度。
7. 巿:集聚、出入之處,指氣血交會之所。
8. 鬲肓:橫膈與膏肓之間的重要部位。
9. 父母:比喻至關重要、不可犯傷的核心臟腑。
10. 七節:脊柱相關節段。
11. 小心:細微而關鍵之處。
3. 白話文
黃帝問說:我想知道針刺時應當避忌的法則。歧伯回答說:五臟各有關鍵要害,不可以不仔細察看,肝位在左側,肺藏在右側,心的氣機偏於外表,腎主內藏而居於裡,脾負責調度運行,胃是氣血出入匯聚的場所。橫膈與膏肓之上,是極其重要的核心所在;脊柱七節的旁邊,也存在細微而關鍵之處。順從這些規律行針便會有益處,違逆它們便會招致禍害。
4. 總結
本段闡明針刺禁忌在於明辨臟腑方位與要害部位,強調心、腎之表裡分屬,脾胃之樞紐作用,以及膈肓、脊節等不可妄犯之處。
啟示
行針之前,必先明臟腑定位與要害
禁刺之處在於性命關鍵,不可試探
順法則則治病,逆法則則致害
二、
1. 原文
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刺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刺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刺中肺,三日死,其動為欬。刺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刺中膽,一日半死,其動為嘔。
2. 注釋
1. 刺中:針刺誤傷臟腑。
2. 其動:臟腑受傷後外現的異常反應。
3. 噫:噯氣。
4. 語:多言、語言異常。
5. 嚏:打噴嚏。
6. 欬:咳嗽。
7. 吞:吞嚥異常、頻作吞咽動作。
8. 嘔:嘔吐。
3. 白話文
針刺如果誤傷到心臟,一天之內就會死亡,其外在反應表現為頻繁噯氣。針刺如果誤傷到肝臟,五天之內會死亡,其外在反應表現為語言異常或多言。針刺如果誤傷到腎臟,六天之內會死亡,其外在反應表現為反覆打噴嚏。針刺如果誤傷到肺臟,三天之內會死亡,其外在反應表現為咳嗽不止。針刺如果誤傷到脾臟,十天之內會死亡,其外在反應表現為不斷出現吞嚥動作。針刺如果誤傷到膽臟,一天半之內就會死亡,其外在反應表現為嘔吐。
4. 總結
本段直指針刺誤中臟腑的致命後果,並以不同死亡時日與異常動作,說明各臟腑一旦被刺傷,皆會迅速引發特徵性反應,終至不可逆的危害。
啟示
臟腑為性命所繫,針刺誤中即為重禁
異常動作是臟腑受傷的重要警訊
行針首重避實就虛,寧淺勿深
三、
1. 原文
刺跗上,中大脈,血出不止,死。刺面,中溜脈,不幸為盲。刺頭中腦戶,入腦立死。刺舌下中脈太過,血出不止為瘖。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為腫。刺郄中大脈,令人仆脫色。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為腫鼠僕。刺脊閒,中髓為傴。刺乳上,中乳房為腫根蝕。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欬逆。刺手魚腹內陷為腫。無刺大醉,令人氣亂。無刺大怒,令人氣逆。無刺大勞人,無刺新飽人,無刺大饑人,無刺大渴人,無刺大驚人。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內漏為聾。刺膝髕出液為跛。刺臂太陰脈,出血多立死。刺足少陰脈,重虛出血,為舌難以言。刺膺中陷中肺,為喘逆仰息。刺肘中內陷,氣歸之,為不屈伸。刺陰股下三寸內陷,令人遺溺。刺掖下脇間內陷,令人欬。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刺腨腸內陷為腫。刺匡上陷骨中脈,為漏為盲。刺關節中液出,不得屈伸。
2. 注釋
1. 跗上:足背部。
2. 溜脈:面部細小而要害之脈。
3. 腦戶:後頭入腦要害處。
4. 瘖:不能言語。
5. 布絡:散布於下部的絡脈。
6. 郄:脈氣深聚之處。
7. 氣街:腹股溝一帶氣血要道。
8. 鼠僕:鼠蹊腫脹之證。
9. 傴:脊背屈曲。
10. 缺盆:鎖骨上窩。
11. 魚腹:手掌拇指下隆起處。
12. 客主人:面部穴位所在的重要脈區。
13. 膝髕:膝蓋骨。
14. 太陰脈:手太陰肺經。
15. 少陰脈:足少陰腎經。
16. 膺:胸前部位。
17. 腨腸:小腿肚。
18. 匡上:眼眶上部。
3. 白話文
針刺足背若誤中大脈,血流不止就會死亡;針刺面部若誤中溜脈,不幸會失明;針刺頭部誤入腦戶,直入腦中立刻死亡;針刺舌下若刺中脈過深,血流不止就會失語;針刺足底若刺中布絡之脈而血不出,會形成腫脹;針刺郄穴若中大脈,會使人突然倒地、面色改變;針刺氣街誤中脈而血不出,會形成鼠蹊腫脹;針刺脊柱間誤中脊髓,會導致脊背彎曲;針刺乳房上部誤中乳房組織,會腫脹潰蝕;針刺缺盆內陷處使氣外泄,會引起喘息咳嗽氣逆;針刺手掌魚腹內陷,會導致局部腫脹;人在大醉時不可針刺,否則使人神氣錯亂;人在大怒時不可針刺,否則使人氣逆;過度勞累、新近飽食、極度飢餓、極度口渴、受到驚嚇之人,皆不可針刺;針刺大腿內側若中大脈,血流不止而死;針刺客主人穴內陷中脈,會造成內部漏損與耳聾;針刺膝蓋使關節液外出,會導致跛行;針刺手臂太陰脈出血過多,立刻死亡;針刺足少陰脈在極虛之時大量出血,會使舌頭不能言語;針刺胸部內陷誤中肺臟,會引起喘逆仰息;針刺肘部內陷使氣回逆,導致手臂不能屈伸;針刺大腿內側下三寸內陷,會導致小便失禁;針刺腋下與脇間內陷,會引起咳嗽;針刺下腹誤中膀胱使尿液外泄,會造成少腹脹滿;針刺小腿肚內陷會形成腫脹;針刺眼眶上部陷入骨中之脈,會造成滲漏與失明;針刺關節使關節液流出,將導致關節不能屈伸。
4. 總結
本段集中列舉針刺誤犯各部位與特定時機所致的嚴重後果,強調人體多處為生死要害,一旦誤中脈、髓、臟腑或關節液,輕則致殘,重則立死。
啟示
要害之處與大脈所在,皆屬重禁不可犯
不當時機行針,足以擾亂氣機致重病
行針之學,首重避害,其次方能言治
★免責聲明:
本文為《黃帝內經》古籍翻譯與分享,內容僅供傳統文化參考,不具醫療指導意義。文中描述之古代病機與治療原則,不得直接作為個人疾病診斷或治療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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