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職場話語權是誰講話大聲、誰職位高,但真正關鍵的不是「你有沒有說話」,而是:當事情涉及你本人時,你有沒有被允許發言。
職場裡最隱形的壓迫,不是衝突,而是你明明在場,卻不能為自己說話。
當制度問題與個人狀態的混淆
事發經過:
月底結算出勤打卡紀錄時,我主動上報忘記打卡的疏失,並願意承擔後續扣薪水的結果,但主管口頭承諾交給她處理,於是我在旁目睹她撥電話給公司內部操作系統人員,請求幫忙補上打卡紀錄。
結果:
公司內部人員極度不滿意屢次幫忙(可能有其他階層主管也如此拜託),主管為求安撫,隨意捏造一個與事實不符、完全不是我本人狀況的極度誇張說法,我在旁邊聽到後,出聲表明這不是我本人的狀況,我願意接受打卡紀錄有缺失而需要扣薪水的後果,但主管這時拉高講電話音量,並用手勢阻止我繼續發言。
忘記完成線上打卡,確實是我個人的疏失,我也願意承擔因此產生的後果。
但在後續溝通中,這個原本屬於行政流程的問題,卻被他人直接套上一個「個人狀態的原因解釋」,而這個解釋既非出自我本人,也未經我確認。
當我試圖開口,想要釐清行為事實與原因敘事之間的差異時,卻被示意不要再說。
我在公司內部被貼了標籤。
忘記打卡是行為事實,但替別人捏造原因,是另一件完全不同的事。
即使疏失屬於我本人,也不代表我失去了為自己說明的權利。
職場裡,能不能承擔錯誤,和有沒有為自己說明的權利,本來就不是同一件事。
「如果你發現,一個原本屬於流程或制度的問題,被快速轉述成『你的個人狀態』;
如果你試圖修正,卻被要求不要再說,那多半不是溝通,而是話語權正在被轉移。」
一個能正常運作的職場,不會因為員工承擔錯誤,就取消其說明事實的資格。
這不是單一事件,而是關於職場話語權的結構問題,後續我會繼續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