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轉捩點,在我2025年辭職了之後。
我去了一趟加拿大。美加我已去過兩三次,但2025是在搬來英國後第一次再踏入北美。我抵達多倫多市區的車站,叫了uber準備去朋友家。我想說我一臉亞洲臉,加上帶著行李箱在中央車站還叫uber,怎麼看都是觀光客標配吧。
「妳是出去玩要回家嗎?」在車上uber司機開始跟我聊天,以為我是local要回家。
他的語氣是那麼稀鬆平常,更反襯我內心的天搖地動:我在英國生活快十年了,被當成英國本地人這事一輩子都不會在我身上發生。
而那個uber司機似乎不是偶發事件。在一個灑滿陽光的日子,我在多倫多街上閒晃,一個迎面而來的老人家和我搭起話來,說隔壁街道有三棵咖啡樹、最近開了花,這個社區下禮拜在哪裡哪裡要辦活動,根本隔壁30年鄰居式的閒話家常。

我對於這種「預設大家都自己人」的設定感到非常意外,也覺得暖心。有趣的是我似乎並沒有因此厭惡英國,我發現在店裡結帳後我會跟店員不小心說「Cheers」,要喝水時會說「wo-ta」,在回程的英國航空上聽到空服員也問我要不要wo-ta時耳朵甚至覺得頻道對了,覺得終於回到了怪奇口音秘密俱樂部。
如果我沒有在英國生活這麼久,我可能不會對加拿大的「大家都自己人」感觸那麼深。而不被當英國人也無所謂,英國人的那副小心思我也是略懂略懂,和英國人聊一聊後對方那種「欸她自己人!」的反應,反而讓我覺得更有意思。
聽起來英國終於是「回家」了?也沒有。
在辭職後我買了單程機票回台灣。下飛機第二天,我察覺到我從裡到外從頭到腳有一份徹徹底底的放鬆,那份鬆弛感反而讓我有幹勁去做我想做的事。我對這個觀察感到意外,因為理論上我在辭職後就是個無所事事的無業遊民,但在倫敦我的無所事事會讓我感到焦慮,我沒辦法真正享受放空。而在台灣第二天就辦到了。
大概又再過了一個禮拜,我更意外的發現,體感上我以為自己已經在台灣兩三個月,實際上卻連兩個禮拜都不到。
時間變慢,日子變溫柔了。
相對之下,我在倫敦常常驚覺一個禮拜怎麼就不見了,但又常常在週間怨嘆「怎麼才禮拜二?感覺應該要週末了才對啊......」。
我開始思考為什麼我在倫敦只是活著,在台北卻是真正活著。倫敦是一個生活成本高昂的城市,不是個能夠心安理得當廢物的地方。加上之前我都是因為工作的因素待在倫敦,工作簽證的本質就是:你不證明你比別人有用的話,你就沒資格待在這個國家。
工作就是我存在倫敦的理由。那我現在辭職沒工作了,我還有存在於倫敦的理由嗎?
習以為常的理由消失了,讓我心裡慌了一陣子。
某天我突然驚覺,沒錯,之前因為工作所以我回台灣頂多兩三週就必須回倫敦;現在沒有這個必要了,我可以選擇我要不要回倫敦。
我有選擇的自由。
突然間,心裡好像有股通透感。倫敦從「我能不能留下來」,變成「它能不能讓我過我想過的日子」。
我喜歡我在台灣的生活。喜歡當我家狗的工具人,幫家人分擔事務,騎腳踏車去認識半輩子的朋友家打電動,被朋友揪去看展吃飯,還會用鹽酥雞辦桌,拉椅子問我有沒有幫我的鬼故事做投影片分享。
我想要複製我喜歡的生活們到倫敦去。
而當我認知到「認識半輩子的朋友」根本不可能在倫敦被複製時,我又感到了沮喪。
但這也讓我認清並接受「倫敦不是我出生長大的城市」這個事實。我不該對如此不同的兩個城市,有著相同的期待。
那我在倫敦能過什麼日子?
我開始嘗試一些以往我不會做的事情。像是主動聯絡倫敦已經搬走的鄰居、以前一起工作的同事,和樓下的管理員多講兩句話。
我以前在倫敦時沒辦法待在自己居住的區域,尤其週末時老想往其他地方跑;現在我喜歡家裡附近書店的咖啡店,喜歡每天都去圖書館繞繞,喜歡禮拜天去pub吃sunday roast。
我相信英國沒有變,還是常常有讓人生氣的鳥事,但我好像不會傾斜的那麼劇烈了。
是我變了。
我還是不知道我離「家」是遠了還是近了。但我知道,我走很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