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談「人生的意義」,都會往很大的方向去想。
例如宇宙、人類文明、幾億年之後會怎樣,或者存在本身有沒有意義。但對我來說,這些其實都沒有太大的意義。
因為意義不是在宇宙尺度上產生的,而是在人的生命尺度上產生的。
只要我還活著,我就能感覺到意義。
如果我消失了,那意義也就不存在了。
所以我不會去想那些幾百年、幾億年的事情,那對人的生活沒有太多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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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只存在於發生過的事情
對我來說,有一個很簡單的判斷標準。
發生過的事情,才會產生意義。
沒有發生過的事情,對我來說沒有意義。
很多人會一直想很多想法,但沒有行動。
那些想法對我來說是沒有意義的。
只有當你真正去做了,經歷過了,甚至失敗過了,你才會知道那件事情是怎麼失敗的。
而這個過程本身,就是意義。
所以意義不是想出來的,而是走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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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是經驗被理解之後留下來的東西
當一件事情發生之後,它會被存放在你的大腦裡。
那個意義並不會消失。
十年後你再回頭看,那個意義還在。
例如我曾經有十三年的酒鬼人生。
那十三年對我來說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但正因為有那段經歷,我後來才能真正做到「課題分離」。
如果沒有那十三年的背景,我很難做到那件事情。
而當我做到了課題分離之後,我大概解決了我 99% 的內耗。
生活變得舒服很多。
所以那十三年的代價,對我來說反而是一個很絕對的意義。
不是因為那段時間很好,而是因為它讓我理解了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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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意義不是你賦予的,而是別人給你的
有時候一個人活著,本身就可能對別人有意義。
例如一個臨終的老人,他已經失去了很多能力,但家屬還是願意花很多錢去延長他的生命。
對那個家人來說,這個生命本身就是意義。
或者一幅藝術品,對一個收藏家來說有很大的象徵意義,但對另一個人來說可能完全沒有意義。
所以意義並不是一個客觀的東西。
它會因為不同的人,而產生不同的價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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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與理解本身也是意義
有些意義甚至不是行動產生的,而是理解產生的。
例如有一天早上,我站在路口喝咖啡、抽菸,看著車潮與人潮。
接近八點的時候,我看到很多人正要去上班。
我也看到停在便利商店旁邊的運輸車。
那一刻我想起以前在 85°C 做過一樣的工作,我也曾經陪著貨車下貨。
所以我很理解那種工作的感覺。
那個瞬間,我看到的是很多人的生活動線在這個時間點交會。
紅綠燈一亮,大家又各自往不同方向離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軌道。
而我曾經也是那個軌道的一部分。
那一刻,我理解了一些事情。
那個理解,本身就是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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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會形成一個人生模型
當這些經驗與理解累積起來之後,它們會慢慢形成一個模型。
你會更了解別人的行為。
更了解社會的運作。
更了解世界是怎麼運行的。
這些理解會影響你未來的判斷與決策。
甚至會影響你說話的方式。
所以最後,這些意義會體現在你與別人的對話之中。
例如我現在和你討論這些事情,本身就是意義的一種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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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不是宇宙問題,而是人生材料
很多書會把意義講得很複雜。
但對我來說,它其實很簡單。
意義就是那些發生過的事情,
被你理解之後,留下來的價值感。
只要你還活著,這些意義就會存在。
而當你消失的那一天,意義也會跟著消失。
所以沒有必要把意義想得太遠。
人生本身,就是意義的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