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讀書心得,探討了手機的成癮與對青少年的危害,有興趣的人可以點這。
以手機為主的童年,取代了過去以玩耍為主的童年,作者反覆提到這一詞——玩耍,與同齡好友玩耍,帶給孩子的益處超乎我們的想像。

自己建立遊戲規則和玩法,快樂玩耍的孩子們
然而,當班上人緣好的孩子有了第一支手機,其他孩子也會漸漸想擁有自己手機,當越來越多孩子都在玩手機,那些沒手機的孩子為了避免被同儕排除在外,也會向父母施壓,即使家長不想,也不得不給孩子買台手機。
當每個人都專注在手機上,打開各式的社群軟體滑個不停,以手機為主的童年,正式取代以實體互動、玩耍為樂的單純童年。
而在校園中,儘管老師全力阻止學生上課玩手機,下課時間一到,那些被收在口袋裡的手機仍會被學生掏出,緊緊抓著他們的注意力。因此漸漸的,有部分老師也放棄管理學生的手機使用狀況。
那社群媒體公司呢?政府呢?只有家長與學校需要負責嗎?
對此,作者在書中以一個貼切的譬喻闡釋了這個問題:
在漁村,裡面有個大池塘,村民皆以捕魚為生。以單一漁民而言,魚捕抓越多,錢便賺得越多。當每個漁民都選擇極大化自身利益,想盡辦法捕最多的魚,連小魚苗都不放過,最終池塘被捕得空無一物,反而造成對所有村民不利的結果。
集體行動問題
這種陷阱便稱為集體行動問題(collective action problems),假設某天Meta自願監管用戶年齡,杜絕青少年使用自家的產品,也不會因此造成青少年再也不碰社群軟體,因為還有抖音、小紅書等軟體未被監管。所以杜絕青少年用戶相當於自願放棄一塊大餅,造成各家公司不擇手段、逐底競爭、一再刷新道德底線,也不想讓池塘的小魚苗流入對手的捕漁網。
而集體行動問題的解法,其實也是同樣這四個字——無論是小孩、家長、老師、社群媒體公司與政府,我們要集體行動,攜手制定規則,終結焦慮的世代。
由於此書的作者非常擅於整理重點(書中每個小節都有總結回顧),因此我不打算整理出新的重點,而是從作者提出的四個核心概念延伸出我的想法,該四個概念為:
- 自願合作與協調
- 社會常規與道德化
- 技術解決方案
- 法律和規定
我認為技術解決方案與法律屬於相對較硬的手段,能更快有初步成效,所以我會先從這兩個概念開始探討。
法律和規定

兒童網路保護法律的制定
目前我國對於兒童的年齡定義在12歲,在網際網路上的受保護的年齡則未有明確規定,至少我沒有查到。而多數網路平台可註冊的最低年齡則定在13歲,主要是因應:
- 英國的適齡設計法規(Age Appropriate Design Code, AADC)
- 美國的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 of 1998, COPPA)
那我國目前與兒童有關的法律只有兒少法、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少事法、家庭暴力防治法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而與網際網路相關的保護法目前均還在草案階段(兒童網路個人資料保護法草案)[1]。
根據立法院的研究文件,我國已正在參考國外的做法(上述AADC與COPPA),但此書的作者指出,COPPA規範的最低註冊年齡(也稱為網際網路成年年齡)限制仍然太低,應從13歲提升至16歲。
我認為定在16歲是沒什麼好爭論的。若菸酒需年滿18歲才能購買,與之同樣有成癮風險的產品——社群媒體APP/社交網路平台,為何僅僅13歲,一個剛從國小畢業的年紀,就可以直接和公司簽署線上合約、註冊並使用?
大家在註冊帳戶時,應該還有印象,軟體介面會跳出一大串與法律相關(搜集與利用個資有關)的敘述,並要求用戶勾選「我同意」。連我一個25歲的成年人都難以細讀那些文謅謅的條文,更遑論13歲的孩子能理解多少。
既然我國的資料保護法還在草案階段,那我們越需要即時呼籲政府將網際網路成年年齡定在16歲,此外,AADC也有兩項規定值得我們參考:
- 兒童最佳利益:公司須將未成年帳戶的隱私權預設在最高標準——所有帳戶資訊與貼文皆預設為不公開,如需公開相關個人資料,皆由用戶自行至隱私權設定選擇「公開」或「不公開」
- 透明度:網路平台必須以兒童能理解的語言或影片說明隱私權政策。
不過,仍有一個問題是——當企業未嚴格把關註冊年齡,讓孩童以「自我聲明」,自行輸入年齡或出生年份,儘管法律年齡定得再高,也起不了真正的保護作用。所以作者提出兩種技術,落實年齡監管。
年齡驗證與家長監護技術
常見的方法之一,是以身分證或駕照驗證年齡,然而,當企業要求用戶上傳隱私個資到雲端並存儲,很可能會面臨駭客入侵,導致個資外洩等嚴重後果,同時,這也是多數用戶所擔心的問題。因此作者提出以下概念,且目前已有相關企業提供這種服務:
透過特殊驗證技術,最終只在雲端輸出有或無滿足註冊年齡,不留存個人隱私資訊。
這種作法並不難想像。假設我要建立Google帳戶,成立最後一步需第三方機構證明我已年滿16歲,所以我必須帶著身分證到該機構,由專員對照本人與證件上的照片是否相符,最後再依證件上的資訊,幫我在Google帳號上標記「未滿」或「已滿」註冊年齡。
我知道這讓人感覺非常麻煩,但換個角度思考,出國旅遊前,也需要帶著相關文件與證件到外交部辦理護照,一樣是很繁瑣的流程。但當我們在國外有突發狀況,台灣領事館認得就是那本綠綠的護照,能以國家的身分保護留在異鄉的台灣人。
我們從一個國度跨到另一個國度,需要一本護照證明我們的身分,那從現實世界跨到虛擬網路世界,是否也該有些什麼證明自己可以自由的跨界呢?

身分的識別
且國外企業有更多不必如此勞師動眾的線上驗證技術,為避免業配嫌疑,得請讀者自行上網搜尋🔍安全年齡驗證公司,你會查到很多不一樣的方法。
另一項技術,除了靠科技公司的軟體開發,也需家長的共同努力———家長監護功能。
安卓與iOS手機都有各自的監護軟體:
以上這兩個軟體都具有以下功能:
- 家長可建立兒女的帳號,並可將其加入自己的裝置中,以進行下述2~6點的權限管理。
- 螢幕使用時間管理:可設定每日使用時間上限與就寢時間等,與查看使用時間報告。
- APP下載與購買審核:不管是下載APP、購買APP與APP內購買,都需經由家長批准。
- APP使用管理:可了解兒女使用了哪些App、用了多久、使用頻率多高,這些資訊可輔助家長與兒女討論使用習慣的問題,避免發生網路成癮。
- 內容安全與限制:家長可限制兒女拜訪特定網址,例如色情網頁、血腥暴力遊戲等,有年齡分級的內容。
- 定位功能:家長可查看孩子目前的位置或用來尋回遺失的裝置。
以上兩個軟體的共同功能,其實也是按照上述COPPA等兒童隱私法規的概念設計而成。然而,即使這些法律與技術被有效落實,我認為仍有一些問題需被克服。
我的妹妹,在高中時期相當沈迷於手機與網路,課後時間大部分都被訊息、社群媒體和漫畫佔用,我媽經常為此發怒,並沒收她的手機。當手機不在我妹身上,她會變得焦慮、暴躁、憤怒甚至是哭泣。明明我媽是為了解決她的網路成癮問題,卻變得像是在虐待她。
這種親子衝突讓父母陷入了窘境,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這就必須回到我文初提到的———自願合作與協調、社會常規與道德化,這兩個方法屬於軟性手段,效果發揮的速度不快,但只要能長期維持,最終成效遠遠勝過上述的兩個硬性手段(法律與技術)。
在校園中禁用手機
「給老師一個機會,禁用智慧型手機吧!」
不僅僅是上課時間,從入校門那刻起,一直到步離校門,這段時間都必須禁用手機。學生在上學前必須將手機交由老師保管,或鎖入保管櫃,一直到下課後才能取回手機(這裡,我們不討論大學生活,大學生也不算是青少年)。
零手機政策,不是只靠一個老師的努力便能建立起來,而是從校長到教務處、輔導室再到科任老師等共同攜手合作,制定與執行校園公約。
然而這樣的作法,很可能會引起學生的反彈,所以我得提出有利於學生的政策,同時也是作者的想法:
- 延長下課時間,目前台灣的下課時間多為10分鐘,上個廁所就佔掉5分鐘,遠遠不夠讓孩子們專注的玩耍。
- 在下課時間,大人應盡量不干預孩子們的玩耍,尤其是佔用下課時間上國英數自社等科目。
- 午休時間就是午休時間,那是用來享用午餐和小睡的時光,不可將下課時間併入午休,意思為1小時的午休後,仍可有有20-30分鐘的下課時間。
- 禁止將體育課、音樂課與美術課等術科課程,替換成考前學科的衝刺課。
- 成立玩耍俱樂部,提供籃球、羽球、粉筆或卡牌等等,讓不同年齡層的孩子自由組隊,進行球類運動、畫畫和桌遊等等,每週一至五天。
所謂玩耍,並非只是我們刻板印象中的貪玩、不務正業,而是透過在真實世界與同儕互動,孩子能學會讀懂他人或理解自己的情緒,真正落實「社會情緒學習(Social and Emotional Learning, SEL)」。
教育部已在2025年宣布將SEL納入12年國教,但我認為比起在教室進行一對多的授課,不如直接讓孩子們自由地進行團隊活動,實體活動為主、課程為輔,且只有在大人不過度干預的情況下,孩子才能在玩耍中學會如何不受傷、如何處理衝突與如何解決人際問題。

進行團隊活動的孩子們
更何況AI時代來臨,「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成為迂腐的思想,AI的讀書能力遠遠超越人類,過往軟體工程師這類高薪、高知識的工作也不再是最好的選擇,那我們還要拼命限縮孩子玩樂的時間,互相以誰讀書讀最多又最久來卷掉彼此嗎?把玩耍的童年歸還給孩子吧!
也因此,政府需擬訂鼓勵「玩耍」的教育政策,否則為了目前的升學趨勢,學校不容易主動改變以讀書和考試為優先的教育方針。
除了校園的教育方針,家長的監護對孩子也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如果你是位家長,也與我同樣擔心孩子使用手機的狀況,那麼我認為參與學校的「家長會」是個突破口,不只是政府的鼓勵政策,具有共同理念的家長們也握有力量,呼籲學校禁用手機,讓孩子們的注意力從虛擬世界回到現實世界的玩耍(請注意,是玩耍而非強迫讀書)。
家長們的合作與以身作則
作者分享,在美國一個名為「等到八年級(Wait Until 8th)」的團體,會請家長們簽署承諾書,保證在孩子上八年級之前不會給智慧型手機,當簽署這份文件的家長越多,在校園禁用手機的約束力越大。
此外,也可確保已簽署家庭的孩子們能有一起玩耍的對象,不會感到自己因為沒有手機,被同學排除在外,家長們更不需因孩子同儕間的壓力,向孩子妥協,買一台智慧型手機。
從政府、企業到校園,此書的作者給出好幾項對策與建議,當然,最重要的「家庭教育」也在其中。我最認同的部分——大人應以身作則,盡量在下班後的休息時間,放下手機,或給自己一個使用時間的限制。
或許你會覺得放下手機後,忽然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麼,然而我的經驗是———當你放下手機,你會發現自己一直以來少做了很多事。你會不自覺地想探索更多未知的領域,而不是被動接受演算法推送的內容。而當你成為現實世界的探險家,你的孩子才能在你的引導之下,遠離虛擬世界那些易成癮的誘惑。

家長帶著孩子在現實世界互動
因我尚未成為人母,不具有資格評判一個教養方式的好壞,但本書的作者已育有一兒一女,提供了大量的教養方針與經驗,因此,我也很建議家長們詳閱此書第十二章「父母可以做些什麼?」。
在現實世界中,我們擬定繁複的法律約束了成年人與未成年人的行為;在虛擬世界中,這片新闢的土壤,雖是充滿機會卻也暗藏了許多令人墮落的誘惑。自1990年代起,個人電腦開始普及,2000年代後網路世界崛起,再到2007年智慧型手機問世,人類的生活已離不開數位,我們是時候集體行動在虛擬世界建立新的法律與道德常規。
我們行動的第一步是要求政府立法。
第二步是呼籲企業落實年齡身分驗證與開發完善的家長監護軟體。
第三步是家長與校園合作達成「校園零手機政策」,並還給孩子以玩耍為主的童年。
第四步則是由家長開始放下手機(也可以是你的第一步),帶著孩子體驗現實世界,如作者所言,家是提供愛、安全與穩定的基地,孩子會在安全基地茁壯、離開基地、向外探險,而虛擬世界無法設有這種安全基地,給予孩子支持與力量,甚至可能摧毀本應健康發展的人格。
雖然我還沒有孩子,但我也正在落實數位排毒的生活,希望能由我自己做起,影響他人,並連結具有共同理念的人,一起集體行動。
參考資料
- 立法院⟪未成年人數位隱私保護之研究⟫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86&pid=241482
- 圖片皆取自Pixab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