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圖片來源:Niklas Jansson 公有領域
編輯:宅編
「太神啦!」
但我們要談的不是統神,這篇要來談談是否有可能出現「個人的宗教」。
「個人的宗教」和前面提過的「開廟」不太一樣,是指「我自己創一個宗教,全世界只有我一個人信也沒關係」。我可以是這個宗教的神,也可以不是,但我鐵定是這個宗教的「先知」,因為沒有我,這個宗教就沒內容了。
這聽起來有點弱智,或是太自閉、太幻覺,也可能有人認為這「太宅」了。那為什麼要談這些個人的幻覺呢?因為透過這個議題,我們可以談人的宗教力。
在這個系列之前的「超自然現象系列」,以及本系列的最初,我們都正面提及或暗示了人的宗教性。只要是人,就都多少會有「宗教力」,而且這成分可能是「內建」的(因為基因),你一出生就已在你腦袋裡。
宗教界人士會說這是「神放入你腦袋的恩典」,或說「人人皆有佛性」,但你不用理會這些說法。反正就是人演化的過程中,腦子出現某種能力,而這種能力的產出裡「有一部分」成為宗教的材料,其他部分呢?成為一些很零碎的現象。
什麼現象呢?來看看「無神論」。
有很多無神論者,其實是嚴格定義下的「不可知論者」,就是「有沒有神?我不知道耶!」而非「我很確定沒有神這種東西」。
我曾在他處提過,要確定「有」某種東西很簡單,找到一個就好;但要確定「沒有」,那很難的,通常只能證明其出現的機率低到幾乎不可能。像是證明生物的滅絕。
所以要證明「這世界沒有神」,很難;同樣的,要證明「你的心中真的沒有神」,也很難。但要證明「你其實相信存在這種神神鬼鬼的東西」,很簡單。怎麼證明呢?
不妨來個思想實驗。請想像你走在巷子裡,發現路邊地面上有個紅包,裡頭似乎裝有東西,而外頭沒有任何標示,請問,你敢撿嗎?撿來看看就好?自認是無神論者的朋友,敢撿嗎?
「不太好吧?不是有冥婚的習俗嗎?撿起來就會有家屬衝出來吧!」
但那是死者家屬,不是鬼衝出來喔。如果是家屬衝出來,你還給他們,說自己無神論,不信神鬼這一套,就好了吧?
「就算我不信有鬼,可是家屬還是會纏著我吧!」
如果你堅持不理不信呢?就像你平常拒絕傳福音的、直銷,和慈善團體一樣呀!
你不是大義凜然的無神論者嗎?用你的氣勢逼退他們!
「就算是這樣,還是會覺得怪怪的。」
沒錯,這「怪怪的」,就是你大腦內建的「宗教力」。不用扯什麼「被傳統文化的意識形態邪說所影響」、「錯謬的潛意識」,你會覺得怪怪的,沒想太多就覺得怪怪的,就是大腦裡的生化反應罷了。那是種自保的防衛機制,自然得很,你就是覺得那紅包有威脅。
雖然用「科學之腦」冷靜想過一輪後,會覺得自己沒必要害怕,但只要你一不用科學之腦,運算推理一停下來,你就會覺的怪怪的。
「如果我對冥婚完全無知的話,就不會覺得怪怪的啦!所以這還是外在的影響!」
但仔細想想,你就算不知道冥婚和紅包的關係,你也會發現「普通的路面上突然出現一個沒人敢揀的紅包」這現象不合於「紅包裡通常有錢」、「有價值的東西人們通常會撿起來」這種常理吧?
那沒人撿的理由是什麼?有表面上看不出來的原因?你過去的社會生活經驗告訴你這之中必有詐?因為詐騙集團太多,所以這種理性推論後的「有詭」結論,已經轉變成為直覺的「有鬼」?
還是人類演化過程中,看到環境中突然出現一個色彩異樣的東西,就會帶有先天的警覺反應?
這種怪怪的感覺可能有先天因素,也可能有後天的影響,這後天影響可能又有先天的基礎,不論如何,多數人「靈敏」得很,會覺得怪怪的。那就是有宗教力了。
有些人或許認為這些推論需要更多心理學上的實驗證據來支持,我也認同該這樣做,不過這部分就交給心理學家來做進一步批判辯證,我要轉去哲學的方向了。
絕大部分的科學「從業者」,所謂科技人,都認為科學與宗教有明確的差異。科學是啟蒙時代產品嘛!啟蒙運動就是反宗教的呀!
好。但反宗教,不代表自己不會成為另一種宗教。大多數科學家都不太清楚科學的基本定義是什麼,或「自己所認為的科學」和宗教的本質差異為何。他們就是相信科學和宗教不同而已。
對於科學的定義,科學哲學家花了很多精神探討,吵了幾十年,到目前為止,也沒有「打」出一個具有全盤壓制力的定義說法。至少可以確定99%天天搞科學事業的人,對於「科學的本質」是沒啥反省的。
他們只是相信「科學大神」,然後擔當科學體系裡的一個小小螺絲釘。相對於整個學術或技術知識,他們掌握的不過是小小的片段,然後「尊重」、「信任」其他的科學事務從業者的工作成果。
因為人的腦力和時間有限,這無可厚非,但這的確是「欠缺反省的生活方式」,他們並沒有花時間思考「科學到底是什麼?」的問題。
就知識角度來看,科學很可能不只是「宗教或信仰以外的另一種事物」。現有宗教與迷信之外的東西,也有可能是宗教或迷信,只是大家沒意識到那其實是迷信。
講得難聽點,當你非常直覺的相信一件事是真的,之後又沒有細心批判思考反省過這件事,那「這事」就和「宗教」有87%像,甚至是97.8%像。因為你的「宗教力」會入侵這現象,把其中的「理性」、「客觀」成分慢慢剝除,讓其成為「主觀唯心」的神秘事物。
也許有些人是「科學的行動者」,但許多人不過是「科學教的信徒」罷了。沒有自我批判檢討的生命,不一定是「不值得活」,但很容易「活得很虔誠」。
談科學並不是要戰科學,而是要戰那種以為自己成功「去宗教化」的人。我認為覺得自己已「去宗教化」這個想法本身,其實也蠻「宗教」的,算是種個人信仰,別人可能不認同。
於此就可以回去最前頭提到過的「個人的宗教」。
先整理一下至此我的主張:人有一種能力,一種可稱之為宗教力的能力,這種能力會把人所接觸到的各種現象「神秘化」或「神聖化」,以特定的方式重組為一種圍繞著「核心信念」向外開展的價值系統。
講得好像很專業哦。其實這就是「看到什麼東西,都說是感謝主」那樣的情境,轉換成其他價值系統,就會像是「哇,今天空氣很差,應該又是老共那邊的pm2.5飄來囉!」感覺是科學,但其實是信仰,可說是種「一切都是阿共的陰謀教」。
這種「個人教」有時還蠻像傳統宗教的,有時則會有科學的外殼,而且其主題泛及食衣住行一切層面。像是「美食」就常會有這種以特定價值信念為核心,向外開展並影響一切的現象(相信早餐就是該吃軟性食物,而讓整個生活形式都配合這樣的習慣,因此早起煮粥之類的)。
對於「有機」的崇拜也算是。台灣人到底有多少知道「有機」農產品的定義,和這種農產品的價值?這類信仰可能隨著個人投入的程度越來越「生猛」,出現大量的神秘現象,即不可向外行人傳播的「奧義」,需要透過修練才能體會。這現象並不罕見:喝手沖咖啡喝出奧義的人,不就很多嗎?
多數人甚至會以暗藏這種內在層次為傲,未企圖將之納入科學或其他客觀的知識體系之中。相對來說,也有人會從現有宗教中抄一些形式過來,讓這樣的個人信仰系統更容易被操縱,或是獲得他人的推崇。像是不信神,卻在考前保持禁欲、齋戒,因為認定這樣有助於發揮自身的潛能,甚至是超自然力。
這種個人信念就會因為「技術性抄襲」越來越像是其他宗教。成為馬拉松跑者,專業的動漫蒐藏者,散盡家財追逐偶像或酒店妹,雖然都被外人視為是一種行動選擇或消費行為,甚至是有爭議的消費行為,但對於當事人來說,那就是一種宗教。雖然他很可能沒有意識到這件事的宗教性。
因此我們可以思考1960-1980年代歐陸思潮中的一種假設。他們認為傳統宗教在二戰後快速瓦解、重組、改革,主因不見得是因為啟蒙運動(因為已經進行兩百年了),而是因為當代世界有太多的「神」可以選,人是因為信了其他的教而不去信老派的神。這些新的宗教選擇,不見得是「科學教」,更可以是「自己教」,自己拿個商品或事物來投注信仰。這或許也可稱之為「宅教」。
對於宗教的許多批判,看來就不是「理性與迷信」的對戰,而是迷信與迷信的對戰了。這不是過去學者所說的「學科範疇之間的衝突或差異」,而是同一領域的內在;傳統宗教受到這種刺激,也開始「軍備競賽」,引入大量的理性語言,企圖以學術的規格回擊。所以戰鬥的概況是這樣的:
「一個以主觀信念為核心的價值體系運用邏輯或科學攻擊另一個以主觀信念為核心的價值體系,並主張後者不夠客觀或無法符合邏輯或科學標準,而後者也以同樣的方式回擊。」
你可以想像某位科學家痛罵宗教本質的錯謬,但他身後就是整櫃的鋼彈或戰艦模型。那些東西對他鐵定有種神秘的力量,不然為啥會在那裡?模型櫃和神龕在精神層面的根本差異是?
「以另外一種宗教反對宗教。」討論到現在,對多數人來說,這世界就是如此運作的。
這種戰鬥發生在食衣住行的每個層面,戰男女,戰貧富,甚至要說戰統獨,也都是這樣。都是宗教戰爭,所以也很難解決。
「啊這不就馬克思主義講的那種意識形態衝突?」
對。只是在文青或部分學者的「宗教」中,「這個」要叫「意識形態」,宗教算是一種意識形態。但在我這系列中,這一切也都可以是宗教形式的某種展現。
你個人可能加入某些大的宗教或教派,也可能在某些向度(如穿著)走小教派路線,甚至建立個人的宗教。其共同的特徵是其「主觀信念的價值核心」缺乏檢視,當事人就是信了,然後信得很虔誠。
我們可以從這樣的論述出發(即便你可能還是不支持這樣的想法,但一樣可以走下去),思考一些過去我們忽略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當我們批判其他宗教的時候,或許不是客觀的,是帶有傳自己個人宗教的想法。
當你看到護家盟在那假中立、裝客觀來談反同性婚姻時,可能會非常憤怒,但這不代表你是理性客觀之腦,依照科學理論在反對他們的說法。你可能只是在傳另外一種教,是看到他教傳教士在搶信徒而不爽。
於此不妨可以岔出思考一種可能性,就是當今反同婚者甚至會把「信仰宗教自由」搬出來當做反同婚理由(妣考邱部長不就這樣主張),但如果同性戀登記成為一種宗教咧?
所以批判現成宗教,罵傳統宗教,不代表你贏,也不代表你屌,頂多只代表「你意見很多」。就算你運用了許多漂亮的邏輯,但你最頂端、最根本的價值預設很可能是有問題的,而且並未接受相同程度的批判檢視。
第二個問題是,個人宗教不好嗎?
「好不好」是個價值問題,如果每人都有一套能自我證立的價值觀(這叫相對主義或主觀主義),那你自己的宗教就一定比較好(球員兼裁判嘛),別人信的就很可能「比較不好」,除非他的宗教和你很像。
如果你認為存在一個外在的客觀價值標準,足以證明你的個人信仰「比較好」,那就代表你的個人宗教其實沒那麼強大,會對更高階的宗教示弱,有一個外在的尺能夠衡量你。那這宗教是什麼?如果真有這種客觀標準存在,那你又何必堅持自身的信仰?
第三,戰起來時怎麼辦?
人的價值觀可粗分為道德價值(善)與美感價值(美)兩種,而我們又通常會有傳教的傾向,不只想獨善其身,更希望自己的理念向外傳播。一人一個教,要傳播就非戰不可了,這樣好嗎?
就價值學的角度來看,發生「宗教戰爭」可以是「健康」的。如果是要尋求共識的溝通與對辯,那就OK,若只是燃燒能量卻一無所得,那可能就不太妙了。所以我們應該尋求一些「教」與「教」之間建構「特殊教與教關係」的有效率溝通方式,但在根本價值觀矛盾的狀況下,我們有可能找出一種雙方都認為是「好」的溝通方式嗎?
這個問題才是重點,會是本系列下一篇的主題。
系列回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