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19/04/08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邪惡的選票(一):不該選的選項

    這個系列要談「邪惡選票」,或更精準的來講,就是那些「政治人物不該討好的選民」。這些人的選票或取可以爭取,但不應該犧牲自己原有的堅持去配合他們,因為這些人的政治主張對於民主制度來講是種傷害。
    但不爭取這種選票,心懷惡意的政客可能將這些選票一網打盡,而成為真實且強大的政治力量,這同樣會對民主造成傷害。那要如何才能不犧牲自身的理念,又能爭取這些選票,或至少讓他們不出來投票呢?
    我說的「邪惡選票」並非單一的群體,而是特質各異的破碎區塊,也就須要一一區分出來探討。但在針對小群體進行分析之前,還是得先處理總體的問題。民主政治「應該」盡可能納入全民意見,若排除或忽視一些人的意見,似乎會對抗到民主這概念本身。如果一國公民全是邪惡選票,那也應該依他們的意見行事,才是真正的民主。
    但這樣講,就會讓人想到靠民主興起的「納粹」。的確有學者用納粹來比喻,不過我還是從最原初的概念之爭來談起,你就會理解這個議題本身存在極難化解的雙重矛盾,那就是「民主必須包括他們,但他們會傷害民主。」以及「他們需要改變,但改變他們是幾乎不可能成功的。」
    邪惡實踐
    邪惡選票的概念,除了來自於我個人的政治實務經驗之外,主要還是來基於於倫理學的相關理論。我曾在他處多次介紹過德行論者的罩門是「邪惡實踐」,這概念算是德行論體系中的「癌症」:「邪惡實踐」一定會存在,當它增生到某種程度之後,就會危害整個體系的穩定,甚至導致社群的滅亡。「它」很可能無法根除,只能控制,但目前還沒有找到什麼速效的控制方法。
    要理解「邪惡實踐」,需要先掌握德行論者口中的「實踐」。「實踐」在德行論中是個專有名詞,指「具有歷史的人類合作活動」。我們大多數的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樂與非日常生活的專業技術活動,都算是某種「實踐」。
    在「實踐」活動中,我們可能獲得兩種價值,一種是可量化、能以金錢計算的外在價值(外在的善),另一種是不可量化,不能買賣的內在價值(內在的善),這通常會是某種情感或是成就感、榮耀、幸福感。在「實踐」活動中,只要依循SOP等固定的解決方案,通常就能有效掌握外在善(賺到錢),但還是可能因為運氣或環境改變而有不好的結果。
    但是行動者只要能具備「德行」以追求該實踐活動的「卓越標準」,就算賺不到外在的善,還是必定能在活動中獲得內在善。人生真正的幸福是來自於豐沛的內在善體驗,所以外在善(錢)頂多是輔助行為者獲得內在善(幸福感),並非直接能買到幸福。
    在上述理論提出之後不久,就有其他學者發現「邪惡實踐」這個問題。有些「實踐」活動能創造出很高的「幸福感」,讓當事人覺得自己很幸福,但這樣的「實踐」活動本身是會造成社群崩解的。
    這些學者認為納粹大屠殺就是一種「邪惡實踐」,而他們也認為性別歧視活動,甚至是社群習俗的性虐待或強暴(通常是針對婦女)也算是邪惡實踐。受害者雖然無法從中獲得內在善,但「執行者」可能從中獲得高度內在善。那些以最少成本毒殺最多猶太人的納粹高官,可能非常滿意於自己的工作績效,感到飄飄欲仙。
    德行論者無法解決這個問題。他們承認有「邪惡實踐」的存在,認為這種活動也的確會產生內在善,但這種活動會傷害社群,因此這種內在的善並不是真正可靠的內在善,而是接近於幻覺。但在納粹垮台之前,我們很難確定這種活動模式真會造成社群的崩解,特別是在納粹初期無往不利、人人稱羨時,就更難預判這種行動會是毀滅性的。
    德行論者似乎只能促成社會價值觀的多元,避免在追求內在善時執著於單一或少數的「實踐」活動形式,以免單押時「押錯寶」。但請注意,在德行論的公式中,有「行動者具備德行以追求該實踐活動的卓越標準」這樣的部分。納粹的形式與標準,還是有可能被認定是社群行動的卓越標準,這會讓整個社群越來越往此類行為集中。真實的納粹發展史也的確證明了這一點。
    所以德行論者於此陷入了困境,至今未能有效解開。他們只能期許多元社會的競爭與「成就展示」可以讓社群成員的知能不斷成長,並且認清某些實踐活動長遠來說是有害的。這也可以在歷史中找到許多參考例證,像法西斯極權主義的瓦解;但這些例證也都會引發進一步的疑慮,就是這「除錯」顯得非常被動,進程速度也慢了一些。
    不過,上面說的這些理論,和「邪惡選票」又有什麼關係呢?
    轉換
    我認為當邪惡實踐的支持者轉進民主政治,尋求資源以壯大自己時,就會成為「邪惡選票」;所以辨視邪惡選票的方法,就是找出社會上有哪些邪惡實踐,他們又是否打算爭取政治權力來擴張自身的影響力。
    我先舉出一個具體的「邪惡選票」當成例子,那就是「擁有違建的人」。這些人具有多元的意識形態主張,但因為擁有違建,他們會進入一種維護違建的共同實踐活動中,而當他們企圖擴張政治影響力,像是找議員關說拆除違建時,就會成為「邪惡選票」。
    他們的力量可能集結起來,支持某位對此議題沒有什麼道德堅持,甚至是利益相關(自己也有違建利益)的政客,讓他成為擁有實權的民代或首長。這之中也可能存在某些政治交換形式:你幫我搞定違建,我就支持你的其他政治主張,而這種政治主張可能是另一種邪惡實踐,像是推廣特定宗教團體的道德標準。
    因此當邪惡實踐成為邪惡選票,就可能對社群整體造成明顯、加速、複合、增幅的違害。於此就可以檢討前面提過的雙重矛盾:「民主必須包括他們,但他們會傷害民主。」與「他們需要改變,但改變他們是幾乎不可能成功的。」
    在第一重矛盾的後半部,也就是「他們會傷害民主」,或許已可從違建的例子看出嚴重性,但前半句的「民主必須包括他們」又是什麼意思呢?
    包容這些人,並不只是幼稚的民主主義空談。民主必須納入而非排除這些人,是基於非常現實的考量:我們每個人幾乎都在進行某種邪惡實踐,也都可能成為邪惡選票。如果排除所有邪惡選票,那政治體系還會剩下什麼人?這種政治體系真能維持下去嗎?
    我們應該承認這世界沒有聖人,我們都會在某個向度上選擇墮落,而我們應該解決這種墮落,而不是切割、排除、無視。同樣的,一個社群有某些邪惡選票,那我們如果不接受其主張,或認定這主張會傷害社群,就應該思考如何爭取這些邪惡選票。
    在做法上,這可以是改變他們的政治焦點,讓他們不把違建當成他在做政治判斷上的主要考量,又或是讓他們完全不基於違建政策來投票,甚至不出來投票。這些人可能在環保、軍事、外交、交通等其他政策領域上提供正面的支持與助力,你不應該把他們界定為敵人,他們或許只是一時找不到「家」的戰友。
    因此民主政治必須納入他們,但他們的危害又是顯而易見的。那該怎麼解決這矛盾?我不可能在系列開頭就解決這問題,那後面也都不用寫了。我認為這兩句話之間會存在持續的「辯證提升」,這會在之後各篇的討論中有更完整的呈現。
    改變
    但講到辯證、提升,就會讓人想到「改變」。這就是第二重矛盾:「他們需要改變,但改變他們是幾乎不可能成功的。」
    人總是該追求自我成長,也有義務論者認為發展個人能力是一種道德義務。不過,正如前述的問題,一個人認為自己是在追求自我成長的同時,他的行動在其他人眼中,可能是種墮落。拼死捍衛自家違建而學習各種反拆、申訴機制的人,他的確是有某種知能的成長,但這種成長或變化可能不是其他社群成員所樂見的。
    另外一個問題是,人的價值取向可能是環境擠壓後產生的,你也許可以勸說、教育,甚至逼迫個人改變,但只要那個製造他的環境沒有改變,也還是會有一批新的邪惡選票會隨著時間產生。
    再者,有許多針對「邪惡實踐」的控制手段,像是歐美現代對納粹的法律與政策控制,都可能刺激這些邪惡選票演化,成為在抵抗力、傳染力、影響力等各方面更強大的團體,更不容易被改變或打破。但就算少了這些控制手段,他們也還是會隨時間演化。
    還有,學者雖然認為社群成員會隨著對抗「邪惡實踐」的經驗而成長,並將相關的經驗融入社群整體的卓越標準或制度之中(像是化為憲法的要素),讓社群成員永遠記得這些方法是錯誤的;但在現實社會中,我們也會觀察到更多的「遺忘」。這不需要經過太長的時間,甚至根本就還是在同一個世代裡,人們常會很快忘記幾十年前多種「邪惡實踐」所帶來的痛苦回憶,又開始重蹈覆轍。
    而以上的困境都還是針對現有的「邪惡實踐」。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學者就已經發現,當代社會因為技術與制度演進(或腐化),還會產生多種全新的「邪惡實踐」。像深深困擾我們的媒體假資訊(假新聞),就是因應科技進步而產生的全新的「邪惡實踐」形式。
    舊的還沒了結,新的又來,要改變是困難重重。但「放任」或「妥協」也都不是最佳的解決方案,我們還是只能試圖改變這些人,就算難度很高,高到幾乎不可能,這也是種道德上的「應然」。為了維護我們的社群,為了帶領或協助其他社群成員一起追求卓越、創造價值,那就該處理「邪惡實踐」與「邪惡選票」。
    我認為應該針對各種邪惡選票的特性來思考解決方案。那出發點會是什麼呢?
    「舊的還在,新的又來」的狀況,不是只有邪惡實踐,其他正常的實踐活動也在持續擴張,而且當前人類文明所擁有的「實踐」活動,或許是人類史上最豐盛的一刻。
    我們不見得是要找什麼「正當實踐」去克制邪惡實踐,我們反而要避免出現這種情形,因為現在以為的「正當實踐」,在將來可能被發現是邪惡實踐。我們應該做的,或許會更傾向於分散焦點,盡可能把多種實踐活動拉上「平台」來做為選項。
    這並不是樂觀或天真到把明顯具有破壞力的「實踐」也都放在平台上讓社群成員進行選擇,這種平等主義不會是德行論者(多半是社群主義者)的出發點。我們現在已經有一個現成的社會,這社會有許多價值觀與無數的實踐,我們也知道哪些實踐活動很可能有問題(如老鼠會),哪些活動越來越有問題(如傳統的婆媳關係),而某些活動原本是多數人認為負面的,但現在因為技術與追求卓越的過程,而慢慢轉變成為正面的實踐。如同性戀。
    當這些選項(各種實踐活動)進入選擇的平台,我們也不是沒有任何標準或工具來對它們進行再次評估,它們「是否能與其他實踐良好搭配互動,共同協助社群成員追求卓越」會是我之後的總標準。
    我們現有的成就即是最好的出發點,只要看見過去發展的脈絡,知道前人是如何追求卓越而一路至此,我們就知道自己將往哪邊去。從本系列下一篇開始,我將回到現實的台灣社會,帶你觀察各種可能造成社群重傷的邪惡選票。
    雖然你心中或許已認定某些群體就是「標準的邪惡選票」,但在展開後續討論之前,我還是要提醒一點:你我都可能是那張邪惡的選票。我會不斷提醒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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