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5|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先談填飽肚子再來談自不自由;還是說,應該要反過來呢?

昨天,我參加小學同學的喜宴。大家沒有酒酣,但至少有相見歡。每次的同學會都是在某人的結婚典禮下促成。結一次婚,就少一場同學會的概念。
同學們聚在一起,除了敘舊,一定會談近況。
大家都快接近30歲,是到了預備成家兼衝事業的年紀。所以我們的話題也大多圍繞於此。
而那天,在座的同學大多是外出工作的遊子。有的已漸漸找到落腳處,有的則依然身如柳絮隨風擺。於是呢,我們聊到各自租房的狀況。
聊這個話題的過程中,有一段內容,我覺得蠻有趣的。
我:「既然覺得住家裡比較省,為甚麼還要這麼堅持住外面?通車到工作的地方,一個月算一算,比在外租房子還便宜啊。」我對著一個工作地點離老家算近,但他仍選擇住外面的老友問道。
對於這個問題,大家各自給出不同的答案。比如說,離工作地點近的話會比較方便,因為通車太累;或是,長大就是要出去工作,待在家會不好意思。
大家輪番表達自己的看法後,這位老友說:「其實吼,沒那麼複雜啦。最主要還是比較自由啦!幹,住厝裡被管東管西,想要尻一槍都嫌麻煩。跟恁講啦,錢再怎麼難賺,也不會比沒自由還要痛苦啦!」
大家聽完都點頭如搗蒜,覺得是本日金句。
而我,覺得這樣的說法很有「既視感」,因為跟高雄旗山某冰店的「選擇題聲明」很像。
當然,這是我同學的個人經驗和人生觀,並不代表每個人都是如此。但是,卻讓我不禁想起之前大學時在圖書館讀到的一道爭辯:某派認為,自由是一切文明開展的思想基礎,「無自由毋寧死」,自由是無前提條件的那種;另一派則認為,必須先達到一定的物質基礎,才能進入自由平等的狀態,「自由」是由一些前提條件所堆疊出來的權利。
我到現在還沒去找到最佳解,所以只能以「兩者是處於一種辯證關係」的開放性陳述來理解。
但我堅信,能有這些思考,是自由社會下的個人所享有的日常;或者也可以說,當你去意識到,或是討論到這個問題時,你正前往「自由」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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