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4|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職場案例小教室]病假的請假須知(需要的證明文件)

分析點
  1. 請病假一定要有證明文件嗎?
  2. 事後補請可以嗎?
常見處理方式
  1. 一般病假通常會是當日看診,隔日補證明文件居多,且在證明文件的要求上的規定有寫到〔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所以一般看診收據就可以了。如果已經提供這樣的文件,雇主仍然認為不行的話,這樣可能有違反法令的疑慮。
  2. 有的事業單位在1日內的病假通融員工不用檢附證明文件,這在目前的法規上是比較優的規定,也是可行的。
  3. 目前勞工在請假時,仍然建議是本人提出且在事前,但是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比如配偶生產),可以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
  4. 之前有事業單位遇到員工遇到急病卻沒講,直接人就消失了,隔天才說前一日身體不舒服,也可提出證明文件,這種狀況會建議事業單位仍然依法給予員工請假,但基於互相尊重的立場,緊急部分仍建議員工本人告知或者請他人代勞。
  5. 在扣薪方面,病假目前是扣半薪,且是以工作日計算,但限於30個工作天內。另外,有的公司會有【懲罰】的算法,在員工請病假的部分需要以實際的請假時間作為計算範圍,而不可以多扣,例如請一小時的病假就是扣一小時的半薪。
相關法令
  1. 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勞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下列事項:一、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二、工作開始與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休假、例假、休息日、請假及輪班制之換班。三、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與給付之日期及方法。四、勞動契約之訂定、終止及退休。五、資遣費、退休金、其他津貼及獎金。六、勞工應負擔之膳宿費及工作用具費。七、安全衛生。八、勞工教育及訓練。九、福利。十、災害補償及一般傷病補助。十一、應遵守之紀律。十二、獎懲。十三、其他勞資權利義務有關事項。」
  3. 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二、住院者,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4. 勞工請假規則第5條規定:「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前條第1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期間以1年為限。」
  5. 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規定:「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6. 內政部民國74年9月11日(74)台內勞字第344223號函:「勞工依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規定,於辦理普通傷病假請手續時,提出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應可作為請假之依據。」
  7. 內政部民國74年5月13日(74)台內勞字第315045號函:「一、勞工事假、婚假、喪假期間,如遇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應不計入請假期內。二、勞工事假、普通傷病假、婚假、喪假期間,除延長假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如遇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應不計入請假期內。」
  8. 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80年11月23日(80)台勞動二字第30260號函:「勞工於請病假時,如未檢附醫療證明,雇主仍予准假並發給工資,則事後不得改以其他假處理。
  9. 勞動部民國105年1 月26日勞動條3字第1050130186號函略以:「...。二、依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復依同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勞工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休假、例假、請假等有關事項,應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約定。至勞工請假當日抵扣之時數,應以該日約定之正常工作時數為限。...。」
小提醒:2019/8/1起將開始寫有關過去工作的經驗分享,如果覺得有所獲得,屆時請我喝杯咖啡,以贊助告訴我你們喜歡的部分。 如果有想了解的部分,可以在留言區留言,我將看一下留言內容是否可作為小教室的主題。
預告:下一篇預計【勞動契約的約定方式(口頭或書面)】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

林沛瑩(青雲姐姐)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你可能也想看

發表回應

成為會員 後即可發表留言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