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成普通傷病假及公傷病假,其中的事由、薪資、天數、證明皆不相同,你能分辨的清楚嗎 圖片來源:canva
人資夥伴在處理勞工請假時,一定要徹底了解法條規定,事先替公司做好規範,才能避免爭議的發生。
而【病假】是勞基法第43條明文規定的勞工權益,其中又有分成普通傷病假、公傷病假,加上勞工請病假的操作方式多變又具爭議,人資夥伴們不可不知!
本篇就帶你徹底了解病假基本規則還有員工請病假爭議點!
病假基本規則、種類、事由、薪資、天數
以下整理表格:
病假常見問題+爭議點
普通傷病假規範中,所謂「一年」與「二年」各所指為何?
根據上述表格
- 「一年」:指的是歷年,通常為1/1-12/31,公司也可另行規定。
- 「二年」:指的是請假的該年度與前一年度(不得超過一年)。
員工常請病假(普通傷病假)貢獻度低,主管可否映於考績評核上較差評價?
可以,但建議請將評核重點放在貢獻度,而不是常請病假。
公傷病假期間缺勤,主管可否映於考績評核上較差評價?(呈上題)
勞工因職業災害治療休養,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六條規定,雇主應給公傷病假,該假並無期間限制。在公傷病假醫療休養期間不能工作,並非勞工不願工作,不應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年終考核獎金之發給及晉薪之機會。
普通傷病假跨歷年
根據上述表格可以得知,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沒有超過30天 ( 工作日 )會有半薪。
假設有員工今年都沒有請病假,但最近是要從今年度11/1 至 明年度2/1
那麼該員工是會拿到幾次30天的半薪呢?
答案是:兩次 ( 今年度+明年度 )
參考:(82)台勞動二字第 41739 號函
普通傷病超過30日無薪時,要不要給付例假、休息日及國假薪資?
原則上,員工一次連續請超過30日普通傷病假,雇主可以不用給付例假、休息日及國假薪資。
換個說法是《請假一次連續超過三十日以上期間,如遇例、休假日始計入請假期間內》。
但這邊要注意的是:須員工一次【連續】超過30日,如果中斷就會重新計算!
假設員工要請安胎假(可請半年以上),每至30天時,中間安插一個別的假(產檢假或是特休),那麼後續例假、休息日及國假薪資可以照領哦!
參考:勞動 2字第 0990131309 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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