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勉強要說的話,要嘛就是「酸」:下面的小字中提到,藍寶堅尼的16萬多英鎊價格是大發的20倍,結果「載人載得比我少」;但更有可能的目的只是「反差萌」,藉由開一個完全不搭軋的玩笑來加深大家的印象。
如果要認真起來,這兩款車針對的是完全不同的族群、而大發也顯然(至少相較之下)達不到「pick up five women」的效果;而大發原本的目標族群(應該是家庭用戶)也不見得會被這個創意打動、進而購買。
也是嬉皮車? 如果我沒猜錯這個廣告的年份,或許它的靈感是來自1960–1970年代在美國流行一時的「嬉皮車」(hippie van):
當時有嬉皮車確實可以把到很多妹,而且對嬉皮來說確實比藍寶堅尼更帥,而且車廂夠大(應該可以載七八個妹)、還可以在車上做很多有趣的事情,所以或許這個廣告想要喚起這類的聯想。
陽春麵還是陽春麵
其實,在這份廣告稿上還有一句真正的標語,就是左下角的:
No-nonsense Vehicles.
雖說大發的車子沒有什麼不好,但是看過前面玩性暗示和反差萌之後,再看到這句正經八百的標語,卻為他們覺得有點寂寞。
「Nonsense」直接翻是「沒道理的」,所以這整句直翻就是:
有道理的車子。
這說法沒什麼不好,但在英語的語境之中,「No-nonsense」跟超市常見的「
No frills 」意思一樣,就是「我也沒什麼特別或包裝,就是便宜實用」;換個方式翻成中文,就是「陽春」。
在Wikipedia的這個條目中,甚至有一節是專講汽車的:
In the United States, a no-frills automobile model typically has a minimum of convenience equipment, a less powerful engine and spartan trim.
(在美國,典型的「陽春車」就是最簡單的代步工具;引擎動力比較小、內裝也只走實用路線。)
另外,標語中用「Vehicles」(車輛,泛指各種車),而不是用「cars」或「vans」之類的字,道理很簡單,就是「我們賣各種車,不只是轎車」。雖然沒錯,不過感覺有點太正式,就像是中文講「車輛」的感覺一樣。
如果是以現在的車界用字習慣,改用「automobiles」(汽車)或「automotive」(也是汽車,不過是形容詞當名詞用的變體)都會更好一點。
總而言之
在競爭激烈、而且對於「高科技影音多媒體陽春小車」比較沒興趣的西方(特別是美國)市場,或許表明自家汽車就是便宜、簡單、好用,也是行銷的角度之一;對於經濟不那麼寬裕的單身人士(所以需要「多載幾個人」)也有一定的吸引力,似乎有點道理。
不過在我的印象中,大發的車子在歐美市場似乎從來沒有大賣過;「多載幾個人」的吸引力在其他帥氣小車和經典福斯T2的夾擊之下,並不是那麼明顯,至於越級挑戰藍寶堅尼,真的是說說就算了。
這個廣告雖然看來歡樂,不過仔細想想還真有點淒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