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31|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三十分鐘內就懂的系列—經驗與理論(實務上的比喻)

這篇要來談一下理論與經驗在台灣一般社會上的狀況,筆者嘗試用比較白話文的方式來解釋有關方法論的東西。
也就是要說明,台灣人一般來說,究竟是經驗取向還是理論取向?會談這問題,主要是因為最近有一些包括法律上的連署問題、社會上的政治批判等等。筆者不打算替任何一方下註解,主要原因在於「其實沒什麼好下的」,所以僅從偏方法論的角度來探討。
台灣人多數都屬於經驗論者,也就是說用自己的眼睛看、耳朵聽,用手觸摸與用自己的心去體會,從而形塑自己的世界觀與價值觀。這道理大致上都是正確的,經驗論算是一種歸納法,具體一點的說法,就像是在台灣要過馬路,「通常」來說走斑馬線都是對的,汽車要禮讓行人,但真實的狀況是汽車通常都不會鳥行人的,就算都綠燈了,我們過馬路還是要小心翼翼。這就是一種我們由生活經驗歸納出的法則,就算這跟課本從小到大的說法都不一樣。
不過,反歸納主義的基本論點是,我們是透過理論去理解世界,經驗是奠基在我們既有的理論基礎上。這意思是說,我們會得到某一種結論,其實是我們在之前就已經先接受某一種理論,並且用這套理論去「解釋」所經驗到的事情。例如,你從小到大別人都告訴你「地球是平的」,所以當你每天看到太陽東邊升起西邊落下,你會很自然的傾向認為,太陽繞著地球這塊大平台轉。
讀者到這邊,會不會發現到一種很難看懂反歸納的說法?而感到很混亂?會混亂是非常正常的,因為台灣向來沒有在小學、中學教育中加入任何的哲學思考課程,我們從小到大所接受到的所有理論,通通都是師長強加、不許思考、背了再說而來的。
換句話講,多數讀者在看待社會現象、經濟問題乃至於教育、法律,基本上都是根植於我們被灌輸來的角度,而不是自己建構出的角度。例如之前的死刑存廢,雖說死刑的問題本質上是一個文化問題,當我們的文化背景就是必須要殺人以得到快感,那麼任何的廢死宣言跟努力基本上都是狗吠火車。但反過來說,這也代表我們社會本身並沒有,也不希望對任何理論正面思考。
易言之,整體社會的哲學素養太差,學校根本就不教,也可以說是我們的文化,本身就不認為這些思考是必要的。這些問題的本身,請讀者回過頭去看一下「定義問題」,定義問題本身就是一種理論,我們任何人在看所有問題的時候,一定是根植自己過去的經驗,這些經驗能夠被整理成一套可供運用的說法,也是因為我們自己有一套理論去看待世界,這理論怎麼來的?
這到頭來就是一個無限迴圈的問題,要不要打破這個循環,最重要的還是在讀者自己本身,是否有進行自我的「啟蒙運動」,重新解構自己的思維,然後從被敲碎的灰燼中重構一套自己的方法論。
說點不怎麼好聽的話,會讓筆者這種三流哲學訓練的人來談這問題,就足以說明我們的學校教育、社會習慣,根本就不想討論事情,我們是鄉民文化 – 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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