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1/08/19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真愛是一種內在的體驗

為了讓大家更能清楚理解關於愛的議題。我們可能要先搞清楚幾件事,那就是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的體驗是極端「主觀」的。很多人在跟我討論真愛的時候,大多無法脫離「想要控制外界(對方)」,希望對方照著自己的預期行動的立場。也就是說,我們如何體驗這個世界,什麼對一個人來說是真實的,都取決於他的主觀怎麼去「經驗」這個世界。
而我所分享的「真實」只是根據我的體驗去做的描述,並且讓也想要顯化這種真實的人有一個可以理解的管道。並不是說這就是所有人的真實,因對個人意識來說,沒有體驗過的東西就相當於不存在,但是這個個體意識想要將「記憶」當成智慧,還是能如實地去看見萬物的本質樣貌當成智慧,那是那個人自己意識中的世界的問題。一個開悟的人可以把全世界的人都視為自己,但是一個卡在EGO的人只能將自己視為自己。(把萬物視為自己的經驗可參考:萨古鲁TED自述他的开悟经历
也就是說,我所分享這些被我定義成「虛假」跟「真實」的東西,只是因為我用某種比「常理」更大的範圍去解釋的一種角度。對於一個把自己的意識限縮在「我的肉體界線=我」的人來說,我說的東西就會向顛倒是非一樣,對那個人來說,真實就是他所處的井中,沒有對錯的問題。他體驗不到井外的世界,對他來說也是真實無虛的。
而我是藉由遇見了能夠跟我用陰陽結合的對象,去體驗「無我」的「無條件之愛」的狀態。那代表我正在體驗的東西是我以另外一個人類個體作為媒介,來體驗自我消融的過程。而這個真愛可以藉由各種不同的模式體驗,不一定要藉由陰陽結合的法門。陰陽結合的法門也只是一個讓自我的能量範圍拓展的一個墊腳石罷了。當我們能把自我的範圍越來越擴大時,我們能體驗的真愛的範圍就無處不在,就看你個體意識用什麼樣的眼界去看待你生活中的一切體驗。
將範圍再擴大,這世界上發生的一切現象都屬於真愛的範疇。我現在會去區分「真愛」與「非愛」的原因在於,區別是我們往更大範圍去的一個過程,而我現在正在那個過程之中,我知道我的階段處於在兩個個體範圍內的自我消融。就算一個人他對你展示出非愛的行為舉止,而你將這個體驗變成一個讓你更接近大範圍的愛的墊腳石,那麼他對你做的事何嘗沒有被你轉化成「真愛」的行為呢?
也就是說,一個擁有真愛的人,是在自己的內在體驗真愛,而不是硬要那個跟自己連結的對方也將之稱為真愛。對於一個擁有真愛的人來說,他的所作所為就只是將自己內在感受到的愛轉譯成語言、行動或能量散發到這個世界上。是在顯意識層面執行這些事情,就像每個人都擁有的「神性」一樣,一個能夠活出、感受到自己神性的人,並不比活在苦難中的人擁有更多神性,差別就只是一個人看得到、體驗得到,另外一個人體驗不到的差別而已。一個透過自己的神性顯化愛,一個透過自己的神性顯化苦難。他們彼此並沒有任何的差別。
那這個人如果是你想要建立關係的對象,那他會不會有一天可以體驗、看到自己的神性,進而「辨別」你們兩個人的關係是真愛呢?因為我們在這個三維世界有五官的限制,「體驗」在顯意識中是有限的,正常來說我們只有一個螢幕(但菩薩層級的人可以一次擁有好幾個個體意識)。也就是說我們在這個限制底下會需要選擇要把自己的資源分配到哪裡,這是這個三維世界的物理法則(跟我們現在認為的地球物理法則有點不一樣),就跟我們人類的肉身無法喝石頭補充水分一樣,我們不能無視一件事的本質。而我所提到的「連結」就像是這樣的東西,一個人在降生這個三維世界這個單一螢幕中能體驗的專注有限,也就是你一定不會被設計跟每個人都擁有真實的連結。
真實的連結意即,他是雙向的。至少當我遇到這個人的時候,我知道這世界上不會有設計第二個人可以讓我這樣,因為當你體驗到這樣的愛,這個愛大於你在這個三維世界擁有的資源,例如時間、空間、精力、金錢等等,你根本會認為如果不把所有都投注,在這個讓你體驗到偉大之愛的對象上面無法榮耀這份愛。
這就如同在這個世界的專注力一樣,因為只有一個螢幕,你又還不是菩薩,怎麼會認為自己的資源可以分給兩個不同的個體跟意識?因為當你體驗到愛時,你會想要將全部的關注力投注在這個對象上面,就像是當你真正為一件事情奉獻時,總不會有人覺得不全心全身奉獻、還要一次分心做好幾件事等於榮耀吧?這就是這三維世界的物理法則。除非你已達成菩薩境界可以擁有多個意識(多個意識也代表擁有多個肉體,也不是一個意識分心到不同個體上)。
跟你有真實連結的人,你可以想像你們之中有一個能量的臍帶連接著你們彼此,你們共享某一個共同的能量。而這在你們相遇前就是一直連著的,也不會因為你們彼此肉身消亡而消失。在最高的層次中,萬物都是一體的,但在比這個我們體驗分離跟萬物有別的世界中,在更高一層次的會有個體跟你是一體的(因為一個肉身意識能接觸的資源有限)。我不會說一個人一定只有一個,但我認為同一個時空中只會「存在」的只會有一個(意即有兩個人的人可能是第一個先離開這個世界的)。因為那個體驗真的會讓你覺得能榮耀這份關係的形式,就是完全專注一心,因為我們所擁有的資源真的太薄弱了。
也就是說,在討論這些東西之前,要先知道「觀察者」是誰,這個觀察者在什麼層次之中,並且這個觀察者的意識主觀能體驗什麼。而我們能夠控制的只有自己的個體意識,你雖然跟跟你擁有真實連結的人擁有那個共同能量,但你無法透過在這個三維世界的任何「作為」去使對方「承認」跟「體驗」這個連結。
因為這個連結的本體是在比這個世界更高一個層次的地方,一個能夠看清楚事物虛實的地方。而你所能做的,就只有不斷提升自己的能量範圍,直到你能就算什麼都不做也能刺激到身邊的人去辨別虛實。因為連結是純能量的連結,所以當你的能量(真實)沒有提升時,不管做什麼對方也不可能跟著提升,只有當你的能量(真實)有提升時,才會「影響」到對方。也就是為什麼「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有為法的意思就是想要在這個物質世界去作為,利用這個世界「現象」層次的因果關係來「促使」對方「認出你是誰」。但是這是絕對不會成功的,你越是這樣做,對方越是會在意識上抗拒你,因為對方只會在你追逐的過程中感覺到你的能量匱乏(因為你們倆個有真實連結,你的真實是逃不過對方的能量接收器的,所以根本無所遁形跟隱藏自己沒療癒好的部分)。因此愛的關係只能順流去「體驗」,不能「刻意作為」。因為在三維世界中的物理法則,本質層次「是」就「是」,「不是」就是「不是」。「是」不會變成「不是」,「不是」也不會變成「是」。
唯一的刻意作為只能作為在自己身上,讓自己的能量更加拓展、穩定,擺脫自我與記憶的牢籠,更加接近「當下」。
說到底,真愛還是完全屬自己的個體意識的體驗,你無法使其他個體意識也認識跟體驗這個真愛。你所能做的就是將自己內在感受到的真愛轉譯成對方接收得到的模式。(在我自己的體驗中,擁有真實連結的對象會剛好是你想做的也是對方想要體驗的,但沒有擁有真實連結的對象則是會錯開,你想做的大多不是對方想體驗的,這跟投射有關。想要就是一種限制,因為你要做出選擇,選擇就是限制的一種形式,需要能量的集中,就會需要透過偏好來顯現。有些人消除恐懼之後會發現比起建立愛情關係,一個人更能體驗喜悅,這就是他的真正偏好。)
所以只要管好自己就好了,把所有的關注都集中在自己想要體驗的真愛上,其他人怎樣(就算是有真實連結的對象)都跟你無關,當他們自己領悟到的時候,作為你內在體驗真愛的能量總體的延伸而顯化的狀況底下,自然你就會可以體驗到做為「在一起」的實際體驗了。就跟顯化任何東西一樣,你要先認為自己擁有,才能顯化「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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