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1/03/13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曝曬孤獨。

火腿蛋餅、小溫紅,不醬。是我一天的開始。我總在人潮還沒湧進窄小的早餐店前先從容佔一席享用的位,早餐店阿姨有三個,總是在混亂之中不忘跟我寒暄,對我微笑,我覷著他們認真工作的樣態,享受著食物的味道。
課與課中間不免有些縫隙。我會坐在擺放了木桌椅的中庭放空,放很長的空,灌滿我日常的白。有時候會盯著往來的人潮看。他們很多都是大一大二的學生,那無畏的新鮮的姿態透露了身分,我喜歡看他們,他們很美,像是擁有全世界一樣閃著光亮,總是聚集在一起,恣意的發光發熱,我想我也曾經是那樣的。眼潭裡有光亮有彩虹,熠熠生輝,無懼於任何形式的黑暗,最怕的事情是,自己的孤獨成為觀者凝望的標的。
一個人帶著一人份的便當,抱著筆電,在中庭建造小世界,是這一兩年內才開始的生活,以前那樣發亮的我以為全世界都在看自己,沒辦法好好的在多人的校園裡面自己生存,生怕別人覺得自己沒朋友。後來與朋友有各自的事情要忙,時間極少重疊後,我像是錯過投胎的魂,在校園晃蕩,才開始享受自己一個人。
悠悠長日流入身體的過程很美,我像是一株植物,靜靜的存在。
午後的陽光降了下來,落在半個木桌上。我抬起眼,看見對面桌的人是那個他,曾經很喜歡的人也盤踞著一個小世界。
視線轉回筆電,嗑嗑碰碰的打字,將內心的波浪消溶於鍵盤。各自容身於陽光造成的亮面與暗面,我們對坐著,一起打字,假裝沒看到對方,但又明白了對方確切存在,這微小而隱晦的默契竟讓我感到一絲浪漫。那些喜歡的粉紅色從記憶中竄了出來,我對著平整的鍵盤笑得歪斜,我喜歡這種不著邊際的浪漫。正如同我喜歡徒勞,喜歡在白日下浪費自己。
記得有段時日,他闖進我白白的日常裡,還會在我工作的自習室外面用身影遮住早上八點從外面浮起的天光。幫他開門後,我們會微笑問好,寒暄幾句後各自安坐。他讀他的書,睡他的覺。我會輕巧起身至CD player身邊,將他最愛的CD放入,讓好音樂流進所有耳朵,好是好在能讓他覺得熟悉又溫柔。那是屬於我的告白,我在震動空氣的音聲中摻入了粉紅色,讓所有處在空間裡的人不可避免的輕快起來,那就是屬於我的喜歡。
結果日子漫漫,我的喜歡也蜷在牆、天花板,躺在背景樂裡曬日光,慢慢地,慢慢地泛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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