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3|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近年藏情與達賴言行(一)

摘 要
十四世達賴喇嘛自流亡印度後,一直成為歐美日各國作為抵制中共的工具,而達賴喇嘛更運用此一客觀條件,遊走各國,名為弘揚喇嘛教,實為宣達藏獨,備受爭議的諾貝爾和平獎,錦上添花頒給達賴喇嘛,從此更成為世界各國媒體寵兒與鎂光燈焦點,對於大陸西藏情勢與達賴言行,莫不詳加報導,茲就近兩年來此間媒體所披載有關藏情與達賴言行加以評析。

一、藏情背景資料

首先簡述「達賴」名號由來,按喇嘛教受到元帝室崇信後,日益倡盛,在藏地(當時尚無西藏一詞,仍稱吐蕃,茲為行文前後一貫用西藏或藏地)享有許多世俗權力,如所周知,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化,享有極大世俗權力的喇嘛教眾喇嘛漸趨腐化,元朝後期,西藏喇嘛教一些教派權勢大增,薩迦派、噶舉派上層喇嘛直接參與掌握政治、經濟權力活動,追求世俗享樂,熱衷權勢利祿鬥爭,到明朝初期藏地喇嘛教情況依然如此[1],在內地喇嘛教的情況則更為不堪,據相關文獻所載元大都(今北京)之情況為:
「都下受戒,自妃子以下至大臣妻室,時時延帝師堂下戒師,於帳中受戒,誦咒作法。凡受戒時,其夫自外歸,則至房不入,妃主之寡者,間數日則親自赴堂受戒,恣其淫佚,名曰大布施,又曰身布施。其流風之行,中原河北,僧(按係指喇嘛)皆有妻,公然居佛殿兩廡,赴齋稱師娘……」[2]
另據克珠杰在其所著《宗喀巴傳》一書中指出:
「當時紅帽僧(即指格魯派以外各教派喇嘛,原文為僧人,此處筆者特將之寫作喇嘛,以其作為實不似僧人,而當時係指明初)的大多數喇嘛(原文為僧人)不論什麼時候都喝酒,不論什麼時候都進食(而戒酒和過午不食是藏傳佛教的基本戒律),到處玩耍,沉湎歌舞。那些只修某一密法的喇嘛則稱戒律乃為小乘僧人而設,自己無需管什麼戒律不戒律的,他們公開娶妻生子,酗酒、貪婪成性,淫蕩恣肆。」[3]
從上述資料可見元末明初喇嘛教腐化情形,十四世紀中葉,有洛桑扎巴者於西元1357年生於多麥下部地區宗喀地方(其地為今青海塔爾寺附近)的瑪氏家族,其後為喇嘛,於1372年入藏習經,1381年受比丘戒,1390年開始傳教,由於其眼見當時藏地喇嘛教戒律的廢弛與喇嘛的腐化墮落,乃起而倡言宗教改革,講究戒定慧,獨創一派是為格魯派,由於洛桑扎巴是宗喀地方人,所以又稱之為宗喀巴,宗喀巴所創之格魯派雖大力提倡嚴守戒律,但是宗喀巴在其所著《菩提道次第廣論》中,又倡「男女雙身法」[4],而密宗「它含有色情成分和令人恐懼的神仙,這也就是構成西佛教的主要因素。」[5],因此稱之為佛教實不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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