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〇年代,「一個從單元價值壟斷朝向繁複多元的年代」(註1)。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隱居坪頂山畔暫時停筆的七等生被重新提起與詮釋,學者馬森以〈隱藏在本土的一塊美玉——談七等生的小說〉(1982)提醒莫忘七等生的創作佳績。隨社會風氣開放,讀者漸能接受作家的自由展現,使七等生在文壇重受關注,形成「認識七等生」討論風氣,此時作品評價以正面居多。
小說〈結婚〉(1968)於一九八八年改編電視劇,無疑加速了「七等生」的傳播力,助長這波「認識」風氣。該劇由張中一執導,柯叔元和張書鳳分別飾演男女主角羅雲郎和曾美霞。七等生以一貫的冷峻筆調描繪人物,在晦暗沉重的氛圍中疊加各種細節,形塑出曾美霞的鮮明性格及其轉變。有鑑於七等生的低調經營手法,易使甫接觸的讀者較難理解,故筆者企圖結合小說描述和電視劇畫面表現,分別以「摩登」、「結婚」和「死亡」來看曾美霞的轉變、態度和行動,勾勒出「曾美霞」此一人物的清晰圖像。
電視劇導讀:文化部 電視劇全劇:民視戲劇館 小說全文:台灣光華雜誌 一、摩登:城鄉之間的隔閡
現代(modern)一詞,中文譯為「摩登」,台語譯為「毛斷」,但因啟蒙現代帶來了「進步」的概念,在接受現代化的過程中,摩登一詞已不僅純粹意味著「現代」,並且成為都市「文明」、「風尚」、「流行」、「時髦」意象的同義詞。 (註2)
銜接故事前後的重要關鍵,為曾美霞寄居城市的叔父家時受到「摩登」文化影響,她開始留長髮、注重服飾、學習跳舞。不僅如此,為叔母讚賞愛的勇氣和高尚的曾美霞更嘗試擺脫傳統束縛,與羅雲郎計劃懷孕,迫使雙方家長同意婚事。歸來鄉鎮的曾美霞披垂長髮、少婦模樣,一反先前天真稚氣,家人為她成為有教養和高尚的女人感到欣喜,恰與後來得知懷有身孕時的態度形成對比。挾帶摩登思想及姿態歸來的曾美霞,未料想到鄉鎮裡的傳統家長制風氣是如此難撼動。
面對懷孕的女兒,金妹首先想到的是控告羅雲郎來挽回自己的面子,重拾對女兒的控制權,而非關心她的幸福。在控制不了女兒的思想而失敗後,方選擇向羅家提親,卻遭羅母罔市報復性拒絕。作為為舊時代社會箝制的代表,曾美霞一方面身受城市「摩登」的洗禮,一方面身遭母親毒打;羅雲郎則一方面具現代知識分子的進步思想,一方面接受母親「教育沒用」的想法而放棄求學。「摩登」與「傳統」、「城市」與「鄉鎮」之間的衝突,尤施展在曾羅兩人的愛情關係上。而面對傳統社會的壓迫,摩登的曾美霞與傳統的羅雲郎恰又再現這樣的衝突,導致悲劇性結果。
待在鄉鎮的羅雲郎一直保有鄉氣愚傻的面貌和懦弱的性格,而曾美霞歷經內外的「摩登」改造,「好像大小姐帶著城市的摩登回來」(註3,19)後,便成為不再能融於傳統的存在。在格格不入的環境中遭受打壓的「摩登」女子,肆意的嘩笑彷彿對自身處境的嘲諷,只能在不停歇地自創舞步中獲得自由和喘息。不僅曾美霞發展出扭曲的應對方式,羅雲郎亦發展出矛盾的心理,承接母親對曾家的怨恨、接受眾人對曾美霞的負面眼光,卻又在晚上與之媾合。曾美霞藉身體展現反叛精神,羅雲郎則藉思想隱退對她的情感,拒絕並行。
回顧曾羅早先「黑狗與女友」的對話,或許為兩人未來關係破裂的暗示,曾美霞認為黑狗與女友為太保與太妹的組合很匹配,恰呼應爾後兩人應對處境的態度不同,使兩人形象不再匹配。
二、結婚:身心結合的契約
在法律上,結婚是明訂的關係契約,主要有三大效力:
一、同居義務: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二、日常家務之代理:夫妻視同互為代理人。三、家庭生活費用:依夫妻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夫妻一方可向他方請求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註4)
具體的法律契約,奠基於「雙方決定共同創造」的精神協約,勞物和財產的共同經營,係以精神結合為基礎。在曾羅關係中確實可見兩人的精神結合(情書透露出高尚純潔的愛情),而他們在精神結合的基礎上追求身體結合,以共同經營關係和創造未來,自然是透過簽訂落實在世俗中的結婚契約最為簡便。婚事不成,遂計畫「先有後婚」,生產子女乃婚姻關係中最為典型的「共同創造」。
然而回到守舊鄉鎮的曾美霞不僅無法行具體意義上身心結合的契約,身體還單方面地承擔兩人曾「共同創造」的事實。面臨這樣的境遇,曾美霞的態度是積極但卻具悲劇性的,她自創舞步、追求羅雲郎,甚至數度以死要脅,讓不自由的身體展現自由,企圖藉展現身體的其他可能性來改變處境。
小說對曾美霞的三代同堂家庭有不少描繪,我們可進一步來看導致關係破裂的原因。隨老曾失聰,三個兒子(老大得興、老二得財、老三得智)之間逐漸顯露敵意,老曾老伴愛好囉嗦多嘴,老大老二的妻子不合,曾家成為非常嘈雜和猜忌的家庭。老三則因學業優異到大城市就學,也在城市裡成家。得財與金妹結婚,生下一對姐(美霞)弟。
在一場母女爭執中,金妹要求美霞交出所有情書,美霞反抗地說:
即使有我也不拿出來,那是我的,不是妳的,或其他人的。(17)
結果全屋子的人因這話掀起了一波爭吵,女人之間的事被搬出來相互攻擊。由此推知關係不睦之因在於個人霸佔利益的私慾(此為七等生小說常見的主題,在
〈我愛黑眼珠〉中有相關省思)。在女人爭執時,男人不是「不在場」就是「無能為力」,正好呼應羅雲郎對曾美霞的逃避,以及對婚事的無能為力。家族中較為特別的是老三得智,被形容為「有點書呆樣」、「外表就像一個不會容納煩惱的人」,且其天真地說「嫁給他不就行了嗎?」,好似家族中唯一放下私慾的人。
三、死亡:擺脫世俗的箝制
在一次舞蹈聚會中,美霞又以死相逼,要求羅雲郎對兩人的關係表態,羅雲郎不理睬,美霞道:
你只會在我身上得到媾合的快樂,但你還是個遺留在這個時代的標準懦夫。(29)
隨後美霞飲下瓶中液體,並在證實為農藥後,嘻笑地與羅雲郎上演追逐戲碼。此時的她反倒躲避著他,是看清了羅雲郎以及自己身上的舊時代枷鎖,選擇以死亡來擺脫世俗對身體的箝制。諷刺地是之後兩人果真得以成婚,且到承諾過的(遠離俗世的)東海岸旅行。對七等生而言,冥婚是「真正的愛隱去或死亡時,面具的假情上場和替代(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