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8|閱讀時間 ‧ 約 10 分鐘

〈結婚〉:摩登俗女曾美霞之死

  八〇年代,「一個從單元價值壟斷朝向繁複多元的年代」(註1)。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隱居坪頂山畔暫時停筆的七等生被重新提起與詮釋,學者馬森以〈隱藏在本土的一塊美玉——談七等生的小說〉(1982)提醒莫忘七等生的創作佳績。隨社會風氣開放,讀者漸能接受作家的自由展現,使七等生在文壇重受關注,形成「認識七等生」討論風氣,此時作品評價以正面居多。
  小說〈結婚〉(1968)於一九八八年改編電視劇,無疑加速了「七等生」的傳播力,助長這波「認識」風氣。該劇由張中一執導,柯叔元和張書鳳分別飾演男女主角羅雲郎和曾美霞。七等生以一貫的冷峻筆調描繪人物,在晦暗沉重的氛圍中疊加各種細節,形塑出曾美霞的鮮明性格及其轉變。有鑑於七等生的低調經營手法,易使甫接觸的讀者較難理解,故筆者企圖結合小說描述和電視劇畫面表現,分別以「摩登」、「結婚」和「死亡」來看曾美霞的轉變、態度和行動,勾勒出「曾美霞」此一人物的清晰圖像。
電視劇《結婚》一幕,羅雲郎攜曾美霞私奔,為電視劇原創劇情來源:民視戲劇館
電視劇《結婚》一幕,羅雲郎攜曾美霞私奔,為電視劇原創劇情 來源:民視戲劇館

電視劇導讀:文化部

電視劇全劇:民視戲劇館

小說全文:台灣光華雜誌

一、摩登:城鄉之間的隔閡
現代(modern)一詞,中文譯為「摩登」,台語譯為「毛斷」,但因啟蒙現代帶來了「進步」的概念,在接受現代化的過程中,摩登一詞已不僅純粹意味著「現代」,並且成為都市「文明」、「風尚」、「流行」、「時髦」意象的同義詞。 (註2)
  銜接故事前後的重要關鍵,為曾美霞寄居城市的叔父家時受到「摩登」文化影響,她開始留長髮、注重服飾、學習跳舞。不僅如此,為叔母讚賞愛的勇氣和高尚的曾美霞更嘗試擺脫傳統束縛,與羅雲郎計劃懷孕,迫使雙方家長同意婚事。歸來鄉鎮的曾美霞披垂長髮、少婦模樣,一反先前天真稚氣,家人為她成為有教養和高尚的女人感到欣喜,恰與後來得知懷有身孕時的態度形成對比。挾帶摩登思想及姿態歸來的曾美霞,未料想到鄉鎮裡的傳統家長制風氣是如此難撼動。
  面對懷孕的女兒,金妹首先想到的是控告羅雲郎來挽回自己的面子,重拾對女兒的控制權,而非關心她的幸福。在控制不了女兒的思想而失敗後,方選擇向羅家提親,卻遭羅母罔市報復性拒絕。作為為舊時代社會箝制的代表,曾美霞一方面身受城市「摩登」的洗禮,一方面身遭母親毒打;羅雲郎則一方面具現代知識分子的進步思想,一方面接受母親「教育沒用」的想法而放棄求學。「摩登」與「傳統」、「城市」與「鄉鎮」之間的衝突,尤施展在曾羅兩人的愛情關係上。而面對傳統社會的壓迫,摩登的曾美霞與傳統的羅雲郎恰又再現這樣的衝突,導致悲劇性結果。
電視劇《結婚》一幕,暫居城市的曾美霞梳妝打扮,準備會見羅雲郎 來源:民視戲劇館
  待在鄉鎮的羅雲郎一直保有鄉氣愚傻的面貌和懦弱的性格,而曾美霞歷經內外的「摩登」改造,「好像大小姐帶著城市的摩登回來」(註3,19)後,便成為不再能融於傳統的存在。在格格不入的環境中遭受打壓的「摩登」女子,肆意的嘩笑彷彿對自身處境的嘲諷,只能在不停歇地自創舞步中獲得自由和喘息。不僅曾美霞發展出扭曲的應對方式,羅雲郎亦發展出矛盾的心理,承接母親對曾家的怨恨、接受眾人對曾美霞的負面眼光,卻又在晚上與之媾合。曾美霞藉身體展現反叛精神,羅雲郎則藉思想隱退對她的情感,拒絕並行。
  回顧曾羅早先「黑狗與女友」的對話,或許為兩人未來關係破裂的暗示,曾美霞認為黑狗與女友為太保與太妹的組合很匹配,恰呼應爾後兩人應對處境的態度不同,使兩人形象不再匹配。

二、結婚:身心結合的契約
  在法律上,結婚是明訂的關係契約,主要有三大效力:
一、同居義務: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二、日常家務之代理:夫妻視同互為代理人。三、家庭生活費用:依夫妻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夫妻一方可向他方請求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註4)
  具體的法律契約,奠基於「雙方決定共同創造」的精神協約,勞物和財產的共同經營,係以精神結合為基礎。在曾羅關係中確實可見兩人的精神結合(情書透露出高尚純潔的愛情),而他們在精神結合的基礎上追求身體結合,以共同經營關係和創造未來,自然是透過簽訂落實在世俗中的結婚契約最為簡便。婚事不成,遂計畫「先有後婚」,生產子女乃婚姻關係中最為典型的「共同創造」。
  然而回到守舊鄉鎮的曾美霞不僅無法行具體意義上身心結合的契約,身體還單方面地承擔兩人曾「共同創造」的事實。面臨這樣的境遇,曾美霞的態度是積極但卻具悲劇性的,她自創舞步、追求羅雲郎,甚至數度以死要脅,讓不自由的身體展現自由,企圖藉展現身體的其他可能性來改變處境。
電視劇《結婚》一幕,曾美霞與羅雲郎計畫懷孕,嘗試改變關係來打破傳統 來源:民視戲劇館
  小說對曾美霞的三代同堂家庭有不少描繪,我們可進一步來看導致關係破裂的原因。隨老曾失聰,三個兒子(老大得興、老二得財、老三得智)之間逐漸顯露敵意,老曾老伴愛好囉嗦多嘴,老大老二的妻子不合,曾家成為非常嘈雜和猜忌的家庭。老三則因學業優異到大城市就學,也在城市裡成家。得財與金妹結婚,生下一對姐(美霞)弟。
  在一場母女爭執中,金妹要求美霞交出所有情書,美霞反抗地說:
即使有我也不拿出來,那是我的,不是妳的,或其他人的。(17)
  結果全屋子的人因這話掀起了一波爭吵,女人之間的事被搬出來相互攻擊。由此推知關係不睦之因在於個人霸佔利益的私慾(此為七等生小說常見的主題,在〈我愛黑眼珠〉中有相關省思)。在女人爭執時,男人不是「不在場」就是「無能為力」,正好呼應羅雲郎對曾美霞的逃避,以及對婚事的無能為力。家族中較為特別的是老三得智,被形容為「有點書呆樣」、「外表就像一個不會容納煩惱的人」,且其天真地說「嫁給他不就行了嗎?」,好似家族中唯一放下私慾的人。

三、死亡:擺脫世俗的箝制
  在一次舞蹈聚會中,美霞又以死相逼,要求羅雲郎對兩人的關係表態,羅雲郎不理睬,美霞道:
你只會在我身上得到媾合的快樂,但你還是個遺留在這個時代的標準懦夫。(29)
  隨後美霞飲下瓶中液體,並在證實為農藥後,嘻笑地與羅雲郎上演追逐戲碼。此時的她反倒躲避著他,是看清了羅雲郎以及自己身上的舊時代枷鎖,選擇以死亡來擺脫世俗對身體的箝制。諷刺地是之後兩人果真得以成婚,且到承諾過的(遠離俗世的)東海岸旅行。對七等生而言,冥婚是「真正的愛隱去或死亡時,面具的假情上場和替代(註5)」。
電視劇《結婚》一幕,陳列的曾美霞個人物品,在迎娶時為弟弟手托走出門外,暗示曾美霞已離世 來源:民視戲劇館

結語
我的早期作品「結婚」是我對那時(二十年前)社會情態的一個寫作,我們常傳聞或從報章讀到悲慘的殉情事件,不但對死者憐惜,也對一種固封的觀念意識抱著批判的情緒,認為青年男女的戀愛總是受製於家庭和氏族的尊嚴與生活思想而遭到無情和不理性的破壞,最後又懾服於安靈的鬧劇儀式的可笑安排,而完成了以結婚為目的的結果,整個顯示出生命存活的無知、荒謬、晦暗和悲憾。(註5)
  〈結婚〉是七等生少數較不隱晦的作品,也是少數以死亡結尾之作(註6)。本文以「摩登」、「結婚」和「死亡」來看一名平凡女子的內外轉變、對關係的態度及開創性行動,人物「曾美霞」的鮮活正如七等生坦言,實現在僵固的傳統社會中。曾美霞之所以「摩登」,是因為她只是一名「俗女」,如《俗女養成記》裡的陳嘉玲,為舊社會觀念養成,卻歷經新社會洗禮,導致在兩者之間徘徊和自我質疑。時間向前流逝,誰不是從過去活到現在?「如何在新舊衝突中創造自己」不只是曾美霞和陳嘉玲的人生哉問,亦是每個人終將面對的人生課題。
【延伸閱讀】

註記 1、陳芳明(2011)。《台灣新文學史》,頁38。台北:聯經。 2、薛燕玲(2005)。《變異的摩登:從地域觀點呈現殖民的現代性》。台中:國立台灣美術館。 3、七等生原著之引用,一律參印刻版全集(2020)。 4、李郁霆、李郁霆律師(2021年3月27日)。情侶結不結婚,在法律權益上有什麼差別?。李郁霆、李郁霆律師。https://www.lawyerli.tw/l/%E6%83%85%E4%BE%B6%E7%B5%90%E4%B8%8D%E7%B5%90%E5%A9%9A%EF%BC%8C%E5%9C%A8%E6%B3%95%E5%BE%8B%E6%AC%8A%E7%9B%8A%E4%B8%8A%E6%9C%89%E4%BB%80%E9%BA%BC%E5%B7%AE%E5%88%A5%EF%BC%9F/ 5、七等生(1986年1月)。(名家推薦小說)——結婚。台灣光華雜誌。https://www.taiwan-panorama.com/Articles/Details?Guid=7257ef7e-0898-4351-ae7e-7c2d68651adc 6、沒記錯的話,在七等生生涯發表的一百二十四篇小說中,僅三部作品以死亡作結,分別為本文討論的〈結婚〉及〈來到小鎮的亞茲別〉(1965)、《沙河悲歌》(1976)。相比之下,文壇上與七等生互有交鋒的陳映真,其筆下人物便少數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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