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7|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回首來時不枉然:讀《憲政熱映中:中華民國憲法的怪誕與進化》

《憲政熱映中:中華民國憲法的怪誕與進化》,由「法律白話文運動」籌畫推出,希望以憲法為核心,以淺白的方式,述說民主憲政體制一路走來的種種。原來我們眼中的「民主」、「自由」、「平等」,並非社會與生俱來的標配,而是經過日據、戒嚴威權的抗爭,才有今日多元民主的社會。
全書分為四輯:起源、壓抑、開展、起飛。還有一個特別篇,說明在公投辯論下,憲法理念的掙扎。之所以著眼於憲法,乃因憲法是一部社會契約,眾人同意交出權力、組成政府,讓政府代替大家施政。而為了怕政府濫權,憲法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就是「權力分立」。
第一輯「起源」講述日治時期,總督府由1896年的雲林大屠殺事件,從而制定出《六三法》,讓總督成為兼具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的土皇帝。同時頒布《匪徒刑罰令》:「不問任何目的,凡以暴行或脅迫未達成其目的而聚眾者」均視為匪徒。依此法而行,動輒唯一死刑。一旦溯及既往,臺灣人民無疑陷入無邊的恐懼,著實「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只能任人宰割。
這讓我不禁想起鄭用錫〈勸和論〉裡械鬥頻仍的亂象,也讓人感慨,賴和〈一桿秤仔〉的秦得參在日警的欺壓之下,以生命抗議殖民統治,是否就是《匪徒刑罰令》背景下的無聲抗議?我們以往從人權、人道角度解讀文本,《憲政熱映中》卻提供另一個視角,深入淺出地帶我們回溯清朝、日據時期,中央政權與臺灣民間的種種扞格—從《大清律例》、《日本法律》到「台灣舊慣」,臺灣慢慢在磨合之下,與新制度接軌,邁向現代化社會。
而〈日治統治下,如何打造臺灣發大財的環境〉一文,則描述臺灣踏上近代民法之路,總督府調查臺灣舊慣,訂定《臺灣私法》,將「不動產」、「人事」、「動產」以及「商事及債權」等法律觀念,帶入臺灣社會,也讓臺灣成為民法初等生。
當此背景,洪繻的〈鹿港乘桴記〉描述鹿港由盛而衰的光景,也許正映現了臺灣在社會轉型的陣痛期。就在這番威權與自由的拉鋸之下,臺灣慢慢走出自己的路,而《中華民國憲法》也突破重重桎梏在下一波浪潮,登陸而上,帶著我們向多元民主的想像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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