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9|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死亡自決權》 讀後

就安樂死相關議題的的想像,本來僅止於全力支持安樂死,給予當事人自決權。這是本人開始粗淺的想法,也難怪台灣社會對於此議題的相對漠視,以至於公投連署未過,甚至其間未激起有印象的波瀾。
看完本書,引起了許多不同方面的新想法,也對自己以前淺薄的認識感到慚愧。作者是工作之餘還要照顧重度障礙女兒的一位母親,也更能夠體會,患者並不是一件等待銷毀的物品,而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與世間人情有千絲萬縷的勾纏。平常人支持或反對安樂死的二元對立,相較之下,便覺得像小孩吵架一般膚淺。
在本書的提醒下,在死亡自決方面,我們要注意的點還有:
  1. 確保當事人完全的選擇自由。不該在功利主義下,使醫療資源的支出,或是照護者的負擔,成為壓迫當事人選擇死亡的理由。
  2. 在安樂死合法化的情況下,的確許多醫事人員做出過早放棄醫療的行為,或是對醫療過程的輕忽。
  3. 何謂末期患者判斷標準的浮動,開始使安樂死範圍過於擴張,甚至有些國家已經適用到非末期患者或老人。
  4. 不應該純粹為了跟隨「人權世界潮流」,盲目的進行躁動的立法,而是需要廣泛的討論。
  5. 死亡自決權應該完全交付於當事人手上。使醫事人員片面決定何為「無效醫療」其實有許多疑慮。
  6. 加強社會支撐架構。避免好死或賴活的一刀兩斷,把虛幻的死亡自決權做為照護等社會支撐不足的代替品。
台灣目前尚未有安樂死的法案通過。如果有朝一日,台灣人民得以決定,是否應該將完全的死亡自決權交到人民手上,正邪的兩極分化,是最不該出現的情況,雖然我們以前已經做過許多類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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