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二千年十月一日,天主教在梵蒂岡的聖伯多祿廣場舉行封聖儀式,冊封120位晚清至民國期間在中國的殉道者為聖人,當中的八十多人是在義和團事件中殉道的神職人員和信徒。當天適逢是中國的國慶日,事件引發官方媒體的一番口誅筆伐。誰是誰非,除了是對史事的觀點與角度,也牽涉到政治立場的昭示。但無論個人的取態如何,傳教士與百姓持續不斷的衝突,是晚清時期確實的社會現象,結果導致義和團的興起,以至八國聯軍的爆發。
傳教士 (包括基督教和天主教) 與百姓的衝突被稱為「教案」,從鴉片戰爭至八國聯軍的六十年間,估計發生共四百餘宗教案,也有估計達一千宗,總之不是偶爾事件。為甚麼傳教士與百姓不斷發生衝突呢?
百姓的無知帶來衝突。百姓對傳教士的行為未能理解,於是衍生流言,例如傳教士探訪臨終病人,目的是取去病人的心臟,傳教士開設孤兒院,目的是取去孤兒的眼睛等,加上百姓對基督徒的男女雜處及拒絕跪拜祖先等不以為然,令百姓容易被煽動而與傳教士發生衝突。
傳教士的粗暴帶來衝突。部分傳教士懷著宗教熱忱,深入內地,與百姓爭執,這未必到暴力衝突的地步。但宣教的過程中,部分傳教士恃仗特權,強行購置土地,興建教堂,又包庇教民,不管是非對錯都站在教民一邊,有教民仗勢欺人,也有混入教會的不法份子,於是容忍激發與百姓的衝突。
仇外情緒帶來衝突。列強侵略,迫使滿清簽訂不平等條約,甚至劃分勢力範圍,社會充斥仇外情緒。在此環境下,大量洋貨向國內傾銷,鐵路及貨輪代替傳統苦力,令本土經濟大受打撃,百姓生計受損。傳教士是百姓日常遇到的洋人,那股仇外情緒自然發洩在傳教士身上。
官府態度激化衝突。受領事裁判權的掣肘,地方官員逃避干涉傳教士與百姓的衝突,免添麻煩,寧願冷眼旁觀,甚至樂見其成,往往未及早疏理。部分官員把不滿投射於教民,以加倍責罰來對待「叛徒」,與傳教士偏袒教民形成惡性循環,間接鼓勵衝突。
列強態度激化衝突。列強對滿清虎視眈眈,教案往往被列強加以利用,以保護國民為理由,以外交手段向地方官員施壓,甚至以軍事行動作為威脅,從而取得更多的利益。列強的介入令民間的仇視傳教士的情緒更高漲。
以1870年的天津教案為例。一些百姓發現了天主堂後院埋葬了很多兒童,於是以孤兒內臟煉藥的傳聞不脛而走。被煽動的百姓包圍教堂,與傳教士爭執,繼而動武。法國領事要求滿清認真查辦,滿清官員認為民氣可恃。事件未及時降溫,法國領事在衝突中向民眾開槍,民眾反撃,不但殺死領事,也殺了約20位洋人及30位中國信徒,並燒毀多間教堂。列強軍艦隨即駛至天津示警,最終曾國藩負責交涉,向法國賠款道歉,重罰地方官員及民眾首領。天津教案作為典型教案,包含以上各元素。事件被平息,但仇外情緒沒有被疏理。
義和團散發反洋教的宣傳畫,以上是其中兩幅。「鬼拜豬精圖」的「豬」是「主」的諧音,諷刺信徒跪拜獸類。「叫堂傳叫圖」的「叫」是「教」的諧音,圖中看見無知的百姓跪拜「死人」,傳教士卻在旁邊淫樂。畫的左右兩側批評傳教士的「惡行」。
義和團興起於山東,一則,甲午戰爭後,列強在山東爭奪利益,對山東百姓來說,這「突如其來」的衝擊激化仇外情緒,二則,正值黃河氾濫帶來嚴重天災,農村經濟瀕臨崩潰,以仇外發洩不滿。因此,山東發生多次血腥的教案,並漸形成以「扶清滅洋」為口號的義和團。
義和團宣稱神靈附體,刀槍不入。義和團的活動在山東迅速漫延,在官員的默許下,轉到天津與北京,進行更激烈的排外運動,不但殺害傳教士及教民,而且破壞與「洋」有關的建設,如拆毀鐵路,燒毀洋貨。
教案只是傳教士與百姓衝突事件的統稱,不宜以簡單標籤來定性,傳教士在某個教案是「禍首」,在另一個案是「苦主」。同一原則,義和團從打撃傳教士開展其排外運動,也不宜以簡單標籤來褒貶,為百姓出頭不等於是「義軍」,發洩排外情緒不等於「愛國」。仇外激化教案,教案激化仇外,義和團因而興起。義和團利用滿清政府,滿清政府利用義和團,最終帶來八國聯軍的悲慘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