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今天】在白曉燕案件中看見新聞倫理的重要性 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節目中我們要一起搭乘時光機回到歷史上的2022年4月14日。看看25年前的4月14日,臺灣發生了什麼重要的事? 1997年4月14號,藝人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在上學途中遭三名歹徒陳進興、高天民和林春生綁架,並且切下白曉燕的小拇指及拍下白曉燕的裸照,歹徒向白冰冰勒索500萬美金。 警方獲報後隨即成立0414專案小組,白冰冰更在媒體面前崩潰下跪,請求嫌犯釋放白曉燕,但最後白曉燕仍然不幸被綁匪撕票。 白曉燕命案震驚社會,各大媒體都爭相報導,但是部分媒體為了追求效果,在確定人質安全之前便發布新聞,後來甚至刊登白曉燕遭到虐待的屍體照片。而過度涉入案件的報導也引發民眾對新聞自由的檢視。 本集重點 先聽聽臺灣民眾認為新聞媒體在新聞中到底應扮演何種角色。 新聞媒體界的憲法:廣電三法,即《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是如何限制或規定新聞媒體的言論自由與廣告管理呢? 談新聞媒體自行發起之新聞倫理公約。 自媒體當道,以及假新聞氾濫的時代中,對於「傳播倫理」的反思。 人民獨力批判能力的養成對民主法治有何影響? 破除假新聞,介紹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好歌分享:農村武裝青年的創作《自由的花》。 收聽網址:https://www.rti.org.tw/radio/programMessageView/programId/1640/id/13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