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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林寶訓》卷二 109

2014.12.23 良因法師 隨筆
圓悟禪師曰:
「學道存乎信,立信存乎誠。
存誠於中,然後俾眾無惑。存信於己,可以教人無欺。惟信與誠,有補無失。
是知誠不一,則心莫能保;信不一,則言莫能行。
古人云:『衣食可去,誠信不可失。
惟善知識當教人以誠信。且心既不誠,事既不信,稱善知識可乎?』
易曰:『惟天下至誠,遂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
而自既不能盡於己,欲望盡於人,眾必紿而不從;
自既不誠於前,而曰誠於後,眾必疑而不信。
所謂割髮宜及膚,剪爪宜侵體。良以誠不至,則物不感;損不至,則益不臻。
蓋誠與信,不可斯須去己也明矣。」
《與虞察院書》

【演蓮法師譯文】
圓悟克勤禪師說:
「學道的人首先要存有一個信的觀念。而建立這個信念又必須出自真誠。人能存一片至誠於心中,以至誠之心待人,然後可以使眾人無所惑。自己先已存有至信的觀念,然後可以教別人無所欺。所以,惟有信與誠,無論對己對人都是有百益而無一害。
由此可知,做人要是不能一向保持真誠,那麼,他的心就靠不住了。做人要是不能一向堅持信譽,那他所說的話就不能付諸施行。古人曾說:『寧可失去衣食,也決不可以失去誠信。因此作為善知識,應當本著誠信的做人原則去教化他人。況且存心要是不誠,處事沒有信實,那又有什麼資格稱為善知識呢?』
《中庸》上說:『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意謂:天下唯有存心至誠的人,才能徹底明了自己的本性;能夠徹底明了自己的本性,才能徹底明了人類的本性;能夠徹底了解人類的本性,就能徹底了解萬物的本性;能徹底了解萬物的本性,就可以贊助天地化育萬物;能贊助天地化育萬物,就可以與天地並列為三了。)
因此,假如自己不能竭誠存信,而希望別人竭誠存信,眾人必定以為受欺騙而不肯聽從。自己以前待人處事從來都沒有竭誠存信,而對人說:『我以後一定會竭誠存信。』大家聽了心裡只會更加懷疑。
譬如剃頭髮,必須把剃刀貼近在頭皮上剃,剪指甲要剪到與肉切近的邊緣,才能乾淨俐落。如果我的誠信不能達到極至,眾人自不能感服。如果我的煩惱習染不能徹底去除,那麼我所修的道德就不能有所增益。因此,做人不可須臾離開誠與信,這道理是很明白的。」
良因贊曰:
憨山大師說:「欲誠其意,先致其知。
知乃真主,一向昏迷不覺。今言致者,猶達也。
譬如忠臣志欲除奸,不敢自用,必先致奸邪之狀,達於其主,使其醒悟。
故謂之致。
若真主一悟,則奸邪自不容其作祟矣。」
故誠信必從自己開始,依止清淨心,破除習氣,照了自性,即是待己以誠信;
如此方能推己及人,利益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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