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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鏡錄 ‧ 卷二十一【心淨即佛土淨】

「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者。 觀智覺悟此心。名之為佛。故云。心淨即佛土淨也。」 —《天台淨名疏》云
永明延壽大師 (904~975) 唐末五代僧。淨土宗六祖,法眼宗三祖。曾召集慈恩、賢首、天台三宗僧人,輯錄印度、中國聖賢二百人之著書,廣蒐博覽,互相質疑,而成《宗鏡錄》一百卷,會融諸法同入心宗。

《宗鏡錄》卷二十一 慧日永明寺 智覺禪師 延壽 集

夫一切真俗等法。各有理事。通別行相。果報歷然。云何一向就己消融。未入斯宗。恐成空見。 : 得本方了末。執末則違宗。若不觀心,法無來處。若但修有為事行。不達自心無為。則迷事失宗。果歸生滅。若體理行事。雙照無違。只恐一向偏修。理事俱失。
如大寶積經云。假使造寶塔。其數如恒沙。不如剎那頃。思惟於此經。又只為一心是萬行之原。因茲能起同體之悲。無緣之化。

如起信鈔云。
若信一味空理。則欣厭都絕。若信一向法相。則聖凡懸隔。斯皆不能起行修進。今令信一心是凡聖之原。但由迷悟使之有異。是則必能起行修進。望佛果故。是知真心不守自性。隨緣昇降。果報歷然。又隨緣不失自性。緣假無實。境智冥寂。
所以起信論云。所謂雖念諸法自性不生。而復即念。因緣和合。善惡之業。苦樂等報。不失不壞。雖念因緣善惡業報。而亦即念性不可得。若云果報不失。即須具修萬行。若云性不可得。當知唯是一心。且萬行之初。無先五戒。若依事相。報在人天。藏教但證無常。通教空無自性。別教歷別,因果不融。唯圓教觀心。即具法界。
所以大涅槃經云。雖信別相。不信一體無差別相。名信不具。信不具故。所有禁戒,亦不具足。故所有多聞,亦不具足。 何謂信不具。未了一法即一切法。信豈圓耶。 何謂戒不具。未知戒性如虛空。戒豈具耶。 何謂聞不具。未聞如來常不說法。是為具足多聞。聞豈具耶。
若入宗鏡。寧唯戒善。乃至諸佛果德。菩薩萬行。靡有一法而非所被。則念念了知。法法圓滿。

且如五戒者。
戒從心生。心因戒立。若心不起。為四德萬行之基。若心妄生。作六趣三塗之本。則無善而不攝。無惡而不收。
故台教云。此五戒,亦是大乘法門。束此五戒。為三乘。即對三無失。三不護。三輪不思議化。三密。三軌。三身。三佛性。三般若。三涅槃。三智。三德等。無量三法門。橫竪無邊際。與虛空法界等。亦是無盡藏法門。亦是無量義三昧。舉要言之,即是一切佛法也。

五戒

天台金光明經疏云。五戒者。天地之大忌。上對五星。下配五嶽。中成五藏。犯之者,陵天觸地。自伐其身也。

不殺者
害命名事殺。不害命名事不殺。法門解者。析法名理殺。體法名理不殺。若作意防護。如馬著勒。如牧牛執杖者。報在人道。百二十年。唯得肉眼。若任運性成。如河注海者。報在六天。極長者。九百二十六億七千萬歲。唯得天眼。若加修定戒無常。苦空無我等慧者。報在變易。壽七百阿僧祇。唯得慧眼。若加修常無常等慧。報在蓮華藏海。受法性身。分得五眼。分得常壽。比佛猶是諸根不具。壽命損減。 若圓教人。持事不殺戒。又持理不殺戒。不壞身因。常隨一相。不斷癡愛。起於明脫。體陰界入。無所傷毀。若子若果。不生不滅。成就智慧。居寂光土。常壽湛然。五眼具足。得根自在。得命自在。脩短自任。是則名為究竟持戒。諸根具足。命不損減。圓人何但持是之戒。唯殺唯慈。亦作事殺。亦作理殺。如仙預大王。殺五百婆羅門。與其見佛之眼。與其十劫之壽。 又作法門殺者。析蕩塵累。淨諸煩惱。如樹神折枝。不受怨鳥。如劫火燒木。灰炭雙亡。故楞伽經云。殺無明父。害貪愛母。斷隨眠怨。壞陰和合。斷七識身。若有作者。現證法身。此逆即順。 鴦崛云。我誓斷陰界入。不能持不殺戒。一切塵勞。是如來種。斷此種盡。乃名為佛。成就金剛微妙法身。湛然應一切。垂形九道。隨其所宜。示長短命。任其所見。用缺具根。而化度之。

不盜者
不與取名事盜。與取名事不盜。法門者。如佛言。他物莫取。名法門不盜。菩提無與者。而取菩提。是名法門盜。若持戒作業求可意果者。無常速朽。悉是他物。臭如糞果。害如毒食。有智之人。所不應求。云何殷勤。飲苦食毒。而自傷毀。洄洑困苦。豈過有流。三障障佛。第一義天之所捨離。是盜。非不盜也。 又二乘以四諦智。觀身受心法。厭惡生死。欣求涅槃。涅槃心起。即取他物。即非時取證。即不待所說因。燋種不生。見苦斷集。修道造盡。非求法也。謂有涅槃,成涅槃見。若有著空。諸佛不度。身長三百由旬。而無兩翅。墮三無為坑。飢餓羸瘦。體生瘡癬。豈非貧窮困苦耶。 又不見佛。不聞法。不入眾數。豈非第一義天遠離耶。此猶名盜。非不盜也。若別人從淺至深。捨一取一。來已更復來。去已更復去。悉是辱於去來相。亦是不與而取。取已而捨。亦是貧窮。捨已更取。數數去取。即是困苦。不與第一義天相應。即是遠離。此猶名盜。非不盜也。 圓人觀法實相。受亦不受。不受亦不受。亦受亦不受亦不受。非受非不受亦不受。不取是菩提。障諸取故。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不高故不取。不下故不捨。 如是觀者。觀如來藏。具足無缺。是如意珠。隨意出寶。即脩羅琴。任意出聲。即是大富。大富故無取。即第一義天。故不遠離。是名究竟。持不盜戒。圓人亦有盜。法門者。菩提無與者。而取菩提。如海吞流。不隔萬派。如地荷負。檐四重檐。眾生悉度。煩惱悉斷。法門悉知。佛道悉成。

不婬者
男女身會名事婬。法門解者。若心染法是婬。若關禁七支。如猿著鎖。擎一油鉢。過諸大眾。割捨樂觸樂。求於未來。淨潔五欲。如市易法。如銅錢博金錢。此乃增長欲事。非不欲也。 若斷欲界麁弊之欲。染著色無色界禪定之樂。如氷魚蟄蟲。墮長壽天。是為一難。貪著禪味。名大縛是染欲法。非不欲也。若憎生死。愛涅槃。棄之直去。涉路不迴。諸有色聲,不能染屈。如八風不動須彌。 若聞菩薩勝妙功德。甄迦羅琴聲。迦葉起舞。不能自持。毘嵐風至。破如腐草。是染欲。非不染欲也。 若菩薩惡生死如糞穢。惡涅槃如怨鳥。捨於二邊。志存中道。起順道法愛生,名頂墮。是菩薩旃陀羅。既無方便。此慧被縛。不能勝怨。已所修治。為無慧利。是染欲法。非不欲也。 圓人觀一心三諦。即空何所染。即假何所淨。即中何所邊。即空即假何所中。即空故,無我人。十六知見。依正等愛即假故。無空無相無願等愛。即中故,無佛菩提轉法輪度眾生等愛。三諦清淨。名畢竟淨。唯佛一人具淨戒。餘人皆名污戒者。圓人又有染愛法門。如和須蜜多女。人見人女。天見天女。見者即得見佛三昧。執手者得到佛三昧。嗚者得極愛三昧。抱者得冥如三昧。亦如魔界行不污。菩薩變為無量身。共無量天女從事。皆令發菩提心。又先以欲拘牽。後令入佛智。斯乃非欲之欲。以欲止欲。如以楔出楔。將聲止聲。

不妄語者
法門者,未得謂得。凡夫癡人。於下苦中。橫生樂想。竪我慢幢。打自大鼓。執有與無諍。執無與有諍。起六十二見。破慧眼。不見於真實。備口四過。三十三天。黃葉生死。謂是真金。非想自地。謬計涅槃。此非妄語。 誰是妄語耶。二乘競執瓦礫。歡喜持出。生滅度想。生實未盡。寧得滅度。生安樂想。所作未辦。寧得安隱。其實未得一切解脫。未得謂得。豈非妄語耶。 佛為別教人。四門說實相。執於一有。隔礙三門。乃至執非有非無。不融有無。夫實相者。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云何以字,字於無字。云何以數,數於無數。豈非妄語耶。 圓人如實而觀。如實而說。如實觀者。非內觀。乃至非離內外觀。亦不以無觀。得是智慧。如實說者。一切實。乃至非實非不實等。如是皆名諸法實。經云。諸佛皆實語。即是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圓人亦有妄語法門。無車說車。誘戲童子。無樂說樂。止彼啼兒。若有眾生。因虛妄說得利益者。佛亦妄說。又言我是貪欲尸利等。我是天是人。實非天人。將虛以出虛。令得不虛耳。

不飲酒
法門解者。迷惑倒見名酒。夫酒為不善。諸惡根本。飲酒招狂。外道等是。即世間醉也。大經云。從昔已來。常為聲色所醉。流轉生死。三界人天,通有此醉。二乘無明酒未吐。如半瘧人。大經引醉歸之。世間無常樂。而言我淨。如來實我淨。而言無常樂。如彼醉人。見日月轉。此二乘醉也。菩薩無明未盡。不了了見。夜覩畫像。譬如醉人。朦朧見道。迦葉云。自此已前。我等悉名邪見人也。此是菩薩醉。 圓人行如來行。具煩惱性。能知如來祕密之藏。雖有肉眼。名為佛眼。所可見者。更不復見。是則五住正習。一時無有餘。酒法既除。何所可醉。圓人亦有飲酒法門。鴦崛云。持真空瓶。盛實相酒。變化五道。宣揚哮吼。波斯匿醉。轉更多恩。末利后飲。佛言持戒。入于酒肆。自立其志。亦立他志。夫得其門者。逆順俱當。失其柄者。操刀傷手。
是知能以塵勞煩惱為佛事者。斯乃見一切法皆實相矣。於一心實相中。不見有世間過患障礙之法。則何所捨。亦不見有出世殊勝尊妙之法。則何所取。但為未入實相門中。見有凡聖種種差別。而生忻厭者。遂乃徇彼機宜。隨其所作。善巧方便。而化導之。皆令入此一際平等。無諍無失自證法門。究竟常樂。
如是開示。不負前機。若解肘後之方。似探囊中之寶。實為第一之說。括盡初終。開大施之門。復誰前後。得自己法身之髓。到一心智海之源。初阿已攝無邊。過茶無字可說。
: 夫戒是軌持。全依事相。大綱所立。出自四分等律文。今宗鏡中。云何於萬行之門。皆稱第一。 : 夫萬行之由。皆為契真顯本。若違真逐末。不識教宗。凡一切眾生。皆本具自性之律。若鈍根者。則漸以相示。若上器者。直從性明。如傅大士云。持律本為制生心。我今無心過戒律。
首楞嚴云。持犯但束身。非身何所束。如是之機。如是之教。豈須戒耶。已自知各具佛性戒故。然於初心凡夫。及出假菩薩。亦不壞於事相。遮性二戒。悉皆等持。以初心自行根劣,故須理事相資。以久行化他圓滿。故須權實雙備。
且如凡夫二乘,菩薩諸佛。凡持戒者。莫不皆由一心所起。以凡夫全不自知垢淨之戒因。從自心生。罪福之戒果。當自心受。二乘雖知由心轉變。執有前塵。權小菩薩。雖不執前境實有。住無自性空。都不了外本無空。皆自心變。諸大菩薩。正了唯心。空有雙泯。無明未盡。功德未圓。理行猶虧。尚居因位。諸佛則圓證真唯識性。離念清淨。
故經云。唯佛一人持淨戒。其餘盡名破戒者。如六行法云。次就戒明人心別。有六不同。先明麁凡。依戒起罪。謂有愚人。身雖持戒。不知看心。復不護口。自謂己能。毀他破戒。由此惡說。壞人敬信。便成罪業。當生惡道。 次明凡夫身口持戒。未學觀慧。唯成福行。 次明二乘出世道戒。謂二乘人。觀生空時。離凡我倒。則成道戒。 次明大乘小菩薩。觀相空慧。心淨明時。離取相罪。即名為戒。 次明大乘。大菩薩戒。謂觀唯心。本無外色。無色可破。相空亦無。離取相過。故名為戒。此則不同小菩薩戒。雖離著有。仍著空相。此大菩薩。知空亦空。無空可著。則證大空。
故智論云。破諸法皆空。唯有空在。而取相著之。大空者。破一切法空。空亦復空。
以此文證。著空是過。大根離之。故名為戒。次明佛戒。謂證唯心。離念常淨。無明垢盡。即成佛戒。但佛心中。具諸功德。離過義邊。則名為戒。諸大菩薩。雖具功德。無明未盡。則不同佛。故佛淨戒。與因有異。
如上所說。六種持戒。雖即優劣不同。皆是一心所作。以凡小不了唯心。證空取相。取相者成罪福之垢。證空者背圓常之門。若入宗鏡之中。自成戒德。則不為空有諸緣所動。豈非第一耶。戒法既爾。萬行例然。

所以華嚴論云。
夫小乘戒為情有宗。為如來創為凡夫造業處。言是應作。是不應作。說善不善。如此立教。未為實有。如此有教。且約凡情虛妄之處。橫繫諸惡。以教制之。令生人天。
是故戒序云。若欲生天上。及生人中者。常當護戒足。勿令有毀損。眾生有為作業。虛妄非實德。故生人天無常。虛妄非實。未得法身智身。非為實有宗。且為情有宗。於小乘中,為軌持教也。
如華嚴經持戒即不然。經云。身是梵行耶。身業四威儀。乃至佛法僧。十眾七遮,和尚羯磨壇頭等。是梵行耶。如是諦觀。求梵行者。了不可得。是故名為清淨梵行。
如梵行品說。如是清淨行者。名持佛性戒。得佛法身故。乃至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以持佛性戒故。與佛體齊。理事平等。混真法界。如是持戒。不見自身能持戒者。不見他身有破戒者。非凡夫行。非賢聖行。不見自身發菩提心。不見諸佛成等正覺。若好若惡。若有少法可得。不名淨行。當如是觀。如是性戒。即法身也。法身者。即如來智慧也。如來智慧者。即正覺也。是故不同小乘有取捨故。然雖無取捨。於理行二門。亦不廢具修。
如寒山子詩云。 五嶽俱成粉。須彌一寸山。大海一滴水。 吸在我心田。生長菩提子。遍蓋天中天。 為報慕道者。慎勿遶十纏。夫九結十纏。 性雖空寂。初心學者。且須離之。
是以諸佛所說深經。先誡不可於新發意菩薩前說。慮種子習重。發起現行。又觀淺根浮。信解不及。如淨名經云。佛說婬怒癡性。即是解脫。又云。不斷婬怒癡。亦不與俱。故云得之者隱。傍之者現。若於婬怒癡。情生味著。得其事者。則道隱。若傍善觀之。了其性者。則道現。雖了而不著。故云亦不與俱。若非久行根熟菩薩。方能理事無礙。如先德偈云。久種善根深。逢塵塵不侵。不是塵不侵。自是我無心。
: 法身無像。真土如空。皆是一心。無別依正。云何教中。廣談身土。 : 只於自心性相。分身土之名。以自心相義名身。自心性義名土。

法性身十種

清涼疏問 : 法性身土。為別不別。別則不名法性。性無二故。不別則無能依所依。 : 經論異說。統收法身。略有十種
依佛地論。唯以清淨法界。而為法身。亦以法性而為其土。性雖一味。隨身土相。而分二別。智論云。在有情數中。名為佛性。在非情數中。名為法性。假說能所。而實無差。唯識論云。雖此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性相異故。謂法性屬佛。為法性身。法性屬法。為法性土。性隨相異。故云爾也。今言如虛空者。唯識論云。此之身土。俱非色攝。雖不可說形量大小。然隨事相。其量無邊。譬如虛空。遍一切處故。如虛空言。通喻身土。
或唯大智而為法身。所證真如為法性土故。無性攝論云。無垢無罣礙。智為法身故。若爾,云何言身相如虛空。智體無礙,同虛空故。
亦智亦如而為法身。梁攝論中。及金光明經。皆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名法身故。此則身含如智。土則唯如。
境智雙泯而為法身。經云。如來法身。非心非境。土亦隨爾。依於此義。諸契經中。皆說如來身土無二。此則依真之言。顯無能所。方曰依真。成如空義。
此上四句合為一無礙法身。隨說皆得。土亦如之。
此上總別五句相融形奪泯茲五說。逈然無寄。以為法身。土亦如也。此上單就境智以辯。
通攝五分及悲願等所行恒沙功德無不皆是此法身收。以修生功德。必證理故。融攝無礙。即此所證真如體大。為法性土。依於此義。身土逈異。今言身相。即諸功德。言如虛空。即身之性。華嚴經云。解如來身。非如虛空。一切功德無量妙法所圓滿故。
通收報化。色相功德。無不皆是此法身收。故攝論中。三十二相等,皆法身攝。又法華經云。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然有三義。一相即如故。歸理法身。二智所現故。屬智法身。三當相並是功德法故。名為法身。其所依土。則通性相。淨穢無礙。我此土淨。而汝不見。眾生見燒。淨土不毀。色即是如。相即非相。身土事理。交互依持。通有四句。一謂色身依色相土。二色身依法性土。三法身依法性土。四法身依色相土。此上猶通諸大乘教。
通攝三種世間。皆為一大法身。具十佛故。其三身等。並此中智正覺攝故。土亦如之。即如空身而示普身。于何不具。此唯華嚴。
上分權實。唯以第九屬於此經。若據融攝,及攝同教。總前九義為一總句。是謂如來無礙身土。

無礙十種

又諸土無礙。通有十種。 諸教說土。或謂但是無常。或云心變。理事懸隔。一多不融。故今要辯無礙。
理事無礙。謂全同真性。而剎相宛然。經頌云。華藏世界海。法界無差別。莊嚴悉清淨故。 成壞無礙。故謂成即壞。壞即成等。 廣狹無礙。不壞相而普周故。經頌云。體相如本無差別。無量國土悉周遍等。 四,相入無礙。經頌云。以一剎種入十方。十方入一亦無餘。亦是一多無礙。 五,相即無礙。經云。無量世界即一界故。 六,微細無礙。經頌云。清淨珠王布若雲。炳然顯現諸佛影等。 七,隱顯無礙。謂染淨異類。隱顯等殊。見不同故。 八,重現無礙。謂於塵中。見一切剎。剎內塵中見剎亦然。重重無盡。如帝網故。 九,主伴無礙。凡一世界。必有一切以為眷屬。經頌云。毘盧遮那昔所行。種種剎海皆清淨。種種剎,即眷屬也。 十,三世無礙。一念融故。如上無礙。皆是一心。若有異法相參。則不能融攝。
如大集經云。佛言。善男子。云何菩薩自淨其國。如諸佛土。若菩薩知一切法。無國無非國。至一切處。無至無不至。若菩薩見法對六情。皆知是佛法。亦不見凡夫法佛法有異。作是念。此一切法。皆是佛法。佛法至一切處故。一切諸法及佛法。但假名字。亦非是法。亦非非法。是故我等。不應取著。以自土淨故。知諸佛國淨。此與法平等。等眼界是佛界。耳鼻舌身意法界是佛界。我不應分別。有尊有卑。菩薩如是。至一切法平等處。是為菩薩自淨其國
如諸佛土。則知主伴依正。不離五蘊。五蘊性空。即是平等。又見法從緣。則知國由心現。國由心現。故有而即空。空為法性。萬法由生。見法性原。是真智慧。所以諸佛他受用土。隨根不同。見有差別。
故法華經云。我淨土不毀。眾生見燒盡。昔人云。如人於餓鬼火處見水。餓鬼於人水處見火。亦如羅剎宮殿與人宮殿。同在一處。互不相見。他受用土。亦復如是。若自受用土。故是遍周。不即三界。不離三界故。若法性土。即起滅常如。故知佛土難思。不可作存滅染淨之見矣。
又古德釋有三義。自性身土既同所證。明是體同。如一室之空。自受用。如千燈光。同遍室內。他受用。及變化二土。正證於前。亦相似名同。而隨機見異。
如首楞嚴經云。循業發現者。隨眾生業果。皆能顯現。如釋迦出世。國土狹小。海水增盈。彌勒下生。世界寬弘。四大海減。菩薩在會。無諸丘坑。聲聞處中。穢惡充滿。故知隨諸一切有情。而出應現。寬狹淨穢。總是眾生心量所成。佛果無作。裕公云。心則諸佛證之以為法身。境則諸佛證之以為淨土。則二皆所證。智為能證。
慈恩疏云。 : 淨土以何為體。 : 准攝論云。以唯識智為體。為佛及菩薩。唯識智為體。即金剛般若論云。智習唯識通。如是取淨土。若佛地論。以佛自在無漏心為體。非離佛淨心外。別有實等淨心色也。又云。色等即是佛淨心所感。離佛自心之外。別無能感。如是假實之色。皆不離佛淨心。即此淨心。能顯假實之色。如經云。青色青光。黃色黃光等是也。
天台無量壽疏云。夫樂邦之與苦域。金寶之與泥沙。胎獄之望華池。棘林之比瓊樹。誠由心分垢淨。見兩土之昇沈。行開善惡。覩二方之麁妙。喻於形端則影直。源濁則流昏。乃至可謂微行妙觀。至道要術者哉。此經心觀為宗。實相為體。
記云。妙觀至道者。業行雖多。以心觀為要術。一念心起。淨土宛然。無作體如。故言微行。一心三觀。皆空假中。能所雖分。互照不思議境。要在心原。即觀功也。橫周豎窮。平等無二。三觀因圓。三德果滿。皆由心要義成。故言至道要術。肇法師云。萬事萬形。皆由心成。心有高下。故丘陵是生。又云。佛土常淨。豈待變而後飾。蓋是變眾人之所見耳。是以眾生見為土石山河。皆是自業之影起。菩薩純為妙慧。即是真智之所為。離凡聖心。無真俗境。
如華嚴論云。此華嚴經。明緣起法界門。理事無二。無緣不寂。無事不真。十方世界。一真性海。大智圓周。為國土境界。總為性海。為一真法界。非有情無情。隨業說故。為華嚴中純真境界。總為智故。十住菩薩以慧為國。十行菩薩以智為國。十迴向十地以妙為國。不說情與無情二見差別。以華嚴經為彰本法。異三乘權學教故。是無情是有情。有生有滅故。
: 一切身土。八微所成。云何唯心而無質礙。 : 執色極微有質礙性。是小乘宗。非通大旨。人水鬼火。豈在異方。毛海芥山。誰論巨細。一塵一識。萬境萬心矣。若迷心而觀色。則通塞宛然。若了色而明心。乃是非絕矣。
所以古德云。若知色即空。觀色非耶。若迷色不空。觀色是耶。若知空即色。觀空非耶。若觀空異色。觀空是耶。此乃解惑異途。自分妍醜。何關色空二境。以辯邪正耶。若曉此宗途。常色觀而恒正。若迷斯旨趣。雖空觀以恒邪。且夫眾生不了二空。皆為執心色實有。觀心不妙。照境無功。既不解即色明空。又不能微細剖析。罔知麁細色聚。焉窮真妄心原。今對深淺之機。略標性相之義。令圓頓之根不濫。使中下之智無遺。
如先德云。如來出世。本為度生。有情迷執根深。妄計實有我法。佛即巧設方便。令除顛倒之心。 於色聚中。遣其分析。顯彼二執我法皆空。觀心析時。有如刀用。顯所析者。色雖無量。不越兩般。一者俱礙。二者所礙。俱礙色者。謂五根五境。能造四大。此乃總體。 於中別者。即青黃赤白。此四是實。長短方圓。麁細高下。若正若不正。此十是假。依實有故。名為形色。能礙於他。亦被他礙。故名俱礙。依此分析。成極略色。極略色。即法處收。復有光影明暗。煙雲塵霧逈色表色。空一顯色等。皆是假有。由被他礙。不能礙他。名所礙色。依此假想分析之時。名極逈色。極逈色。即法處攝。三顯示行相及所依定者。謂瑜伽師作觀行時。依四靜慮根本定心。與慧俱時。託彼根境。及與外色為質。 於自識上變影而緣。於一色聚之中。初析為二。觀此二分色上。我法都無。了了分明。不沉不掉。復恐二分色裏。我法猶存。更以慧心。析為四別。如是乃至隣虛一相。更不可析。名色後邊。若更析之。便為非色。依斯假立。極略極逈二種極微。推覓我法。實體都無。達遍計空。悟依他假。便能引起二空無漏根本智生。即證二空所顯真理。
又佛國者。如今一國之內。皆天子所握領。無不屬於國者。今亦爾。隨心一想一緣。有情無情。若色若心。皆是實智所照之境。無不了其性相。故名佛國。
天台淨名疏云。隨成就眾生。則佛土淨。隨佛土淨。則說法淨。隨說法淨。則智慧淨。隨智慧淨。則其心淨。隨其心淨。則一切功德淨。是故寶積菩薩。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者。觀心性本淨。猶如虛空。即是性淨之境。境。即國也。觀智覺悟此心。名之為佛。初觀名因。觀成名果。若論自行。即是心王無染。若論化他。即是心數解脫。智慧數為大臣。能排諸數上惑。以還心原清淨土也。故云。心淨即佛土淨也
又隨四教所明四心。此四種心淨。即四種佛國悉淨。此四種心。只是一自性清淨心。此心若淨。一切佛土皆悉淨也。如鏡明則照遠。鈴響則聲高。心淨則智行俱清。意虛則境界咸寂。凡曰垢淨。無有不由心者。乃一淨一切淨矣。或見成住壞空。皆是眾生善惡業現。
如首楞嚴經云。思報招引惡果。此思業交。則臨終時。先見惡風。吹壞國土。亡者神識。被吹上空。旋落乘風。墮無間獄。古釋云。思者意也。國土不壞。由心分別。見國土壞。由意思影像。法塵生滅。報處還然。能受生滅之遷變。又生人見國土。死人則見壞。皆由意生法生。心滅境滅。
十四科淨土義云。經有恒沙佛國者。皆是聖人接物之近迹。佛實無土。何以明之。夫未免形累者。故須託土以自居。八住已上。永脫色累。照體獨立。神無方所。用土何為。而言有者。以眾生解微惑重。未堪真化。故以人天福樂引之。令行戒善。或以三乘四果誘之。勸修道品。然涉善之功。自然冥歸菩提。因起貪報之惑。故流轉生死。實即土屬眾生。故無國而不穢。淨屬於佛。故無國而不淨。故經云。我淨土不毀。此之謂矣。
: 所明淨土。敬如高旨。但尋玄宗。不以事為淨。淨取無穢。此即行業不同。報至不雜。是以石沙之人。不得同天踐七珍之土。今疑畜生業與人異。而同履石沙之地。以乖所立義耶。 : 畜生所以得與人同踐石沙者。良由一毫微善同人。俱免燒煮之痛。以善微故。不及人為苦。然鑪鑊與石沙。為善輕重雖異。而事實相隣。所以猶與人同踐石沙之地。善勝事精而域絕。故石沙之人。絕階於七珍之土也。
: 淨穢似無定質。如釋摩男。捉瓦成金。餓鬼見水成火。云何淨穢域絕耶。 : 因緣之法。誠有此理。但經云。如釋摩男。此莫不是示旨。欲明法無定相。以祛眾生封滯之甚耳。餓鬼惑故。見水為火。不遂是火也。所以域絕者。石沙之人。不得同生安養故也。釋云。淨取無穢者。不以形為淨。取無形為淨。又云。七珍無石沙之穢為淨。不取七珍為淨。若畜生與人善業相隣。所以同履石沙。善勝事精者。人天業殊。故人絕階七珍之土。畜生不及人為苦者。緣遭鞭楚烹宰。及自互相食噉等苦。人無此事。故云不及人為苦。鑪鑊者。輕趣與人同處故。經云。諸小地獄。在鐵圍山間。或海邊曠野等是也。若阿鼻獄等。即與人別居。天善為勝。七珍事精。所以與人限域隔絕。
: 中難釋摩男。明人中即受天報。何故云人絕階於七珍之土。又舉餓鬼。欲明人不絕鬼限域。可即人報成鬼報耶。 : 云示旨者。云現意也。意除封迷常之極。所云不遂是火者。餓鬼雖自業惑所迷。見水為火。然水不從惑成火。遂者從也。
因緣之法。誠有此理者。謂如來說法。有二種門。 一謂因緣門。二謂因果門因緣門者。即無定質。 因果門者。即有定義。 又經明一切世間淨穢國土。皆是菩薩行所成。眾生業共感。若娑婆緣熟。即華藏是娑婆。若華藏緣熟。即娑婆是華藏。若無行無感。世界不成。則離心之外。更無一法。
如華藏世界海者。略有二因約眾生如來藏識。即是香海。亦法性海。依無住本。是謂風輪。亦妄想風。於此海中。有因果相。恒沙性德。即是正因之華。世出世間。未來果法。皆悉含攝。故名為藏。若以法性為海。心即是華。含藏亦爾。然此藏識相分之中。半為外器。不執受故。半為內身。執為自性。生覺受故。如來藏識。何緣如此。法如是故。行業引故。 約諸佛。謂以大願風。持大悲海。生無邊行華。含藏二利。染淨果法。重疊無礙。法所感剎。相狀如之。所以重重無盡。皆是凡聖之心。真如性故。上之大海。既是藏識。今明心華之內。攝諸種子。一一種子。不離藏識海。故有多香海。然一一具於性德故。皆有莊嚴故。
又夫一切諸法。隨緣幻生。體用俱無。隱顯互起。或多中現一。一中現多。若不知起盡之根由。則任運但隨境轉。或隨好境而忻集。或逐惡緣而怖生。若能明了一切凡聖等法。悉是自心境界。以此一印。眾怖潛消。

所以持地經云。

佛告阿逸多菩薩。於一切法。於一切菩薩法。莫生恐怖。於一切辟支佛法。亦莫恐怖。於一切聲聞法。亦莫恐怖。於一切凡夫法。亦莫恐怖。乃至於靜於亂。亦莫恐怖。於假於實。亦莫恐怖。於信不信。亦莫恐怖。於善念不善念。亦莫恐怖。於住不住。亦莫恐怖。如是菩薩。於一切法。莫生恐怖。 阿逸多。我於往昔修如是等無異法故。得成正覺。悉能了知一切眾生心之境界。而於所知不起知相。以我所證隨機演說。能令聞法諸菩薩等。獲得光明陀羅尼印。得法印故。永不退轉。釋曰。了一無畏法。能除五怖畏。入此一心門。當生歡喜地。
又云。心淨得佛土功德淨。故云。欲得淨土果者。當淨其心。舉果勸因。謂由心也。云何稱淨。若行者不得心處。則心無起滅。無起滅故。是曰淨心。
又大品經云。空故。離故。不生故。寂滅故。名之為淨。隨其心淨則佛土淨者。明因則是心。此明心外無境界。隨心而生。心既清淨。外報相亦淨。淨穢從心。自無體質。豈有相礙而異處。是故行業不同。各各異見。行業同故。所以見不異。如聲和響順。形直影端。淨穢之異。皆由心作。若無心分別。垢淨何生。見垢實性。即無淨相。豈有二法相待而論差別乎。
故華嚴經頌云。佛剎無分別。無憎無有愛。但隨眾生心。如是見有殊。所以對機立教。於分別門中。論眾生淨心。非唯一種。不可雷同。
古釋有四。 真實淨。謂無漏善心。 相似淨。謂有漏善心。 究竟淨。謂佛世尊。 不究竟淨。謂十地已下。乃至凡夫。
又四句料簡體相淨穢體淨相穢。謂佛現穢土相。佛心清淨無漏故。經云。為欲度斯下劣人故。示是眾惡不淨土耳。 體穢相淨。如十地已還。本識及有漏六七識。并地前凡夫一切有漏心。所現淨土是有漏。故名體穢。以依如來清淨佛土。自識變似淨土相現。名相淨。 體相俱淨。如佛及十地已還。無漏心中所現淨土。 體相俱穢。如有漏心所現穢土。若分別淨土淨心。更有多種。
復有究竟淨心。未究竟淨心。有有漏淨心。無漏淨心。有有相淨心。無相淨心。有伏現行淨心。斷種子淨心。有自力淨心。他力淨心。諸佛隨機,說無定法。若論大旨。尚不得一淨。何況多門。此乃一心真如。不守自性。隨緣對處。有淺有深。或垢或淨。不可滯理妨事。守一疑諸。迷卷舒之門。起通局之見。雖同一旨。約相差別不無。雖云有異。順體一如不動。
何者。若言其一。則安養寶方。娑婆丘隴。若言其異。十方佛國。一道清虛。若言其有。無邊淨剎。猶若虛空。若言其無。妙土交羅。如天帝網。所以精超四句。妙出百非。道不可以一言詮。理不可以一義宣故。
如上所說。身土唯心。但將世間所見所聞之法驗之。自然可解。且如河嶽不靈。為人所感。何者。土木瓦石。豈有所知。皆精志在人。從識所變。或非人所附。俱不出心。
如皇唐國史。德宗皇帝。貞元七年。驃國有使。重譯來朝。上乃親聘。使者云。自秦漢已來。未曾通於中國。上又問。何以知朕臨朝。對曰。我國三年。牛馬頭向東而臥。水無巨浪。海不揚波。所以知中夏有華風。乃陛下之聖德。乃至珠還合浦。劍去吳都。虎負子而過江。鳳呈祥而入境。牛虎無計度分別。珠劍本屬於無情。豈能感德知恩。抱強負弱。全是人心之所變。真唯識義之所成。如篤善則天堂現前。習惡則火車盈側。命富則珠珍溢藏。業貧則茆土攢身。
但以宗鏡照之。萬事難逃影響矣。
《宗鏡錄》卷二十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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