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01/13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德治與法治有矛盾嗎?

    前文介紹到賢人治國的德治。然則,什麼叫做德治?
    德治,就是德化禮治。孔子是主張「道之以德,齊之以禮」。這是禮下於庶人的治道,即以德化禮治來教化人民,激發人民的羞恥心而自覺革除腐敗的思想。這是從根本處出發。但,教化之功百年始有成,故在現實的政治中,會有遙遙無期之感。而法家之流在現實事功上,為了迫切的要求之下,一定會選擇「殺無道」之政令刑施的治道,而不願走向「焉用殺」之德化禮治的治道。
    其實,儒家並非與法家對反,德化禮治與政令刑施是在兩個不同的層面,儒在理想層發言,法在現實層行事;儒是本,法是末。儒是法的指導原則,本立而道生。若果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法的普遍性與認受性則成疑。故此,孟子也說:「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也就是說:只有善心不足以為政;若只有法令,也不能讓人民生發出自覺心啊!
    再者,法制縱使周密詳備,亦難保掛萬漏一。故只有法制而無賢君,或奉行不得其人,則施行失宜,甚或歪屈適用,其結果亦足以致亂。相反的,有賢君,即使法制不完善,亦可由賢君釋法、修法、立法,以補法制的不足。所以,賢人政治對法治不但不相牴觸,實在是相需相成的。
    由此得知,若謂儒家反對刑政,反對法治,這並不是很恰當的了解。
    然則,怎樣正確地理解儒家所講的「德治」呢?
    法治 + 憑良心 = 德治
    司法要憑良心 立法要憑良心 執法要憑良心
    總括而言,為政要憑良心。
    (寫於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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