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6|閱讀時間 ‧ 約 1 分鐘

【央廣】生活有辦法:【生活話題】調解有用嗎?法官直接審判不是更快嗎?

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

新聞中都會聽到當事人後來決定私下和解,為什麼當事人後來會決定利用調解程序結束雙方的紛爭呢?如果是訟爭性的案件,不是應該在法庭上由法官判決才會更有效率?到底調解的功用為何?

本週許律師將探討與調解有關的法律問題。


本集重點

  1. 法院審判真的會比調解更有效率嗎?
  2. 訴訟作為紛爭解決機制之一環,有什麼特色?
  3. 除了透過法院訴訟外,遇到紛爭時還有什麼解決的機制?
  4. 觀看中國對於調解制度的看法。跟臺灣有什麼不同?
  5. 臺灣在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呈現細緻劃分類,包括促進式調解、評價式調解、轉換式調解等。

收聽網址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

知言法律事務所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你可能也想看

發表回應

成為會員 後即可發表留言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