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03/15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原來「心動」就在那不遠處

【戀愛】,是什麼,忘了。
前陣子有一段還不錯的開心時光,我是指我自己。
還記得有天和朋友約吃飯,一下班就趕快去搭公車,要上車時,我看到一張很面熟的臉孔,咦,仔細偷看後發現原來他是我們隔壁公司的員工,他要下車時剛好我在他前面,他突然和我說:「那邊有位子,你要去坐嗎?」好吧,我記得他了,就這樣。真的好突然,我自己也發現。
可能是同一樓層,所以遇到的次數越來越多,感覺就越來越不同,但我記得他,而他依然沒有記得過我。愛情就是這樣子,當你有了一點心動,光是擦身而過都覺得浪漫。
而我,好喜歡那每天的擦身而過。
其實,踏出第一步真的好難,尤其是公司就在隔壁,連要開口聊天都好困難。但人生,只要開心就好,不是嗎?這時我是不是只要開心就好,還是要他的通訊軟體會更好,我不確定。
有天早上,準備去洗手間時,和他擦身而過,突然發現我們感覺像穿了同款情侶裝,上衣和褲子一模一樣的顏色,那時我們還互看了一下,就給它擦身了,「心,雀躍到可以翻筋斗。」
對,那天我心情好得不得了。一直想著,開個口,應該不難,每每都和自己說:「就當一般鄰居說個話就好。」直到下班時,我們剛好坐同一台電梯,就這麼剛好,那空間只有我們二人,一直很努力要和他搭話,結果到一樓,我一句話也沒說,對,失敗了。
我依然沒踏出那一步,但我沒有難過,多了點安全。
安全到沒有人發現我偷偷留意他,安全到沒有人發現我有多想和他搭話,安全到他連我是誰都不知道,而我一直有戀愛的感覺。
這,有點不像話。
後來幾個月後,他們搬走了,我最好的情緒是,對於沒有交集的情感可以很快的放下,因為我知道不可能因為沒交集就愛上對方。所以,感覺就在他們搬走後,消失了。
而我那曾經自以為的情愫也跟著離開了,就在那短短的半年中。
心動了,而且還滿開心的,那屬於我自己的愛情。
圖片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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