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莊公的弟弟段逃亡離開鄭國後,莊公又把母親趕走,發誓不死不相見。可是莊公沒多久就為自己魯莾的誓言而感到後悔。 在潁谷有一位地方官名叫潁考叔,他知道這件事後,想到一個辦法。一天,潁考叔到鄭國首都向莊公獻上禮物,莊公也按着禮節賜潁考叔膳食。潁考叔進食時,把肉放在一邊不吃。古時候一般人很少可以吃到肉,只有君主、貴族才能常常吃肉。潁考叔不吃肉讓莊公覺得很奇怪,便問潁考叔為什麼要這麼做。潁考叔說:「我家中還奉養着母親,她常常跟我吃一樣的食物,但她還沒有吃過君主賞賜的肉,我想帶回去給母親吃。」 莊公十分感嘆,說:「你還有母親可以奉養,帶食物回去給她享用,我呢?我卻沒有母親可以奉養了。」 潁考叔知道機會來了,明知故問:「為什麼這麼說呢?」莊公告訴潁考叔從前自己趕走母親的事,以及後悔起誓不到黃泉就不與母親相見。 潁考叔回答:「國君您為什麼要擔心這件事呢?我有一個辦法,既不違反您的誓言,又能與母親相見。那就是挖掘地道到有地下水的地方,國君和母親可以在地下水旁相見。這個方法又有誰會反對呢?」 莊公當初雖然是說「不到黃泉就不相見」,但地下水也可以稱為「黃泉」,因此這個方法不算違背誓言。莊公照着潁考叔的指示去做,莊公和武姜母子二人終於在地道中相見,和好如初。
潁考叔在這件事上得到很好的評價,他既對自己的母親孝順,又能讓君主盡孝道,是推己及人的表現。《左傳》一方面表揚潁考叔,其實另一方面正在暗示鄭莊公不孝。管治者的品德及表現往往是人民的仿效對象,管治者不重視孝道和誠信,也反映出他所管治的人民不必重視孝道和誠信;一個國家在外交場合上橫蠻無理,國民也就常在人際關係上顯露着這種不講理的特質。潁考叔幫助莊公從自己一時意氣的誓言中解圍,除了修復了莊公和武姜的母子關係,更為鄭國豎立榜樣。 【原文依據】 《春秋經.隱公元年》:
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 《春秋左氏傳.隱公元年》:
遂寘姜氏于城潁,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
潁考叔為潁谷封人,聞之,有獻於公。公賜之食。食舍肉。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公曰:「爾有母遺,繄我獨無!」潁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對曰:「君何患焉?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公從之。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洩洩。」遂為母子如初。 君子曰:「潁考叔,純孝也,愛其母,施及莊公。《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其是之謂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