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週,那是生病的一周。
很痛苦,但我還是想了很多。
最後還是出來了一個結論,我想要快樂。
其實這應該是很多人想要的。
不論有錢人,還是一般人,只要是人都會對於快樂有所追求,就像飛蛾撲火是一種本能,而這種本能,就類似等同於吃飯睡睡的本能一般,是與生俱來的。
本能。
捫心自問,你快樂嗎?
沒有。
沒有快樂,只能說:還行、普普、一般般這樣子。
可能這就是一個被社會荼毒過,肩上扛著壓力,面對未來感到茫然的人,相對步錯的情感表現。
沒有絕望,已經是不錯。
更何況想要快樂,那是不是有點太過貪心了?
只是,快樂是其中一個讓我們,可以在這個茫茫塵世中,勇敢無畏的活下去的理由之一。
雖然只是之一,但占的份量,可不算小。
我沒有打算去定義爽和快樂。
這本來就是有差異的感受。
如果還是要去做區分,那應該有一個很明顯的差異點,那就是時間的長短。
爽只是一時的、短暫的。
比如說,騎車時,前方路口的綠燈秒數,剩沒多少,但你催了油門,然後再最後一瞬間過去了,這時會湧起一個短暫的開心感,或者說,爽感。
但就是一瞬間。
而快樂不同,是打從心裡勇氣的開心,而且能夠長時間延續著。
要爽相對簡單,就我來說,在做任何事情時,如果很多相對流利地達到,那何嘗不事一種爽,但那是快樂嗎?
不見得。
很糟糕,說真的我還不知道,不是清楚的知道。
模糊知道的方向就是,要認真。
應該說要認真的去做每一件事,然後在認真的過程中,可能可以找到那讓你明悟的瞬間,那個瞬間,是能得到發自心中的快樂,而且快樂能持續好一陣子。
我也還在尋找,或許是自己不夠認真。
這一陣子,我寫作的狀況很差。
說穿的就是沒有心思,這個狀態讓我很討厭。
本來想持續寫的小說,也都在寫了開頭後,沒有了下文。
我應該,再去逼自己一把,或者好好沉澱沉澱。
寫作本來是件快樂的事,卻讓我找不到快樂,找不到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