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不歸法律管:給現代公民的第一堂法律思辨課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摘 要

raw-image

法律對人在內心究竟選擇自己要做天使或做魔鬼,天生無能為力。靈魂可能背叛法律,也可能超越法律,在一樣的法律概念底下,是人心中的善念或惡念決定了法律意義的質與量。

黃榮堅教授以數十年的研究經驗,敘述法律規範與自由之心的關係。書中先從法律觀點說明法律的基本作用、法律的理想與現實,以及認識法律的方法。接著跳脫法律說法,從帶著理想色彩的整體生命意會說出對法律及其現實文化的思想與疑慮,並呈現法律在人一旦失去靈魂時可能陷入的困境。最後則提出,只有透過一顆具存在意義、能夠自由思考的人心,法律才可能呈現宜人風貌。

本書讓法律人重新認識自我的原始圖像,也讓非法律人探索規範世界的意義,除鋪陳作者幾十年來看待法律的心情轉折,亦帶有一種「遠離法律看法律」的意思。(城邦讀書花園內容簡介)


讀 書 心 得

歷史長流下的法律

原以為法律是替人伸張正義的化身,但其實法律只是符合當下領導人的希意、社會氛圍下的認知及時代背景下所需的產物。

就如同在幾千年前所制定的法律,偏向以眼還眼、殺人償命,甚至使用相類似之律法為論刑之依據;而在現今的社會下,雖已向公平正義的理念推進了一大步,但仍因不同國家之領導者、宗教、社會氛圍等因素,而使全世界的每個人所面對的法律,各不相同。例如菲律賓總統杜特蒂打擊毒販、吸毒者的手段;而在台灣,則將吸毒者視為有精神疾病之人。又如中國大陸對於網路資訊及言論自由的嚴格控管;而在台灣,即使面對不同的政黨、言論等,皆採包容、理解的看法。再如伊斯蘭教的國家,對於女性權利的限制;相對比台灣,則為了男女平權而努力。在在敘明了,我們身處於相對幸福的環境下,然即使在如此幸福的社會下,公平正義仍是每個人所追求的伊甸園。

法律與生活的雙向關系

沒有法律的世界,就會比較自由自在嗎?在沒有法律規範的社會裡,只有拳頭大、武器多的人才是世界的王道,這樣真的就能得來更安定、更公平的社會嗎?其實不然,探究歷史可以得出,人為了生存下去,只能採取更極端的手段讓自己處於亂世下活著。

法律其實就是大量生活經驗的產物,透過倫理道德來制定公法與私法,亦透過不尋常的社會現象來修定條文以導正異常的部份;當然,也有因為人民常常發生的事故及快速資訊化所導致的社會變遷,進而推動了法律的增修或刪除。例如預售屋交易之納管、酒後駕車之刑罰及第三方支付之金融控管等變革,都說明了法律與生活間的密切關係。

保持批判性的思考

人類社會本就是一步一步的慢慢向前進,就如同法律亦然。因此,即使處於相對開放的當下,現行法律卻並非必然就是合理的。身為法律人,應時時保持批判性之思維,多加思考法律於如今社會環境下的適性,因為法律不是黑與白的標準,他只是道德的最低門檻,所以只有適不適合於現下的社會氛圍。就如同書中所述關於死刑與通姦罪之思辨。

掌握了法律並非掌握了全世界,遵守法律只是遵守了道德的最低標準,不要被法律的高大上所蒙蔽,因為真正的自由與善良,最終還是來自於自我的內心。

avatar-img
2會員
24內容數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道德的最低底線,就是不管這人適不適合留待社會都一率給我活著,這樣嗎。
Thumbnail
相信嗎?法律人最會坑殺法律人。 法律人的層級領域與意識形態相當多元化,並不是一般無知的,僅在台灣本土職業的傳統民刑訴土訴訟律師,認為法律人僅能是大學及研究所都是就讀法律系,才是正統的法律人。 在這目前多元開放的領域的全球化世代下,懂越多且跨領域專才者,才是市場潮流。 還有!以美國而言,完全不同
Thumbnail
經由追溯「法」的來源是「意」,而發現當最好的「意」被實現後,感受到具體為社會帶來的福祉時,而被眾人所效法時,此時法律與法規就會出現。
Thumbnail
法治,是代表政府要遵守法律,而不能恣意妄為。法治,是在限制政府的權力,讓政府不能「濫權」去侵害到人民的權益。當政府、尤其是執法人員的做為皆符合人民所制定出之法律所要求的規範時,我們才能夠說,這是一個民主且法治的國家。
Thumbnail
逛書店時看到了這本書,書名有點吸引我,個人對法律不太懂,但蠻喜歡看法律相關的知識,包括書籍或是影音形式的內容。之所以喜歡,是因為畢竟法律跟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而且在法律人的答辯之間,閱聽眾可以客觀的立場,來培養思辨的能力。但前提是不能太深奧,或全都是法條類,這樣可能翻兩頁就看不下去了。比較喜歡看
Thumbnail
今天聯合報A2版,刊登以「大法官廢死表忠」作標題的社論。作者閱讀整篇內容,願純粹從「法」的角度,針對死刑釋憲問題,表達個人觀點。
Thumbnail
憲法法庭23日死刑釋憲案言詞辯論,半數認為符合應報並罪有應得,憲法追求所有人的正義,應合憲,半數學者認侵犯人性尊嚴、剝奪生命權而違憲。 顏厥安:刑罰論須引進分配正義觀點,在個人責任外考量社會責任,那就不可能有死刑。因國家不能對社會也要承擔起部分責任的犯人施以終極刑罰,這是民主國家政治權力的起碼界線。
為什麼奉勸學子們:不要讀法律?! 當然希望世界和平、社會安和,但有句話是這麼說:想賺錢,刑法以外的事都可以... 雙城記既有良善,便有灰暗;有正義凜然的律師法官從業人員,當然也有始作俑者的混帳
Thumbnail
「當我生活在其中,而你所做的一切,不是為我時,那你就是在控制。」,這句話必須承認,接下來就是為理想,控制應該佔多少百分比的問題了。
Thumbnail
本文章主要探討人性、道德與法律之間的關係,包括人性只涉及生存與繁衍、道德是約定成俗的規範以及法律是給道德中的社會規範畫的底線等等。藉由本文,讀者可以深入瞭解人性、道德與法律之間的聯繫。
Thumbnail
道德的最低底線,就是不管這人適不適合留待社會都一率給我活著,這樣嗎。
Thumbnail
相信嗎?法律人最會坑殺法律人。 法律人的層級領域與意識形態相當多元化,並不是一般無知的,僅在台灣本土職業的傳統民刑訴土訴訟律師,認為法律人僅能是大學及研究所都是就讀法律系,才是正統的法律人。 在這目前多元開放的領域的全球化世代下,懂越多且跨領域專才者,才是市場潮流。 還有!以美國而言,完全不同
Thumbnail
經由追溯「法」的來源是「意」,而發現當最好的「意」被實現後,感受到具體為社會帶來的福祉時,而被眾人所效法時,此時法律與法規就會出現。
Thumbnail
法治,是代表政府要遵守法律,而不能恣意妄為。法治,是在限制政府的權力,讓政府不能「濫權」去侵害到人民的權益。當政府、尤其是執法人員的做為皆符合人民所制定出之法律所要求的規範時,我們才能夠說,這是一個民主且法治的國家。
Thumbnail
逛書店時看到了這本書,書名有點吸引我,個人對法律不太懂,但蠻喜歡看法律相關的知識,包括書籍或是影音形式的內容。之所以喜歡,是因為畢竟法律跟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而且在法律人的答辯之間,閱聽眾可以客觀的立場,來培養思辨的能力。但前提是不能太深奧,或全都是法條類,這樣可能翻兩頁就看不下去了。比較喜歡看
Thumbnail
今天聯合報A2版,刊登以「大法官廢死表忠」作標題的社論。作者閱讀整篇內容,願純粹從「法」的角度,針對死刑釋憲問題,表達個人觀點。
Thumbnail
憲法法庭23日死刑釋憲案言詞辯論,半數認為符合應報並罪有應得,憲法追求所有人的正義,應合憲,半數學者認侵犯人性尊嚴、剝奪生命權而違憲。 顏厥安:刑罰論須引進分配正義觀點,在個人責任外考量社會責任,那就不可能有死刑。因國家不能對社會也要承擔起部分責任的犯人施以終極刑罰,這是民主國家政治權力的起碼界線。
為什麼奉勸學子們:不要讀法律?! 當然希望世界和平、社會安和,但有句話是這麼說:想賺錢,刑法以外的事都可以... 雙城記既有良善,便有灰暗;有正義凜然的律師法官從業人員,當然也有始作俑者的混帳
Thumbnail
「當我生活在其中,而你所做的一切,不是為我時,那你就是在控制。」,這句話必須承認,接下來就是為理想,控制應該佔多少百分比的問題了。
Thumbnail
本文章主要探討人性、道德與法律之間的關係,包括人性只涉及生存與繁衍、道德是約定成俗的規範以及法律是給道德中的社會規範畫的底線等等。藉由本文,讀者可以深入瞭解人性、道德與法律之間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