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9年,佛洛伊德出版了”夢的解析”一書。他說,夢是通往無意識(unconscious)的康莊大道(royal road)。佛洛伊德眼中,夢是一種心理現象(相對於純粹的生理現象),它用種種的假象來滿足內心黑暗的欲求,保護睡眠不被這些拉扯的自我焦慮所干擾。夢的角色,在佛洛伊德”本我(id)、自我(ego)、超我(superego)”的理論結構中,也因此得到了安適的地位。
本我為無意識的內在動源(intra-psychic agency),超我則是大部分屬無意識的道德標準及自我理想。本我像長不大的野孩子,超我像內化的父母,自我則處在兩者的對抗之間,負責調解兩者的衝突,執行心靈的功能,避免”我”的崩解。如果自我的彈性不足,力量不夠,承受不了超我與本我產生的張力,種種症狀便會從自我的裂縫,開始萌芽。
本我(id)中充滿了原始的驅力(drive),主要為性與攻擊的欲望。佛洛伊德用”彷彿從地獄中冒出來似的”來形容這些欲望的邪惡不堪。然而,這些欲求,是與生俱來,不曾消失的,如滾燙的沸水,在潛意識裡,從未間斷地冒著泡泡。
這些泡泡,是讓人極其羞愧且焦慮的,如果能量不能得到宣洩,便會繼續沸騰下去。夢,這個潛意識的工廠,欲望的化妝師,便試著用各種隱喻的方式加工,使能量純真無辜地,從夜裡的煙囪偷偷排放。這便是夢的稽查作用。
夢的稽查作用,會將有毒的氣味抹去,用”夢的顯意”去掩蓋”夢的隱意”。越毒的毒藥,必須用越多的糖果紙包裝,就像越不被承認的記憶,總是埋藏得越深。也就是說,從夢的表象,我們已經無法辨識出潛意識的真相了。
最後,為了善意地欺騙自己,做夢的人往往對於自己的夢,有意識或無意識地,感到不解茫然。這,便是一個盡責且成功的夢。
那,為什麼要保護睡眠?
佛洛伊德認為,睡眠對人類而言,如同重回子宮的懷抱,回到一個純然只有自我,溫暖、黑暗、且與刺激徹底隔絕的狀態。那是自我修養的重要時刻,也是生理與心理上所必需的。如果夢的稽查作用鬆懈了,自我衝突的欲望便會在睡眠中浮現,將自我撕裂,讓人從噩夢中驚醒。
試想,即使偷偷在夜裡排放,倘若刺激的氣味無法被掩蓋,無法被去除,整個城鎮的人必然無法安睡。我們不須在睡眠中懺悔贖罪,我們需要的是無憂無慮的安睡。
佛洛伊德在他的論述中,談到了三種”夢的稽查作用”:凝縮、置換、塑形。
凝縮作用讓隱夢的某些元素或片斷消失,或者讓許多類似的元素,凝集成一個合成的代表進入顯夢中。這個作用,或許也可解釋為何夢中經歷的時間總比現實要漫長許多。
置換作用是指用一個遙遠暗喻來取代夢的隱意。例如在一個到劇院看戲的夢中,夢者用”太早買票”的遺憾,置換了”太早結婚”的悔恨。
塑形則是思想在夢中的視覺意象化。佛洛伊德舉了用斷腿(Beinbruch)取代通姦(Ehebruch)的例子。
此外,最讓世人印象深刻的,便是夢的象徵作用。
佛洛伊德從神話、童話、詩歌文學及民俗文化中,發現了許多跨越語言的共同象徵。這些充滿象徵意涵的元素,可以在夢境中輕易地發覺。佛洛伊德因此認為,藉由象徵意義的”翻譯”,我們才能掀開”顯夢”的面具,離內在的焦慮更近一點,看清楚那不斷沸騰的欲望之湯。
佛洛伊德歸納了一份象徵名單,名單中絕大多數的象徵都是性的象徵,而這很明顯源自於佛洛伊德本我(id)之中充滿性驅力的想法(sexual drive)。當然,佛洛伊德勢必會抽一口雪茄,然後不疾不徐地告訴你,文學與文化中充斥的性象徵,不正是性欲求洩漏的痕跡嗎?若不是這些欲求直接的出口被道德及罪惡感的巨石掩埋了,怎需要隱晦地從藝術中昇華呢?又若不是這些欲求是人類與生俱來的能量,又怎會如約定好一般地,出現在相隔幾千幾萬裡的部落國族之中呢?
佛洛伊德要我們別再否認了,我們越極力否認,越是證明了欲望在無意識中的存在。除非我們不做夢,不然,我們的確百口莫辯。
除了性的象徵之外,離開與旅行象徵了死亡,而與水相關的事件,則象徵了誕生。
古老的比喻說,夢就像是一個不懂音樂的人用十根指頭在鋼琴鍵盤上亂彈。事實上,不懂音樂的人恐怕是那個不懂夢的聆聽者。
依循著佛洛伊德的想像力,這些看似凌亂突兀,不合常理的符號序列,就如同在樂譜上跌跤的爵士樂,或者是以力量掩蓋了所有理解的馬勒交響曲,開啟了另一個層次,豐富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