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段話激起了我一些共鳴,是《活著》的作家余華在接受採訪時說的話:
看完後不禁感嘆,余華果然是活著的專家,說話總是如此直白通透。而我在正式踏出校園開始工作,被社會捶打了一陣子之後,迅速從天真爛漫,追求理想的大學生,變成了腳踏實地的社畜,開始體悟到「追求有意義、有熱情的工作根本是個迷思。」
為什麼會這樣說呢?倒不是說工作都是乏味無趣的,工作當然也會有有趣的地方,而且能夠讓人獲得成就感。但是,工作的本質就是在滿足別人的需求。
否則別人為何要花錢請你呢?難道是為了讓你完成自我實現嗎?
就算是藝術家,作品也得符合別人的審美,才能賣得出去。
只要需要滿足別人的需求,就不可能擁有真正的自由,也不可能全憑喜好任性妄為。以我的職業為例,老師在實際教學時,需要考量得遠遠不只是學生的需求而已,還得將家長期待、學校規定、政策走向考量進去。
最後剩下的一點空間,才是你能夠自主的。
但整體社會氛圍,以及過去的教育一直在鼓勵人「你要找到有意義、有熱情的工作。」彷彿只有找到這樣的工作,你的人生才是有價值的。
我有個朋友從小到大一直想學音樂,直到大學畢業才買了把吉他練習,他和我說,他的媽媽看到他在練吉他時,走進他的房間對他說:
「不要再練吉他了,我看你也不可能靠音樂吃飯。」
他聽完當下只覺得不可思議,因為他從來沒有想要靠音樂吃飯的念頭,不過是想培養一個興趣愛好,以此為樂而已。在被生活壓力壓得喘不過氣時,音樂能夠陪他解憂。
也有位大學同學的媽媽,在聽到女兒想要參加系上羽球隊後,在電話裡和她說:「參加系羽有加分嗎?對妳的未來有幫助嗎?沒有的話就不要浪費時間了。」
這些話語其實都有一個預設,不是為了工作而努力的事,都是在虛度光陰。
於是很多人從學生時代開始,努力考試讀書,參加各種競賽、實習、活動,都是為了豐富履歷。不可否認工作很重要,大多數人對你的第一印象往往來自職業。但職稱依然不能代表全部的自己,那不過是人生的一部分而已。
丟掉眾多身分後的你,才是真正完整的你。
如果將一天切成三等份,起碼有八小時必須拿來睡眠,另有八小時拿來休息、陪伴重要的家人、戀人、朋友,以及經營自己的興趣愛好,所以我只剩八小時能夠拿來工作。工作對我來說很重要,我願意拚盡三分之一的心力好好完成,但絕對不想將工作視為人生的全部。
所以該下班就下班,該休假就休假,根本就不需要有愧疚感,就算是再偉大的工作,也沒有資格讓我犧牲睡眠和休閒的時間。就算活得平庸一點也沒關係,因為我想要保有自己的生活。
就像我喜歡寫文章,但也不見得要成為職業作家,因為一旦成為職業,勢必有需要滿足別人需求的壓力。自我價值不見得需要建立在工作上,工作之餘,我們可以保有自己的時間,盡情地做想做的事情,就算賺不了錢也無所謂,因為你已經靠工作養活自己了。
所以與其一昧將人生意義寄託在工作上,不如想想如何安排工作以外的時間,讓自己活得更快樂、更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