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8|閱讀時間 ‧ 約 16 分鐘

【ESG】2023年航運業之變革(四):EU ETS 上篇

EU ETS:EU’s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
當談到歐盟的氣候政策時,EU ETS(歐盟排放交易系統)於2005年成立,是其一個重要支柱,也是歐盟致力於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一個關鍵工具。
2021年提出的Fit for 55政策則是歐盟在擴大氣候行動方面的重要舉措,旨在進一步提高減排目標。
Fit for 55政策其中的CBAM(碳邊界調整機制)則是用以確保進口歐盟的商品的碳排放與歐盟內部的產品一樣受到管控。


EU ETS歷史演進

1997年:Kyoto Protocol京都議定書通過,旨在全球減少溫室氣體排放,EU是其中的締約方,當時共有15個成員國,分別是比利時、丹麥、德國、希臘、西班牙、法國、愛爾蘭、義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牙、芬蘭、瑞典、奧地利和英國。這15國都同意並簽署了京都議定書,承諾在2008~2012年間,對比1990年代減少8%的溫室氣體排放。

時至今日EU ETS已經進入第四階段(2021~2030)

2000年3月:起點

European Commission歐洲執委會提出了一份”綠皮書”,初步設計了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的構想。這份綠皮書成為了眾多利害關係人討論的基礎,從而進一步塑造了這個EU ETS的體系。


2003年:構思

歐洲執委會開始討論建立排放交易系統(ETS)的構想,作為內部碳排放管理的一部分,以實現京都議定書目標。這個構想主要討論的內容包括:

1. 碳市場機制: 構想中提出了建立一個碳市場,允許企業購買和出售碳排放配額。這樣的市場機制被認為可以激勵企業進行減排並鼓勵創新。

2.排放權配額分配: 討論了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碳排放配額給各個企業或行業,以確保減排目標的實現,並避免對某些行業造成不利影響。3. 監管和執行機制: 探討了碳排放交易的監管和執行機制,包括如何確保企業如實報告排放數據和遵守碳交易規則。4. 目標和時間表: 提出了碳排放減少的具體目標和時間表,以確保歐盟內各成員國能夠按時履行承諾。

EU ETS Allowance(EUA) prices

2005~2007年(Phase 1 ):EU ETS正式啟動

歐盟排放交易系統(EU ETS)正式開始運作,成為全球首個跨國碳排放交易系統,涵蓋歐洲大約45%的碳排。同時也是為了為第二階段做準備的三年「做中學」的試驗,以幫助歐盟達到其京都議定書目標。(1單位的EUA等於1公噸的CO2當量(tone CO2 equivalent, tCO2e))

1. 只涵蓋來自發電廠與能源密集行業的CO2排放

2. 幾乎所有配額都免費發放給企業

3. 不遵守的處罰是每噸40歐元


第一階段成功建立了碳價、在歐盟範圍內的碳排放配額自由貿易以及必要的基礎設施,以用來監控、報告和驗證涵蓋企業的排放。

但是當時由於缺乏可靠的科學排放數據,第一階段的上限是基於「估計假定值」。

因此第一階段的結果,發放的總配額超過了排放量,在供應大大超過需求的情況下,2007年配額價格跌至零(這邊須注意:第一階段的配額不能在第二階段中使用)。因此,歐盟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和缺陷,進行了改革和調整,將第二階段引入以解決第一階段中出現的問題。


交易量:2005年為7億歐元,2006年為13億歐元,2007年為17億歐元。

碳價:2005年為每噸12歐元,2006年為每噸13歐元,2007年為每噸16歐元。

覆蓋範圍:發電、鋼鐵、水泥、鋁、化肥、玻璃、造紙、陶瓷、煉油。

免費配額:發電業和製造業都會獲得免費配額。


2008~2012年(Phase 2)

(與京都議定書的第一承諾期重疊)

  1. 低於2005年的配額上限(比2005年低約6.5%)
  2. 3個新國家加入:冰島、列支敦士登和挪威
  3. 將N2O排放從硝酸生產中包括在內
  4. 免費分配的比例略微下降至約90%
  5. 幾個國家舉行拍賣
  6. 不遵守的處罰提高至每噸100歐元
  7. 允許企業購買約14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的國際信用額度
  8. 歐盟註冊所取代了國家註冊,歐盟交易日誌(EUTL)取代了原有的共同體獨立交易日誌(CITL)
  9. 航空業於2012年1月1日納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2012年暫停對非歐洲國家的航班應用)

鑒於第一階段經驗,第二階段的排放配額根據實際排放量進行了調整。然而想不到的是,2008年的金融海嘯的來臨,導致排放超出預期的減少。這也導致碳排配額和信用額度依然大幅過剩,因此在整個第二階段內讓價格大幅下跌。

在第二階段,EU ETS仍然是國際碳市場的主要驅動力。


交易量:2008年為31億歐元,2009年為63億歐元,2010年為101億歐元,2011年為133億歐元,2012年為79億歐元。

碳價:2008年為每噸12歐元,2009年為每噸13歐元,2010年為每噸14歐元,2011年為每噸16歐元,2012年為每噸19歐元。

覆蓋範圍:發電、鋼鐵、水泥、鋁、化肥、玻璃、造紙、陶瓷、煉油、航運。

免費配額:發電業和製造業都會獲得免費配額。

2013~2020年(Phase 3)

EU ETS進行重大改革(與第一和第二階段相比)

  1. 在國家配額制度之前,設立了單一的歐盟範圍內排放上限
  2. 拍賣成為分配配額的默認方法(而不是免費分配)
  3. 對仍然免費分配的配額適用統一的分配規則
  4. 包含更多行業和氣體
  5. 設立了3億配額的NER計畫,這個計畫為永續發展和碳中和目標提供了資金支持,並鼓勵了更多的創新的減碳科技和技術。
  6. 相對靈活的排放上限:引入「LFR線性減少因子」(Linear Reduction Factor),這是一種用來降低每年排放總量上限的機制。LRF使排放上限能夠隨著時間線性減少,從而提高環境目標的達成。根據2013年的數據,LRF設定為1.74%。這意味著每年排放上限,會基於這個比例進行線性減少,有助於確保符合歐盟對於減排目標的承諾。
  7. 行業涵蓋範圍擴大:航空業於2013年起,對於從歐洲經濟區(EEA)起飛和降落的所有航班,包括內部和跨大西洋的航班,都開始實施了EU ETS。
  8. GHG種類擴增:第三階段納入其他的溫室氣體,包括CH4甲烷、N2O氧化亞氮、HFCs氫氟碳化物、PFCs氫氯碳化物、SF6六氟化硫等,擴大了排放監管的範圍和覆蓋的氣體種類。
  9. 拍賣配額比例:在第三階段,拍賣作為配額分配的比例逐步增加。2013年,拍賣配額比例為4.2%,逐年增加到2020年的12.2%。這意味著企業需要逐漸購買更多的碳排放配額,而不再依賴於免費分配,從而增加了對於排放的管理和控制,並提高了碳價格的機制。

交易量:2013年為130億歐元,2014年為118億歐元,2015年為105億歐元,2016年為102億歐元,2017年為108億歐元,2018年為112億歐元,2019年為120億歐元,2020年為115億歐元。

碳價:2013年為每噸6歐元,2014年為每噸9歐元,2015年為每噸12歐元,2016年為每噸14歐元,2017年為每噸17歐元,2018年為每噸20歐元,2019年為每噸25歐元,2020年為每噸29歐元。

覆蓋範圍:與第二階段相同。

免費配額:發電業和製造業都會獲得免費配額,但發電業的免費配額比第二階段減少,製造業的免費配額比第二階段減少。

根據歐盟的統計,EU ETS在2013–2020年期間,幫助歐盟減少了約1.4億噸的碳排放。


Fit for 55:55套案

在開始講述第四階段有哪些變化之前,我們必須先了解歐洲執委會在2021年7月14日提出的計畫《Fit for 55》。

(中文我聽起來還是覺得怪怪的,以下都還是用英文)


歐盟為了實現對於2015年COP21之《巴黎協定》目標的貢獻,歐洲執委會於2019年12月提出The European Green Deal,目標是2050年讓歐洲變成第一個氣候中和的地方。並於2021年7月《European Climate Law》(歐洲氣候法)正式生效。

《Fit for 55》是一系列修訂和更新歐盟法規,並實施新措施之提案,旨在確保歐盟政策符合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商定的氣候目標。

目標是實現歐洲氣候法中2030 年歐盟碳排減量至少 55% ,並在 2050 年實現歐盟氣候中和。具體承諾203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55%。

《Fit for 55》計畫主要針對下列15點進行,其中已有些通過法案。

(礙於篇幅,本篇僅先針對與海運最直接的相關議題進行探討)


EU ETS之改革,新的規定如下:

從原先目標2030年對比2005基準年,減排43%,新的設定為62%。

為此LRF也從原先的2.2%將2024~2027年改訂為4.3%2028~2030年訂為4.4%。

 除此以外,改革也包含了兩次的單次性「碳排總量上限調整」,一次是在2024年額度減少9,000萬,另一次則是2026年,再次減少2,700萬 。 

其餘的改革如下

將海運業納入EU ETS中(相關細節下篇會繼續探討)
.透過EU ETS實施CORSIA(國際航空全球碳抵銷和減排計畫)
.提升現代化基金及創新基金之資金,ETS收入之使用規範等
.針對建築及道路交通設立新的系統(EU ETS II)

  1. 社會氣候基金
  2.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 碳邊境調整機制
    鑑於歐盟內部氣候雄心日益增強,為了解決更高的碳洩漏風險,理事會和議會商定了一項 CBAM 分階計劃,根據進口商品的內含排放量對其進行定價。從2026 年開始,CBAM 涵蓋的產業(水泥、鋁、化肥、電力、氫氣、鋼鐵,以及一些前驅物與下游產品)的進口商,將被要求交出相當於其產品內含碳排放量的CBAM 新憑證。其中,與委員會最初的提案相反的是,電力與熱能的間接排放也將涵蓋水泥和化學肥料。
  3. 歐盟成員國減量目標
  4. 土地利用、土地變更、林業法(LULUCF)之碳排放與清除量之增加
  5. 汽車和貨車二氧化碳排放標準
  6. 減少能源部門的甲烷CH4排放
  7. 永續航空燃油
  8. 航運低碳燃油
    儘管近年來取得了進展,海運業仍幾乎完全依賴化石燃料,並構成溫室氣體和其他有害污染物排放的重要來源。 FuelEU海事倡議的目標是到2050年將船上使用的能源的溫室氣體強度減少多達80%。新規則促進了在航運中使用再生和低碳燃料。理事會於 2022 年 6 月就該提案的總體方案達成協議。2023 年 3 月,理事會和議會達成了臨時協議。理事會於2023年7月通過了新規則,完成了立法程序​​。
  9. 基礎設施替之替代燃料
  10. 再生能源
  11. 能源效率
  12. 建築物之能源績效
  13. 氫能及低碳氣體市場系列計畫
  14. 能源稅

2021~現在~2030(Phase 4)

看完上述的Fit for 55一系列計畫,我統整第四階段至今大概如下

  1. 提高配額上限:第四階段的配額上限比第三階段減少了21%,以促進碳排放量的減少。
  2. 逐步淘汰免費配額:第四階段開始,發電業完全取消免費配額,製造業的免費配額也逐年減少,以鼓勵企業進行減排投資。
  3. 引入碳邊境調整機制:第四階段將逐步引入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對進入歐盟的碳密集型產品徵收碳稅,以防止碳排放的轉移。
  4. 加強監督和執法:歐盟將加強對EU ETS的監督和執法,以確保配額的有效使用。
  5. 擴大覆蓋範圍:第四階段將覆蓋更多行業和氣體,包括海運、航空、建築業和廢棄物處理業。
  6. 提高透明度:歐盟將加強對EU ETS的透明度,以提高其公信力。
  7. 支持創新:*歐盟將加強對EU ETS的創新支持,以鼓勵企業開發低碳技術。


交易量:2021年為140億歐元,2022年為155億歐元。

碳價:2021年為每噸31歐元,2022年為每噸82歐元。

覆蓋範圍:與第三階段相同,但新增了海運、航空(所有進入歐盟的航班)、建築業和廢棄物處理業。

免費配額:發電業完全取消免費配額,製造業的免費配額逐年減少,從2021年的70%減少到2030年的43%。


第四階段的碳價是EU ETS成立以來的最高紀錄。上漲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1. 歐盟提高了碳減排目標。歐盟在2021年將2030年的碳減排目標從40%提升至55%。這意味著,歐盟需要減少更多的溫室氣體排放。
  2. 歐盟逐步淘汰免費配額。歐盟在第四階段逐步淘汰免費配額,製造業的免費配額將在2030年降至43%。這意味著,企業需要購買更多的配額才能合法排放溫室氣體。
  3. 全球能源價格上漲。由於俄烏戰爭等因素,全球能源價格在2022年大幅上漲,這也推動了碳價的上漲。

EU ETS之定位

歐盟碳交易體系(EU ETS)是歐盟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政策工具。EU ETS通過設定碳排放配額上限和配額分配,促進歐盟企業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EU ETS覆蓋了歐盟約45%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包括發電、鋼鐵、水泥、鋁、化肥、玻璃、造紙、陶瓷、煉油、航運等行業。根據歐盟的統計,EU ETS在2013–2020年期間,幫助歐盟減少了約1.4億噸的碳排放。

EU ETS是全球碳定價體系發展的先行者。EU ETS的成功運行,為全球其他國家和地區建立碳定價體系提供了寶貴的經驗。目前,全球已有超過40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碳定價體系。其中,許多國家和地區的碳定價體系都參考了EU ETS的模式。

台灣是全球第20大溫室氣體排放國。同時也是航運業盛行的國家,今年政府成立碳權交易所。面對EU ETS將於2024年開始向海運業徵收EUA,目前已可見的是各大航商將開始徵收所謂的「EU ETS Surcharges」,國內的航商(Evergreen、Yang Ming)也已發布相關收費公告。

結語

歐盟碳交易體系(EU ETS)是全球最大的碳交易體系,自2005年起實施以來,已歷經四個階段,在推動歐盟減碳、促進綠色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社會經濟環境方面,EU ETS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促進減碳:EU ETS通過設定碳排放配額上限和配額分配,促使歐盟企業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根據歐盟的統計,EU ETS在2013–2020年期間,幫助歐盟減少了約1.4億噸的碳排放。
  • 引導技術創新:EU ETS的碳定價效應,促使企業投資於節能減排技術,推動綠色技術創新。例如,EU ETS促使歐盟鋼鐵行業採用了新的節能技術,降低了碳排放。
  • 創造就業:EU ETS的發展,為綠色產業創造了新的就業機會。例如,EU ETS促使歐盟太陽能和風電產業的發展,為該產業提供了大量就業崗位。

在未來展望方面,EU ETS仍將繼續發揮重要作用,助力歐盟實現2050年碳中和目標。透過「Fit for 55」方案,也將進一步加強EU ETS的影響力,包括:

  • 擴大覆蓋範圍:將EU ETS的覆蓋範圍擴大到所有歐盟境內的航班和公路運輸。
  • 提高碳價:將EU ETS的碳價逐步提高至每噸60歐元以上。
  • 逐步淘汰免費配額:到2030年,製造業的免費配額將降至零。

EU ETS的未來發展,將對全球碳定價體系產生重要影響。隨著全球各國和地區紛紛採取碳定價措施,EU ETS成為全球碳定價體系的領導者,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做出重要貢獻,而後美國將於明年繼續討論Clean Competition Act(CCA),台灣作為外銷重要的國家,面臨未來各國碳管制的壁壘,勢必需要於方方面面加速進行相關減碳作為,並且透過各個利害關係人互相監督,以此提升競爭力。


下篇將針對EU ETS對於航運之影響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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