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2|閱讀時間 ‧ 約 13 分鐘

#MeToo究竟告訴我們什麼?我的身體由我決定嗎?

我的身體由我決定

我的身體由我決定



  今年在台灣的#MeToo運動至今似乎因缺乏更多後續關注又進入一片沉寂,究竟#MeToo告訴我們?本文試圖探討四篇研究,反思我們從#MeToo當中能學到什麼。曹琬凌(2020)所著《媒介化與跨媒介敘事想像:#MeToo如何交織故事世界》該研究企圖朝向兩個研究方向:(1)視媒介化為觸敏性概念,引借「敘事創造世界」等敘事理論概念為媒介化研究提出對策;(2)以大數據分析方法洞悉社群平台背後未察覺之連結樣貌,據此解決數位化與資料化促成深媒介化環境下,存在於個人行動者與演算法的互動。

  該文所舉出的案例為#MeToo運動的媒介化敘事過程是深受媒體影響的媒體實踐場域,是數位社交媒體和傳統媒體的結合。這種敘事過程以閱聽人產生的媒體實踐為核心,使人們能夠使用數位工具因「讀出」而分享自己的故事,「由下而上」從底層開始行動。敘事過程分散了故事的角色、場景和情節,並在社交媒體上推動故事的傳播,消除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轉化為媒介化的「故事圈」。這過程本身是一個深刻的文化現象,透過「讀出」,從表面的文本滲透到更深層次的敘事,實現了從內部到跨媒體的敘事轉換。網路社群為參與者提供了媒體基礎,促使「互文」和「互媒」的交互過程。促使越來越多遭受性侵或性騷擾的受害者共享他們的經驗,實現了全球性社會運動中的「敘事創造世界」,並且翻轉權力位置。

  該研究方法包括數據收集、數據整合、數據分析和數據解讀,探討節點之間的關聯和文本的流動。研究使用 QSearch Trend 網絡社交媒體監控和話題分析工具,以「#MeToo」為關鍵詞,設定台灣範圍,從特定時段獲取資料。這些數據分析揭示社交媒體的熱門事件和話題。在分析中,可看到一些事件引起了高互動率,並且這些事件的內容涵蓋新、舊媒體。名人效應和演算法都對高互動率起到關鍵作用。#MeToo 運動是一個開放的故事世界,它從閱讀人的參與中建構,不僅在傳播形定上產生影響,更改變了故事和意義的後續發展。此研究強調了閱讀人在過程中的角色,以及閱讀人可以通過數位媒體參與共建「世界化故事」和「故事化世界」。

  在黃長玲(2018)所著文章《MeToo之後?性別濫權與課責》當中認為#MeToo運動在當時 2017 年的台灣沒有出現,或許因為近年來在台灣發生了許多與性別不平等相關的事件,這些事件在某種程度上已構成了小規模的#MeToo運動。後續文章也看出該作者表示,還有一項原因是缺乏有品質的媒體深度調查受害者故事並呈現背後的結構圖像,以提高被害者的可信度,

  台灣在制度層面已通過多項反性騷擾的法律,包括2002年的「性別工作平等法」、2004年的「性別平等教育法」,以及2005年的「性騷擾防治法」。它們的共同點是將性騷擾視為性別歧視,明確指出性騷擾不是個人私事,而是濫用權力的結果。性侵害更是牽涉到權力關係,只有法律顯然是不夠的,這也是全球#MeToo 運動最重要的啟示之一,正如著名的女性主義法學家凱薩琳·麥金農(Katherine Mekinnon)所說,#MeToo做到了法律無法做到的事情。在大多數家庭內親屬性侵的案例中,受害者通常是未成年人,為家庭顏面,他們保持沉默或被沉默。但對受害者來說,意味著他們已失去對世界的信任。

   從「No means no, yes means yes」來看,文中提到南韓的法律,就像台灣目前的法律一樣,將受害者表達不同意視為干擾性自主的要件。然而,國際上關於性侵犯或性騷擾的法律規範,如加拿大的法律修訂方向,開始考慮到權力不平等的情況,已將當事人有明確的同意視為沒有干擾性自主的依據。這一新的法規方向將責任放在具有更多權力的一方。

  不斷發展的#MeToo 運動實際上是新一波民主浪潮,儘管這個運動看似並非政治學者的核心關注點,但實際上它直接涉及到民主價值觀和民主制度的核心,即任何對權力的濫用,不論濫用者和受害者是誰,不論濫用的形式和領域是什麼,都是對民主價值觀的侵蝕和破壞,因為它侵害了人的自由、尊嚴,甚至生命。因此,#MeToo與民主的關係非常明顯:性別權力的運作,就像民主社會中任何一種權力的運作一樣,需要對擁有權力者負起掌握權力的責任。

  《賦權及其極限?後女性主義、社群媒體與自拍》 這篇研究則提及社群媒體上女性使用者性化的自拍影像以後女性主義媒體文化的脈絡來理解,性感的女人被描繪為自信並自主地享受自己性化的身體,但這樣的詮釋引起眾多辯論,究竟這是一種賦權經驗還是繼續被支配。許多辯論聚焦在大眾媒體,這股風潮近期也開始在社群媒體上盛行。女性社群使用者在社群媒體上分享性化自拍確實成為一股新興的文化現象,本研究聚焦年輕成年女性,探索過往後女性主義與性化自我的文獻相對較少討論的一個群體。多數受訪者指出性感自拍帶給她們愉悅,她們強調這種影像產製動機,主要是為了自己的愉悅。但研究認為這種愉悅十分倚賴一個前提:受訪者的身體需要成功的被打造為性感,只有性感的身體才能為自己帶來愉悅感。這種愉悅需先擁有主流定義下的性感身體否則無法獲得,有受訪者批評大眾性感定義強調的是身體物質性。

  研究當中多數受訪者認為理想的性感,強調的是一種身體化的氣質( embodied dispositions)。她們認為真正性感是身體化氣質如自信、自若等,而她們的自拍既順從也抵抗大眾定義,呈現出兩者的妥協。研究提出一點讓我感到很有趣,這些受訪者認為「大眾觀點=男性觀點=霸權式的觀點=強調身體的物質性」而「我的觀點=女性的觀點=反抗的觀點=強調身體化的氣質」。為何大眾的觀點是男性的觀點?如何能夠更加多元?

  還有受訪者認為西方的性感是自主的,但臺灣是壓迫的,它期待社群媒體中性化女體應該是要經過一些美感勞動(aesthetic labor),必須努力雕琢和修改自己身體的物質性,才能成為社群媒體上理想的女體。研究指出她們透過消費西方商品想達到西方的性感,建構了一種階層化的身體地理想像(hierarchical geographies of the body),想要逃離在地的大眾和男性凝視,則必須投身跨國的文化階層和權力關係,重現「文明的西方、傳統的非西方」的想像。很有趣的是挑戰本地性感竟然需依賴西方商品,受訪者認為的「賦權經驗」帶來了階級化和國族化,這種西方和台灣對立的兩種性主體,也打造出一個因西方文明而解放的身體,和一個在地的、受賤斥的身體,研究認為此再製了西方文化與本地文化的文化資本落差。本研究也為台灣的後女性主義經驗研究加上一個後殖民女性主義的觀點。本研究指出性別、階級、國族的交織對賦權形成限制,藉由社群上的自拍形象看見台灣女性更明確受到後殖民的局限。

  最後我們從報導者文章《遲來的#MeToo 被害者公信力,正義能隨之而到嗎?》讀到:性騷擾的根源是性別權力的不平等,不致力改變性別權力結構,性騷擾的防治終究是緣木求魚。#MeToo運動在台灣當時2017年並不突出,並非因為台灣的相關性別法律已完善,或社會已相當平等,而是因為缺乏有品質的媒體深度調查受害者故事並呈現背後的結構圖像,以提高被害者的可信度,因此被害者無法在輿論法庭中發聲藉此尋求正義。

  多項研究指出#MeToo 運動的興起源於受害者的故事得到有公信力的媒體查證,相當於受到某種程度的官方調查確認,而非一般未經證實的單方陳述。更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其實許多案件早在相關圈內傳聞很久,原存在的「耳語網路」支持著被害者的指控。 另一方面,被害者的具名或半匿名但高度可辨識的方式指陳加害者,也有助於其指控產生可信度。

  性別平等問題在台灣社會引起越來越多的關注,也有助於人們看到被害者故事與加害者行為反映的性別不平等,並進而支持被害者。輿論法庭因此成為被害者追求正義的去處。強制道歉的方式可能成為有效手段,但重要的是遵循人性尊嚴原則。此外,被害者與加害者之間的權力結構不平等也需要更多的關注。性別平等的目標是讓每個人都能保有自由和尊嚴,而不只是讓女性更幸福,這是一個重要的反省。

  回頭再看媒體記者專訪陳汘瑈,提問到: 「既然你挺身而出,公開你的故事是否是療癒過程的一部分? 」揭發民進黨包庇性騷擾的陳汘瑈回答: 「這對我來說絕對是康復過程的一部分。這讓我覺得我對倖存者負有義務,我很高興看到大量資源投入支持他們。倖存者可以更好地理解這不是我們的錯。現在我對性別平等產生了責任感。我覺得我想更廣泛地分享我的故事。我還對下一代、對現在正在成長的孩子們有責任感,以改善他們在此類問題上所接受的教育。」很明顯地,揭發者就是希望能在台灣社會引起更多關注,使人們看到被害者的故事與加害者行為所反映的性別不平等,進而支持被害者,於是,引發輿論法庭確實是一種為被害者追求正義的方式。

  然而我們也從中山大學社會學系陳美華教授的臉書讀到: 「很多人問,既然如此,為什麼現在才講出來?這種膝反射,其實輕忽了性在台灣經常就是個跟恥感掛鈎的文化與(不)道德實踐。事實上,即便是個「完美的」受害者,講出性騷擾也令人感到丟臉、羞恥、難以啟齒。就像誰都想當個「正常人」一樣,只要可以,任誰也都想當個體面、值得被敬重的人,但只要和性沾上邊,就很難是個體面的人。」再從以上多篇文章閱讀後我們可以認知到性侵或性騷擾的發生原因都來自於權力的不平等,並非每個位處權力弱勢的受害者,都能挺身而出,尤其在性與恥辱掛鉤的社會文化底下。

  目前的性別教育開始以「權力」面向為角度的教育方式,並且加強以「我的身體我決定」來做性別教育的論述。例如一本2020年孩子的性別啟蒙繪本,由水滴文化出版,魏嘉儀翻譯,原作者波琳•奧德(Pauline Oud)的《孩子的性別啟蒙繪本:我的身體我自己決定!(Kriebels in je buik. Ja- en nee-gevoelens)》該書簡介是這麼寫: 「透過貼近日常的簡單故事,引導孩子覺察,什麼是喜歡、想要,什麼是不喜歡、不想要,循序漸進建立起身體自主權的認知,同時也學會尊重與體貼他人感受。」我想這不只是孩子的性別啟蒙繪本,也應該是成人的性別教育手冊。

參考資料

Ashish Valentine. (2023, July 3). Meet the woman who launched Taiwan’s MeToo movement, Chen Chien-Jou. The China Project. https://thechinaproject.com/2023/07/03/meet-the-woman-who[1]launched-taiwans-metoo-movement-chen-chien-jou/

水滴出版社(2023 年 11 月 1 日)。孩子的性別啟蒙繪本:我的身體我自己決 定!。 https://owlowls.myshopify.com/products/%E5%AD%A9%E5%AD%90%E7%9A%84%E6%80 %A7%E5%88%A5%E5%95%9F%E8%92%99%E7%B9%AA%E6%9C%AC- %E6%88%91%E7%9A%84%E8%BA%AB%E9%AB%94%E6%88%91%E8%87%AA%E5%B 7%B1%E6%B1%BA%E5%AE%9A-1

陳美華(2023 年 6 月 24 日)。遲到的台灣#MeToo&補遺。 https://www.facebook.com/meihuachen153/posts/pfbid0DA8VzoRhwGtBBgwpKLHtxc27y3D5 VKLRChYUn9k2PdXLAEDfbme3ZuH175oBmrenl

陳昭如、黃長玲(2023年7月21日)。遲來的#MeToo被害者公信力,正義能隨之而到嗎?。報導者評論。https://www.twreporter.org/a/opinion-sexual-harassment-belated-me-too-wave

黃長玲(2018)#MeToo之後?性別權力的濫權與課責 。臺灣民主季刊,15(2),147-156。

曹琬凌(2020)。媒介化與跨媒介敘事想像:#MeToo 如何交織故事世界。中華傳播學刊,38,49-97。

關鍵字: #metoo #性別教育 #權力 #身體

(作者為世新傳播博士學位學程博士生/黃一嘉電影工作室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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