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2/06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行為的自我控制

    現代人大家其實都是明眼人

    知道什麼事情可為之

    什麼事情不能做

    只要不超過法律範疇與那條朦朧含糊、因人而異的道德底線

    什麼事情只要不要太踰矩、跨過那社會上集體共同建構、不約而同的標準界線

    其實都是有資格存在的

    不會遭受太多質疑否定、唾罵譴責的

    我們每個人都知道

    事情有分輕重緩急

    當然也會有分嚴重程度

    是否在若干場合之下可以做或不可做

    這無關乎家庭出身背景、各級教育、學經歷或所接觸到的人事物、歷練等等綜合因素

    而是在於人性本來就是天生呈現這種樣子

    是預設的條件值

    無論人性本善還是本惡

    人們都大概知道自己在這個世界上存活應該要有的一些基本行為與外顯形式的展陳

    即便每個國家的法律標準規範不一定

    每個人群、甚至每一個獨立的個體之間的價值、世界、人生、道德觀等各方面的思想、思考模式都會有所不同

    更別提性格、氣質等個人色彩的獨特性

    我們不能控制每個人心中腦中所存持的想法與意識為何

    但可以從每個人外在表現、行為舉止

    大致八九不離十的了解本身的心中所思索、所感受、所領悟、所欲傳達

    因此我們在外在環境之下力所能及的促使外界對自己的評價好一點

    其中能操控的變因就在於我們自己的行為

    為了讓社會上對我們的評價褒大於貶、好多與壞(這是大家都傾向於希望、期待的結果)

    就會控制自己的行為要得體、要正式

    要為人善良、要服膺規制、要順從系統

    要不挑戰傳統、不跨越標準、不「出格脫軌」

    我們畫地自限的將自己套入一個個社會框架當中自我縮束

    而這個社會框架的存在

    並不是統籌權威的上位者所制定頒布下來的、金字塔頂端人士為了穩定社會結構所樹立的

    更多時候是大眾無意識之間留存、模糊建立起的

    而一代傳一代

    我們會不知道為什麼的就這樣乖乖遵守依循下去

    沒有人(敢)疑惑或好奇這個時而不成文的規定的來源

    以及其可行性、合理性

    畢竟在我們之前的人都已經願意且看似自然的做出這樣的符合框架內的事了

    我們豈能不去照做呢?

    這樣不就是一種叛逆違背、甚至乖戾悖離

    阻礙社會發展的一大絆腳石、鍋中害群之馬的老鼠嗎?

    有什麼理由不聽話的尊崇呢?

    所以透過自我控制外在表現來不只遵守社會本規

    也為了迎合大眾對於自己的社會角色的期待與想像

    甚至討社會的普遍喜歡

    而矯揉造作的演出不屬於真實自我風格人格的非自己樣貌

    希望這樣能讓自己在外界眼裡是fit in的

    不那麼孤僻、不合群

    畢竟以上這些語彙詞藻是偏負面的貶義詞、不那麼好看

    因為人性的驅使

    在現代化的社會上生存的人物

    每個人都嚮往自己各方面皆合宜、妥適

    不只舉止儀態、動作行事

    連氣質意味、神韻態勢也要是體面的、具普世性的、甚至流行性的

    大家都能接受且看懂的表現形式

    儘管內心有許多跌宕起伏的劇場搬演

    腦中所想的內容與做出來的行為完全不扣合

    儼然就是在假、在裝

    都沒關係

    社會上每個人都是表面人

    只在乎、顯示出、看得懂表面淺層的東西

    看待或自體表現人、事、物都是如此

    而過於內在深入、真實原始、本來面貌的卻一點也不理會

    也許會有人注意、正視

    但也只是一閃即逝、瞥眼拂過而已

    過一陣子還是會因為社會上的期待與限制

    被左右影響、牽著走

    而逐漸不那麼在意深層、內在卻無比真實的東西了

    誰叫我們要活在這個世界上呢?

    為了活下去每個人都彼此知道

    我們都是不得不而假裝、刻意蒙蔽真實

    但只要能活著、哪怕是垂死掙扎

    對人類而言

    要我們做什麼都好

    但唯一不能做的

    就是改變、控制人們的思想與信念

    這是最後底線

    也是顛覆、滾動社會的一大基石

    也是煽扯社會組成與結構的重要關鍵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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