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7|閱讀時間 ‧ 約 22 分鐘

美憶

晚上吃完宵夜已經11:00了,

想就近在7-11買個土司和蛋,順便寄出一張光碟。

走入叮咚的玻璃門,

便瞥見櫃台後的服務員竟然是兒時的玩伴。

嬌小黝黑、微凸著兩隻眼,厚重的雙眼皮、胖胖的嘴唇,

只有聲音跟以前不同了,

少了鼻音多了女孩子細緻的高音。


我大概進去二秒認出是她以後,就馬上決定不認她,

我像一般陌生顧客一樣疏離而友善,

按照她的指示填寫宅即便、買了東西,

接受她親切的服務後離去。


大概四年級我離開童年住地,就再也沒見過美憶,

她住在對面棟,跟我們家一樣的四樓,

以前偶爾會在陽台對喊著聊天,藉此表示住得很近;

還有一次去她家吃爆米花,

美憶很愛在爆米花上淋很多煉乳,多到手指下去沒有空處;

剩下一個印象就是打羽毛球,

我們常在家樓下找個地方就打起羽毛球,

拿著彩紅色的笨重兒童球拍,有時打羽球,有時只有塑膠球。

美憶的個子比較小,速度比起我慢些,加上室外風大,

常常是我發了球她就跑來跑去地撿。

有一次我開玩笑一面揮拍一面朝她大吼:「今天就讓妳當撿球員吧!!」

大概吼了三四次以後,美憶衝過來對我大發脾氣。

後來我再也不敢這樣講,

這件事也讓我再也不取笑比我弱小的同學。


後來見到美憶是念大學回來臺北過週末的時候,

在同一個便利商店附近買晚餐,又遇到美憶,

她在速食店打工,正在擦著大玻璃。

回頭一數中間已經過了14.15年,

我當然是興高采烈的過去打招呼,

但是美憶卻非常冷漠。

我們淺淺交換了當時的近況,美憶甚至沒有回頭正眼看著我,

約莫10分鐘的談話,

就像把一碗熱湯硬生生喝成了冷湯。

最後兩分鐘我只是默默蹲在她身邊看她賣力擦著大玻璃,

我猜只有我在回憶。


晚上再看見她,

臉上的表情比幾年前在速食店相遇時和緩,

不曉得是不是過得比較好了?希望不是為了工作所以才帶著微笑。

不知道為了什麼原因,我涵蓋在她想抹煞的過去裡,

進門那二秒我想起上次見到她時,那個不想面對我的表情,

如果現在叫她,也許她還是不會準備好要與我閒話家常。

我轉身離開以前瞥了一眼她胸口的名牌,

我安慰地想:至少她還沒有換掉名字。

老天爺對我還是很好的,

這麼多玩伴、同學,我卻見到美憶兩次,

也許她認得我也許不認得,

但至少我們都知道彼此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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